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我那温婉的年上贤妻 > 第492章 婚礼(一)
    八月十八。凌晨三点十七分。
    我是被热醒的。空调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动关了,大平层的主臥里闷得像蒸笼。我翻了个身,手臂习惯性地往旁边一捞——捞了个空。
    床单是凉的。枕头上没有她的头髮,空气里也没有那股水蜜桃味的洗髮水香气。
    我盯著天花板发了会儿呆。
    萱姨昨天下午就跟沈曼回老街了。按照那个“走廊接亲弱智方案”的升级版——她得在老房子二楼住一晚,等我今天早上去接。
    道理我都懂。可这床上少了个人,怎么睡都不对劲。
    我伸手摸了摸她那边的枕头。枕套上还残留著一点点她的味道,淡得快要散了。昨天走之前她换了身衣服,把那件穿了两天的睡衣隨手扔在床尾。我把那件睡衣拽过来,搁在鼻子底下闻了闻。
    ——行为有点变態。我承认。
    但谁让她才走了不到十二个小时,我就开始想我的萱姨了呢。
    睡不著了。
    我从床上坐起来,光著脚踩在地板上。窗帘没拉严,外面江海市的夜景从缝隙里漏进来一条光带,打在对面墙上,把掛著的那张婚纱照照得半明半暗。
    照片里的她穿著那件八万八的高定婚纱,裙摆沾满了沙子,笑得眼睛弯成两道月牙。我站在她旁边,西装袖子卷到手肘,领带被海风吹歪了,整个人看起来像个刚从海里捞上来的傻子。
    但她笑得真好看。
    我走进浴室,拧开花洒。热水浇下来,蒸汽把镜子糊成一片白雾。我在水流底下站了很久,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一股脑地往外冒。
    想起十八岁那年的除夕夜。
    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酒。跟她吵了架——具体吵了什么我记不太清了,大概是我说了什么混帐话,把她气哭了。然后我趁著酒劲,干了这辈子最混蛋也最正確的一件事。
    那晚的记忆是碎片式的。
    她身上很软。软得不像话。我把她搂在怀里的时候,她整个人都在发抖,嘴里骂骂咧咧地说“苏予乐你个畜生”,手却没推开我。她的皮肤滚烫,头髮散在枕头上,黑压压的一片,我把脸埋进去,满鼻子都是她的味道。
    她打了我。不重。巴掌落在我肩膀上,打著打著就变成了抓。指甲陷进我的后背,疼得我齜牙咧嘴,但我没鬆手。
    后来她不打了。
    后来她哭了。
    再后来,她跑了。
    去了大理。一走就是好多天。那段日子我每天都在想她会不会不回来了,想得整个人都快疯掉。直到那天傍晚,爆竹声响了满街,夕阳把老街的石板路染成金红色。她穿著件驼色风衣,戴著墨镜,拖著行李箱,从巷口走进来。
    风衣的腰带系得很鬆,领口翻出一截白色的高领毛衣。她走路的姿势还是那样——不紧不慢,腰杆挺得笔直,高跟鞋踩在石板上,一下一下的,像在敲我的心。
    我站在花店门口,看著她一步步走近。
    眼泪就那么掉下来了。没有任何预兆。
    她走到我面前,摘下墨镜,看了我一眼。什么都没说,伸手用拇指抹掉了我脸上的泪。
    那个动作很轻。轻得像擦掉一粒灰。
    但我知道,她回来了。她选择了回来。
    ……
    水温开始变凉。我关掉花洒,拿毛巾胡乱擦了擦头髮,走出浴室。
    墙上的掛钟指向三点五十二分。
    距离我出发去老街,还有不到一个小时。
    我打开衣柜。那套深灰色的西装掛在最里面,是上个月萱姨拉著我去量身定做的。她当时在裁缝店里围著我转了三圈,嘴里嘟囔著“肩宽够了”“腰再收半寸”“裤脚不能堆”,把老裁缝指挥得团团转。
    我把西装取下来,铺在床上。白衬衫,深灰色马甲,同色系西裤,一条她亲手挑的酒红色领带。
    换好衣服,我站在穿衣镜前。
    镜子里的人——说实话,不赖。
    一米八几的个头把这套西装撑得板板正正。肩线利落,腰身收窄,裤线笔直。脸是沈清秋给的,骨相好,眉眼深邃,下頜线条乾净。髮型是萱姨前天拖著我去理髮店弄的,两侧推短,顶上往后梳,露出额头。
    “不错。”我对著镜子自言自语,“起码配得上苏老板。”
    说完自己笑了一下。这话要是让她听见,肯定又得骂我“少臭美”。
    我拿起手机,习惯性地划了一下屏幕。凌晨四点零三分。
    打开抖音,右上角的在线好友列表里,一个头像亮著绿点。
    苏怀萱。
    这个点还在线?
    我点进去,发了个问號。
    消息发出去不到五秒,回復就弹了过来。
    也是个问號。
    我打字:你怎么还没睡?
    她回:睡醒了。你呢?
    我:跟你一样。
    她发了一串省略號。过了十几秒,新消息跳出来。
    “要嫁给某个死男人了,想著以后人生就此悲哀,根本睡不著。现在跑还来得及吗?”
    我盯著这行字看了两遍,嘴角往上翘。
    打字:来不及了。苏怀萱小姐如今已经跑不掉了。
    她回得很快:“呵。”
    就一个字。
    隔了几秒又来一条:“得了吧,別扯皮了。准备准备过来吧。”
    我想了想,回了三个字:待会见。
    发完这条消息,我把手机锁屏,揣进西裤口袋。
    待会见。
    这三个字太轻了。轻得承载不了我此刻胸腔里那团翻滚的东西。
    但没关係。该说的话,等我踩上那条木楼梯,站在她面前的时候再说。
    我走进厨房,从冰箱里翻出昨天剩的半个三明治,就著凉白开囫圇吃了。味道什么的完全没注意,嚼了几口咽下去,算是给胃里垫了个底。
    玄关的鞋柜上放著车钥匙。不是那辆跟了我们好几年的星愿电车——那辆车昨天被萱姨开回老街了,说是要拉花材布置后院。
    今天我开的是沈清秋给的一辆黑色奥迪a6。
    说起这辆车,还有段插曲。前几天沈清秋把车钥匙递给我的时候,萱姨的脸色当场就不好看了。“开这么好的车去老街接亲?你当是去参加车展?”她当时就要把钥匙还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