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重生六零年,我有情报系统 > 第375章 西风VS灰狼,李建国一场屠杀
    不得不说,被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珠子盯著,这感觉確实不太美妙。
    “跑!”
    话音落下,李建国率先突围,同时枪声也接连响起,一旦有狼扑杀过来,李建国就利用轻功,一跃几丈高,脱离狼群,然后继续开枪。
    最后他引起步枪换弹匣慢,直接掏出了手枪,还是双枪。
    那枪声就更加密集了,噼里啪啦的。
    一人一狗,边打边退,西风被围攻,李建国用枪替它解围。
    好几次西风都差点被锁喉,都是李建国帮忙,开玩笑,七十多头懂配合的敌人,来自四面八方的伏击,如果李建国不是轻功卓著,能轻轻一跃数丈远,几丈高,怕是早就落入狼口了。
    凭空弹匣他就换枪,把空枪收入空间,直接换枪,他空间收藏的枪很多,手枪也有不少,各种型號的。
    李建国每一件都把玩过,擦过枪油,当然,弹匣都是装满了的。
    李建国只需要上膛,就可以激发,大大节省了时间。
    而手枪在李建国的收藏当中,有几十把不重样,型號完全不同的枪,光是重样的也不少。
    於是乎,一场屠杀,诞生了,枪枪击中要害,这么近的距离,哪怕手枪威力有限,但打入头颅,也是轻而易举。
    虽说铜头铁骨豆腐腰,形容狼头是铜头,很硬,致命点在腰上,但那是用冷兵器,比如射箭,对付狼最好射他的脊椎,但热武器,打头就好了,甭管你是铜头还是铁头,那都是一枪爆头。
    狼尸一具接一具,杀的狼胆寒,就在狼王要下令撤退时,李建国的枪,没子弹了。
    虽说步枪还有,但步枪,他没有填子弹,李建国给手枪装满子弹,是有原因的,他怕遇到危险时,隨时可以从空间取出一把手枪还击,子弹当然要填满了。
    但步枪不同,这玩意太显眼了,你如果没背回来,突然变出一把步枪,你把敌人当傻子糊弄呢?
    这玩意,你要是杀人灭口还好,可一旦暗处有人观察,暴露了,那他李建国就会成为眾矢之的,那不得研究研究,你是怎么变出来的?
    手枪就没有那么多顾虑了,虽然用其他手枪,作为保卫员依旧不好解释,但他的身份,决定了即便暴露李建国有第二把手枪,问题也不大。
    但如果你突然掏出一把步枪,那事情就大条了,有种见鬼的感觉,为了不製造恐慌,拿错了取出了步枪,他就只准备一把步枪有子弹,其他步枪他都是空弹匣。
    所以事到如今,要么给手枪换子弹,要么贴身肉搏,要么逃走。
    很明显,李建国是不会逃走的,尤其是西风被缠住的情况下。
    “西风,跑,我来断后。”
    话音落下,一把柴刀出现在他手里,至於枪,他早就收进空间里了。
    李建国极其大,一头扑咬过来的狼,被李建国当即一刀斩首。
    另一边一只狼偷袭,李建国躲开,反手握住刀柄,向上一划,只听布匹撕开的声音响起。
    “刺啦”一声,一头狼腹部被当场划开,还不等喘口气,李建国就地一滚,背后一头狼偷袭,被李建国就地一滚,躲开了这一击。
    (请记住101??????.??????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还不等它回头,李建国握住柴刀,用力一扑,刀刃狠狠从狼背插入,直接贯穿地下,深深嵌入地里。
    这时几头狼看到了机会,直接过来扑咬,西风动了,只见它如同一阵风,从侧面扑过来,把大它一圈的狼直接撞飞。
    实际上,鄂伦春猎犬,体型並不算小,属於中型犬,成年公犬体重能达五十斤左右。
    虽比不上大型犬,如德牧,成年公德牧,体重能达到70斤到百斤,而鄂伦春猎犬最大体重也就是五十斤。
    狼就不一样了,狼分多重,有郊狼,灰狼之分,郊狼的话一般体重30斤到50斤跟鄂伦春猎犬相差不大,咱们说的大灰狼,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普通成年公狼:60~160斤 很常见
    北方大个体:160~200斤
    极限超大个体:能接近 210斤
    所以说一头成年灰狼,能拖拽一个成年男子,比力气,你甚至比不过一头狼,起码他为了捕猎,天天锻炼,爪子的抓合力,能深深嵌入地里,往后拖拽时,任你怎么用力,他能拽著你后退。
    咬合力自不用说,绝不是鄂伦春猎犬可比,那一口能咬断鄂伦春猎犬的脖子,在他眼中,鄂伦春猎犬就是一只小不点,隨口就能咬死。
    “好样的。”
    趁著西风偷袭成功,李建国就地一滚起身,当即提刀站在了西风身侧,护著它。
    西风嘴角渗血,那是与狼群搏斗时,无意之间被撕咬划伤的,如果是单独遇上,它必死无疑。
    西风不停的呜咽,李建国能听懂,这是惶恐,紧张,催促他快走。
    如果鄂伦春猎犬有伙伴,它不会如此,哪怕是面对体型远超它的野猪王,它们都敢上前撕咬。
    猎犬为了护主,能跟豹子拼命,哪怕上去也是一口一个被咬死,但它们依旧义无反顾,相互配合,试图从敌人身上咬下一口肉。
    所以才说猎人对猎犬好,那不是从来不是什么狗帮的规矩,而是作为一个人,本能的行为,试问猎犬为了护你,不惜用命去填,你怎么好意思,剥了它的皮,吃了它肉?
    所以猎犬都是厚葬,没有拿来吃的,当然在这个时代,还能养狗帮的,那肯定是在狩猎上有些本事的,否则压根养不起。
    “好了,別怕,別怕,有我在呢。”
    李建国盯著狼群,缓缓下蹲,这个动作实际上是很危险的,狼群隨时会攻击,只有挺直腰杆,狼群才不敢轻举妄动。
    但李建国不怕,他手握柴刀,跟狼群形成了对峙,狼群不敢轻易进攻了。
    它们也意识到,这个人类,似乎並不好惹。
    七十多头狼,被李建国杀成了不到三十头,若不是狼王还在,早就溃不成军了。
    而李建国就是故意留著狼王的。
    所以李建国除了一开始想跑掉,后来发现,他根本无需逃走,单凭轻功,这帮狼崽子就不能把他怎么样。
    只有西风,成了他唯一的弱点,好在狼群压根没把注意力放在它身上,或许在它们看来,这位长得跟它们很像的近亲,不过是一个二鬼子,一个叛徒,给人类当走狗的背叛者。
    有正主在,杀它浪费时间,等正主一死,杀它就是分分钟的事,哪怕是一条母狼都能轻易杀死它。
    在它们眼里,西风就是个小不点,跟小鬼子似的,长不大,隨便一头狼都能把他咬死。
    说鄂伦春猎犬是灰狼的近亲,很合理吧?或者说所有狗,都跟狼是近亲,毕竟它们没有生殖隔离,属於同一科,那在狼眼里,这种小狗,不就是小矮个子吗?
    这话没毛病吧?但不管怎么说,李建国顶著对方要吃人的目光,还是蹲下,摸了摸狗头进行安抚。
    西风的情绪,明显不再那么急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