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文豪:1974》 第1章 计程车 1974年,冬天,纽约,计程车行。 林恩拽开车门,缩进车里,拨动了半天暖气开关。 “fuck,怎么又坏了…” 林恩长嘆了一口气,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 烟是昨天在街角杂货店买的,一包万宝路涨到五毛五了。两个月前还是五毛。 油价涨,烟也涨,房租也涨——什么都涨,就计价表上那个数不涨。昨天跑了十一个小时,刨掉车行抽成和油钱,兜里剩十九美金。 后天房租到期,还差三十二。 他摇下车窗一条缝,把烟点上。吸了两口后,又掐掉。曼哈顿的冷风灌进来,林恩哆嗦了一下。 收音机拧开,滋啦滋啦响了一阵。 “……尼克森今天再度否认……” 他把旋钮拨过去。 “……越南战爭慰问金……” 再拨。 又是这些破事。 拨到了一个爵士乐电台,小號声懒洋洋地淌出来。林恩深呼吸一口,发动引擎。 林恩把车开上百老匯大道,往南切。 1974年的时代广场,还只有酒吧、脱衣舞俱乐部和皮条客。几个穿皮草的女人靠在夜店门口抽菸,脚底下躺著个醉汉,她们浑然不在意。 林恩看著眼前灰濛濛的街道,忽然觉得这事挺荒唐的。上辈子一个中文系硕士毕业的文学编辑,穿越到了1974年的美国,变成了一个一天挣十九美金的计程车司机。 车刚过四十二街,一只手拍上了引擎盖。 林恩一脚剎车。 一个起码两百磅的醉汉站在车头前面,大衣敞著,领带歪到了肩膀上,正弯著腰看林恩。然后他绕到车窗边,伸两根手指敲了敲玻璃。 “布鲁克林,”他说,嘴里喷出一团威士忌味的白气,“多少钱?” 林恩指了指计价表。“打表。三美金左右。” 醉汉眯著眼睛打量了他一会儿。 “你是越南人还是中国人?” “这取决於你想怎么度过这十分钟。” 醉汉呵呵笑了一声,他拉开前座车门,整个人砸了进去,副驾驶的座椅弹簧发出一声惨叫。 “你挺有意思,”醉汉说,“开吧,中国人。” 林恩掛挡,鬆手剎,没接话。 醉汉坐在旁边,翻来覆去地打量林恩,又凑到驾驶座旁,一股隔了夜的波本威士忌味,衝著林恩说: “喂,你知道吗,我是警察。” 他大概觉得这个身份能让林恩哆嗦一下。 “昨天刚逮捕了一个中国人,”醉汉嘴角歪著,“你猜怎么著?在便利店里面偷了一瓶酒。一瓶啤酒。连偷都偷不起好的。” 说罢,他自己先哈哈大笑起来。 “你们亚洲人是不是都爱偷东西啊?”醉汉伸手拍了拍自己屁股底下的口袋,“嗯——钱包还在。很好。” 林恩微笑著回了一句:“放心,如果我要偷的话,还不至於偷一个只付得起三美金打车费的白人警察。” 醉汉警察的笑意卡在了喉咙里...他甚至有些不明白面前这个华裔司机居然敢呛他。 还没等醉汉反应过来,一辆自行车突然冲了出来,林恩赶紧踩住剎车,副驾驶座旁边的格挡“咔嚓”一下翻了出来,几张稿纸掉了下来。 林恩正打算熄火把那几张稿纸捡起来,醉汉却抢先一步,粗暴地拾起: “什么东西?给我看看。” 手稿的字跡潦草。上面写著: 《沉默的羔羊》。 这份手稿是他写了一个多月的东西。 1974年,那些还没被写出来的故事,几十年后才会轰动的故事,是他在这个鬼地方唯一的本钱。 醉汉不讲道理地一页页翻著:“汉尼拔,连环杀手,吃人,fbi...喂,你在写些什么玩意?” 林恩冷冷地答了一句:“恐怖小说。” 醉汉盯了林恩两秒,然后爆发出一阵大笑,震得后视镜都在抖:“就你?一个中国来的计程车司机,写fbi和连环杀手?怎么著,你掏个探员证给我看看?” 林恩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平静地说:“你说你是警察?” “怎么,你要看我的警官证?”醉汉又笑了一声。 “嗯…我的问题如下:你见过多少连环杀人犯?你亲手抓过多少连环杀手?那种杀了人之后,还会把人摆成某种很诡异的姿势的。” 林恩继续说:“你知道他们被捕后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吗?” 醉汉愣了一下:“说什么?” “你迟到了。” 醉汉哆嗦了一下,然后隨手把手稿扔回去:“少他妈装神弄鬼的。” 为了要回面子,醉汉扯了扯领带,咳了一声: “哼,小子,看在你让我一大早就听了个笑话的份上,我告诉你,我读过的书比你喝过的奶都多。” 醉汉打了个嗝。 “你写的这种垃圾没人要的。现在的美国人都爱看什么你知道吗?你了解过吗?” 前面红灯。车停下来。林恩心底里发出一声冷笑,他前世的硕士专业,主攻的就是美国文学。 林恩把散落的手稿一张一张捡起来,理齐,放回自己座位侧边。 “我当然知道。” 醉汉哼了一声:“你知道个屁。说来听听。” “你看过《驱魔人》电影吗?” “废话,当然看过。” “原著卖了一千三百万册,”林恩说,语气平淡,“去年电影一上映,恐怖小说的书架从书店角落搬到了大门口。每家出版社都在找下一本能拍成电影的恐怖小说。这就是风口。” 醉汉愣了一下。 “但光嚇唬人不够。”林恩继续说,“古堡、神父、魔鬼附身,这些都是五十年代的东西,迟早过时。现在的读者要恐怖长在日常生活里。你家隔壁的一个小女孩,突然有一天把你杀了。” 车里安静了几秒。 “你说的那个小女孩——”醉汉的声音弱了下去。 “《魔女嘉莉》。今年刚出版的,一个叫史蒂芬·金的新人写的。”林恩换了个档,“你知道他版权卖了多少?” “多少?” “七万。” “操。” 发动机的嗡嗡声填满了车厢。布鲁克林大桥的钢索从车窗外一根一根掠过,路灯的光被切成一片一片。 “你他妈到底怎么知道这些?”醉汉问。语气变了,开始有点迟疑。 “因为这是我的专业。” 醉汉笑了一声,没再追问。 桥走完了。车停在一栋公寓楼前。 醉汉掏出钱包,翻了半天,丟了四张一块的在副驾驶座上。 又补了一句:“不用找了。” 他推开门,一只脚踩在人行道上了,又停住。回过头,看了一眼林恩。 “小子。” “找个正经人看看吧。別自己在计程车里瞎琢磨。” 门关了。 林恩坐在车里,看著那个歪歪扭扭的背影走进公寓楼,消失了。 四块钱。小费一块。 他把钱塞进口袋,把手稿理齐,放回副驾座椅下面的暗格里。然后发动车子,掉头往曼哈顿开。 找个正经人看看。 那个醉鬼大概永远不会知道,他这辈子说过的最有用的一句话,是在烂醉的时候从计程车里甩出来的。 第2章 缅因州的作家 纽约的冬天,久违放晴。 林恩向车行请了两个小时的假。 一大早,他就等在了纽约中城区的兰登书屋出版社门口。 办公楼的玻璃门擦得发亮,门口的铜字招牌被太阳照出了一层暖光。 林恩站在门口,抱著一个牛皮纸信封,他低头看了看自己那件价值三块美金的灰色外套。 他抽了一根烟。只吸了三口,就掐灭烟,推门进去。 前台是一个金髮碧眼的女人,標准的纽约白领,职业套装,指甲修得很整齐。 林恩把信封放在柜檯上,礼貌地说: “您好,这是我的长篇小说手稿,我想——” “你的经纪人是谁?” 还没有等林恩说完,女人就乾脆地打断他。 林恩愣了一下。 果然。 他知道她会这么问。70年代的美国出版业,经纪人是敲门砖,没有经纪人等於没有门。他知道这个规矩。 只是他想赌一把。赌前台今天心情好,赌有人愿意翻开第一页。 “抱歉,我现在没有经纪人,这是我的第一部作品。” 女人的目光在他脸上停了不到一秒,然后落回她手边的文件上。 “抱歉,我们不接受没有经纪人代理的投稿。” 她从柜檯下面抽出一张投稿须知,推到林恩面前。 “你可以先找一位文学经纪人,让经纪人替你递交。” 林恩把投稿须知叠好,放进外套口袋。牛皮纸信封还在柜檯上。他拿起来,说了声谢谢,转身往外走。 他怔怔地坐回车上。 安静礼貌的拒绝,比侮辱还要难消化。 林恩长嘆一口气,隨手把装著手稿的牛皮纸信封扔在副驾驶上。 信封不厚,一百二十页打字纸,用橡皮筋箍著。一个月的活。 林恩看著信封,想起了那些写它的夜晚。 林恩记得那个故事。一个实习女探员去监狱探访一个吃人的精神病学家。他记得结局,记得地下室,记得那个著名的场景——隔著玻璃,汉尼拔闻到了她身上的护肤品味道。 但他坐下来写的时候才发现,记得一个故事和写出一个故事是两件事。 有一晚他卡在第七章。女探员第二次去监狱,汉尼拔应该跟她说一段话,一段让她后来整夜睡不著觉的话。林恩记得这段话存在过,记得自己当年读到这里的时候,停下来抽了根烟。 但那段话的具体內容、措辞、节奏,以及汉尼拔说到哪个字时女探员的表情变了——全忘了。 他对著稿纸坐了两个小时,烟抽了半包,最后写了一个自己的版本。他不知道这个版本跟原版差了多远。 这几张纸,是他打磨了一个多月的初稿。 他不確定自己写得是否足够精准。 但他確定一件事:这个故事能卖钱。大钱。 能改变这操蛋的生活。 或许不是因为他写得有多好,而是因为这个故事本身就是一颗炸弹,它在另一个时间线上炸出了几千万册销量、一座奥斯卡、一个文化符號。哪怕他只还原了六成,六成的炸弹也够响了。 但问题是:现在连门,他都进不去。 在纽约,想要编辑成功看到一个新人的稿子,只有两条路:要么花高额的费用找经纪人帮你推开那扇门,要么,邮寄过去,慢慢等回復,一个月、半年、一年。 当然还有別的路。杂誌社、短篇、一步一步来。但他手里攥著的东西值几千万。 房租、油价和漏水的廉租房,几乎每一个都压得他喘不过气。 林恩拧开一瓶水,灌了两口,又拧上。 林恩发动引擎。收音机自动跳出来,在播放猫王的新闻。 该上班了。 “嗒。” 一声敲击落在了车窗上。 “去大中央车站。” 操著一口缅因州的独特口音。 林恩摇下车窗。 一个瘦高、笨拙、粗糲,戴著厚框眼镜,留著深色长髮,面容年轻但有点憔悴的男人。 红色格子灯芯绒外套,驼色围巾,手里还拎著一个皱皱巴巴的公文包。 “上车吧。” 林恩掛上档,匯入车流。 透过后视镜,林恩看了一眼瘦高男人,他正看著窗外。似乎一夜没睡好一样疲惫。 公文包的拉链口敞著,露出里面的东西。 一叠稿纸。 从出版社附近上车。公文包里装著稿纸。要去大中央车站坐火车。听口音像缅因。 瘦瘦高高,戴著厚框眼镜。 1974年的冬天。 林恩的手在方向盘上收紧了一下。 1974年,有一个住在缅因州的年轻人,靠在洗衣房打工和英语老师的收入勉强活著,晚上在锅炉房旁边的桌子上写小说。 处女作《魔女嘉莉》刚出版,版权刚以七万美金的价格卖出去。 他叫史蒂芬·金。 写出《闪灵》《肖申克的救赎》《迷雾》《危情十日》的史蒂芬·金。 林恩想起自己十八岁那年,夏天,裹著被子读《闪灵》。读到酒店走廊里那对双胞胎站在尽头的时候,把书摔到了床底下,裹著被子,喘了五分钟才敢捡起来。 而年轻的史蒂芬·金,正坐在计程车的后座。 咬著指甲,头髮乱糟糟的。 林恩握方向盘的手指尖在发麻。 第三大道右转,一家色情影院的霓虹灯在白天也亮著。 林恩知道自己该像个普通计程车司机一样闭嘴开车,但他嘴比脑子抢先一步说了一句: “您的公文包没拉好,稿纸落在车上的话,就归纽约环卫局了。” 金低头看了一眼,把公文包拉上,诧异地说:“你怎么知道这是手稿?” “从兰登书屋那上车的,十个乘客里有九个公文包里装著手稿。比如,你公文包里装的就是《魔女嘉莉》的,对吧?” 后座安静了两秒。林恩从后视镜里看到史蒂芬·金盯著他的后脑勺。 “你读过?”金的语气变了。 林恩明白他为什么感到诧异,《魔女嘉莉》的版权才刚刚卖出去,书店里也不过刚刚摆在新书推荐架的角落。 “嗯,一个被霸凌的女高中生用意念杀了全校同学,对吧?” 金不置可否地点了一下头。 “你在一本虚构的恐怖小说里,用了很多增加真实感的新闻简报、警方档案。很高明的写作手法。但是——” “但是?”金疑惑了一下。 “有个问题,你写的那个反派,克丽丝。你给了嘉莉完整的动机,但克丽丝为什么恨嘉莉?就因为她是校园恶霸?那她跟任何一本青春小说里的反派有什么区別?” 金盯著他看了三秒。 “你他妈是计程车司机还是书评人?” “书评人一个小时赚的比我一天都多,所以很遗憾,我是计程车司机。” 金哈哈大笑,整个后座都在抖。 “开计程车的,读过《魔女嘉莉》,还能说出反派的问题,”金掰著手指,“操,你到底是干什么的?不,我是说——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以前也是开计程车的。” “计程车。操,没有问题,继续开。”金絮絮叨叨地说。 车外有人按喇叭。林恩並道,加速,穿过一个黄灯。 史蒂芬·金的目光扫过副驾驶座。 牛皮纸信封躺在那里,被阳光照得散发出淡淡的金色。 “那是什么?”金咬著指甲,身体向前倾,指了一下林恩放在副驾驶上的稿纸。 “我写的小说。” “我他妈就说你不是个计程车司机。”金又大笑了起来。 “因为这小说暂时还不值钱。”林恩默默说了一句。 “讲什么的?” “连环杀手的故事。还有一个 fbi探员。” “操,杀手小说,他妈的连环杀手小说,我可以看看吗?”金像磕了药一样兴奋地问道。 “当然可以。” 林恩把牛皮信封递给了金。 金接过来,打开,扶了扶眼镜:“沉默的羔羊…” 前面一辆货车拋锚了,堵在莱辛顿大道正中间。警察在吹哨子指挥,车流像凝固了一样。 林恩看了一眼后视镜。 金翻开了手稿的第一页。皱了皱眉头。 第三页,金露出了一个微笑。 第十页,金往前坐了一点,座椅弹簧叫了一声。 第十五页,金把稿纸翻回到前面某一页,重读了什么东西,然后翻回来继续。 …… 车里安静得只剩下翻纸的声音。 车停在了纽约大中央车站,那是一座由古希腊立柱构成的巍峨建筑。 “到站了。” 金好像没有听见,已经完全沉浸在了林恩的手稿里。 过了一会儿,读了一半的金才反应过来。 金没有说话,只是把稿纸和车费递迴前座。 他打开车门,一条腿已经迈了出去,然后停住了。 “嘿,我能带走剩下的一百页吗?回缅因的火车上看,前面的你留著。”他回过头来。 林恩握著方向盘的手又麻了一下:“没问题,信封在这,上面有写我的住址。” 金接过牛皮纸信封和手稿,他关上后座的车门,又走到驾驶位,重重拍了一下林恩的肩膀: “这是我今年读过最让人不舒服的东西。我是在夸你。” 林恩点了点头。 金把手搭在车门上,从口袋掏出一包万宝路香菸来,自己叼了一根,又递了一根给林恩。 两个人隔著车门点上。烟雾繚绕。 “你住这附近?”金问。 “没有,我住在曼哈顿下城区那边。” “我住缅因,操,鸟不拉屎的地方,冬天像冰窖一样。”金吸了一口烟,又说道: “还得写第二本书,一到冬天一个字都他妈蹦不出来。” 金苦笑一下,又继续说: “我下本书就打算写个变態作家,死活想不出灵感的故事,怎么样?” 林恩的菸灰抖了一下,落在方向盘上。 金说的这些,不正是《闪灵》里的杰克吗? 他顿了顿: “我有个好主意。” “你说。” “如果写一个酒店里闹鬼的故事呢?” “然后呢?”金愣了一下。 “大雪封山,一家三口被困在里面,酒店闹鬼,然后那个丈夫——” “丈夫什么?” “你自己想。是你自己的故事。” 金没有说话,他低下头,笑了一下。 他朝林恩点了点头,掐灭烟,拎著公文包,在人行道上站了一下,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张收据,用笔写了几个字,然后弯下腰把那张纸递进车窗。 “这是我的联繫方式,读完后我会寄回来的,隨时联繫。”他说。 然后他走了。挤进纽约大中央车站的人流里,红色的格子外套闪了两下,就看不见了。 林恩低头看了一眼那张收据。 一个缅因州的电话號码,一个名字,和一句话: 史蒂芬·金。另外,酒店闹鬼的点子太他妈棒了。 第3章 埃琳娜 捏著史蒂芬·金给他的小纸条。 林恩用力拍了拍方向盘。 holy shit。 史蒂芬·金。 每送走一个客人,他都要把那张小纸条从口袋里掏出来看一遍。 到了下午第六趟的时候,票面已经被他折得皱皱巴巴的。 他把纸条塞回口袋,决定下一个客人上车之前不再掏了。 可下一个客人付完钱关上门之后三秒,他又掏出来看了一遍。 他知道,金和他一样都是来自底层,都端过盘子,刷过碗,林恩记得在一篇採访里读过——金在出版《魔女嘉莉》之前住在一辆拖车里,没有电话,编辑打到洗衣店让人传话通知他书卖了。 一个住拖车的人。 他至少有一间公寓。从这个角度看,他比二十六岁的史蒂芬·金的起点还高一点。 ——这大概是他今天能找到的最令人心酸的安慰了。 凌晨。终於忙完了一天的出车任务。 林恩把车停回曼哈顿车行。汽油味、机油味和轮胎橡胶味混在一起,充满了整个车库。 调度员老波特坐在铁皮棚子里,从一个油腻的纸袋里掏三明治吃,头也不抬地在本子上记下他的还车时间。 “辛苦了,中国佬。今天跑了多少?” “十一个小时,十九块钱。” “不错啊。”老波特边啃著三明治边说。 “嗯,算下来时薪一块七,只比监狱里拧灯泡的犯人高两毛钱。哦对了,监狱还包吃包住。” 老波特扫了林恩一眼:“你他妈能不能好好说话。” “不能。晚安,波特。” 出了车行,需要再步行二十分钟回到自己在下城区的廉租房。深秋的纽约已经开始冷了,风从哈德逊河方向灌过来,裹著腥咸的水汽。他把夹克的拉链拉到最高,低头走路。 三天后,也就是周五,就得交房租了。 而眼下他手上这本《沉默的羔羊》后半部分,还在缅因州的火车上。金不知道读完后会作何感想。 他把金的纸条看了一眼。缅因州的电话號码。 打过去说什么?“金先生,上次车上聊的那个开计程车的中国人,小说看得怎么样了?能不能帮我联繫一下编辑?” 这条路最快,但他寧可先试试別的。 远处,世贸中心双子塔刚建成不到两年,璀璨的灯光从一百一十层的窗户里透出来。人们还不知道 2001年会发生什么。 曼哈顿车行附近都是便宜的酒吧。没有招牌,只有门口的零星灯光。 车行附近的街区在凌晨不算安静。便利店的日光灯亮著,几个流浪汉在通风井口的铁格柵上铺了纸箱睡觉。一辆警车慢悠悠地开过去。空气里飘著热狗摊的洋葱味和下水道的酸臭。 巷口有一家酒吧。没有招牌,门框上方只有一盏锈跡斑斑的壁灯,勉强照亮了open的纸牌。林恩之前路过这里不下二十次,进去过两次,都是在特別累的夜班之后。 他知道自己不应该花这个钱。差十二美元的房租。五十美分够买明天的午饭。 但他还是推开了酒吧的门。 有些时候人需要在一个有噪音的地方坐一会儿。公寓太安静了。他需要喝点东西缓缓今天和史蒂芬·金奇蹟般的相遇。 周二晚上,酒吧里人不多。角落的卡座坐著三个拉丁裔的建筑工人,面前摆著几瓶科罗娜,在用西班牙语大声聊天。吧檯尽头有一个黑人老头,面前放著半杯波本,对著电视上的棒球重播自言自语。电视机掛在墙角的托架上,屏幕泛著雪花,画面里洋基队的球员在慢镜头中挥棒。 林恩在吧檯中段坐下,把前二十页稿纸放在旁边。 “生啤。最便宜的那种。” 他从信封里抽出手稿,啤酒下肚的时候,也是灵感最好的时候。 他从夹克內袋摸出一截铅笔头,在第十一页的空白处改了一个词。又划掉了。又改回来。 “你每次来都带著这个手稿。” 林恩抬头。 女调酒师站在吧檯对面,手里拿著一块抹布,不紧不慢地擦一只威士忌杯。 她大概二十三四岁。中等个头,棕色头髮在脑后扎了一个鬆散的马尾。脸上没怎么化妆。不像纽约的女孩。中西部的口音。俄亥俄?印第安纳?那一带的人说话都带著这种不紧不慢的调子,好像时间在那些玉米田里流得比纽约慢。 “你是第三次来了。” 她记得他。 “是的,每次都是这个点来。” “你是中国人?” “对。” “你的英语很好。” “我在这儿住了很久。” 她没有追问。擦完了那只杯子,放回架子上,又拿起一只。电视里洋基队的击球手打出一记高飞球,被外野手轻鬆接住。吧檯尽头的黑人老头欢呼了一声,又骂了一声。 “那是小说?”她看了一眼吧檯上的手稿。 林恩把铅笔夹进纸页里,合上了稿子。 “不算。”他说,“只是些没用的东西。” “没用的东西不会被人用铅笔改了又改。” 林恩喝了一口酒。 “你读小说?”林恩问。 她的目光在他身上扫了一下——这大概不是她经常听到的问题。她往下弯了一下腰,从吧檯下面的架子上拿出一本书来,放在两人之间。 是《罗斯玛丽的婴儿》。艾拉·莱文。1967年出版。波兰斯基拍了电影之后更火了。 “看过吗?” 看过。但他不能这么说。 “没有,好看吗?”林恩翻了翻这本书。 “第三遍读了。”她把书收回吧檯下面,“我上班的时候没客人就翻两页。波特兰那儿的二手书店三本一块钱,我搬来纽约之前买了一箱子。” 波特兰。缅因州的。和史蒂芬·金是同一个州。 “缅因州?” “嗯。” “什么时候来的纽约?” “去年秋天。” 她没有解释为什么来,他也没有问。两个从外边来纽约的人之间有一种不成文的默契:不问原因。 “我叫林恩。”他说。 “埃琳娜。”她说。 (註:埃琳娜的原型为美国著名影星薇诺娜·瑞德) 又来了一个客人。一个瘦高的黑人小伙子,喝朗姆可乐,往点唱机里塞了两毛五分,放了一首萨尔萨舞曲。音乐瞬间填满了酒吧的空间。 埃琳娜去服务那个客人了。冰块在调酒杯里咔嚓咔嚓地滚动。 林恩没有在看手稿了。他看著这个调酒的女孩。 埃琳娜。 只是此时林恩还不知道,这个名字在他的人生中意味著什么。 埃琳娜。 第4章 午夜惊奇 一杯酒见底。 酒吧里没什么人了。只剩下吧檯尽头的黑人老头,已经趴在桌上昏昏入睡。电视里洋基队的比赛录像还在继续。 林恩把手稿摊在吧檯上,铅笔在第十一页的边缘犹豫了一下,划掉一个词,又写回去。 埃琳娜瞟了一眼那页纸,没说话。又擦了两只杯子。 然后她把抹布往肩上一搭:“改到第几稿了?” 林恩抬了抬头,埃琳娜正从冰柜里拿出一瓶啤酒,用开瓶器一撬,给自己倒了半杯。 “第三稿了。”林恩嘆了一口气。 “你知道这条街上每周都有什么人来喝酒吗?”她说,就像在和林恩閒聊一样,“黑人、白人、韩国人,还有杂誌社的。” “什么杂誌?” “地下杂誌。恐怖的、色情的,什么稀奇古怪的都有。”埃琳娜的眉毛抬了一下。 “给钱痛快吗?” 埃琳娜想了想:“上周有个写手在这里喝酒,说他写了个短篇,拿了七十五块。” 七十五。 林恩握著铅笔的手停了一下。 七十五块够他交房租,还能剩四十三。 “七十五?一个短篇?” 埃琳娜弯下腰,从吧檯最下面的一层架子上翻出一本杂誌来。 杂誌封面是黑色的,上面印著一只苍白的手,从泥土里伸出来。 《午夜惊奇》。 “听说过吗?”埃琳娜把杂誌推到林恩面前。 林恩拿起来翻了翻,纸张很薄,油墨的味道很重,排版有些粗糙,內页到处都是各种怪物、骷髏头和墓碑。 “曼哈顿的一本地下杂誌。三天前一个黑人编辑落在这的。” “不用经纪人吗?”林恩把书翻到了尾页,没有投稿须知,只有一个出版社地址。 埃琳娜点了点头:“不用,他们只收能把人嚇得不敢出门的恐怖小说。你直接寄稿子过去就行。” 林恩的眼睛扫过《午夜惊奇》的目录。 疯狂科学家。魔鬼附身牧师。血浆大爆炸。 “嗯。不过也別想得太美。”埃琳娜用开瓶器敲了敲吧檯,“我在这儿听过他们討论稿子。上周有个人当场念他投出去的故事,什么俄亥俄州的科学家造了一个黏液怪人,橄欖球队长被附身变成怪物——” 埃琳娜说著说著笑了一声:“太蠢了。” 林恩没有说话,他想到一种可能性。 黏液怪人。橄欖球队长。这是1950年代地摊货的老套路,像b级片一样批量生產的古董恐怖故事。 这种东西居然值七十五块。 那他手里这个故事值多少钱? 七十五块一个短篇。 当美国还在流行这种烂俗的鬼故事时,甚至暂时都不需要《汉尼拔》,只需要给这些地下杂誌寄去一篇够震碎他们眼睛的短篇小说就行。 “餵。” 埃琳娜在他眼前晃了晃手。 “发什么呆呢?” “那个...这本杂誌,我能带走吗?” 埃琳娜喝了一口酒:“当然。如果那个黑人编辑问起来的话,我就说丟了。” 林恩拿起《午夜惊奇》,又放下了五十美分:“谢谢。” 埃琳娜没有说话,她只是看著林恩推开酒吧门,走了出去。 曼哈顿的冷风往衣领里灌。林恩点了一根烟。 他妈的七十五块。 也许是自负的原因,曾经瞧不起的地摊恐怖杂誌,几乎成了他最后一条从底层爬回去的路。 活著,交得起房租,才能谈那笔几千万的买卖。 可是,该写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林恩开始在大脑里检索记忆中的故事——一个足够血腥、暴力,能让这帮地下编辑和曼哈顿的读者们坐在马桶上连尿都不敢尿出来的故事。 《肠子》。 一个故事的雏形悄悄在林恩脑子里浮现。 帕拉尼克的《肠子》。 据说,帕拉尼克当眾朗读这个故事的时候,台下有七十三个人晕倒。 一个青春期男孩被泳池的排水口吸走肠子的故事。 儘管林恩记不得这个故事所有的描述,但他记得那段。 那段令人呕吐的细节。 林恩感觉胸膛像炸开了一样。 他快步穿过曼哈顿的几个街区,满街的尿骚味和大麻味。 林恩住在第九街区的老公寓楼,踩著吱嘎作响的木质楼梯,五楼,一层六户,没有电梯,他颤了一下,掏出钥匙打开门。 推开房门,一股霉味和暖气片的铁锈味扑鼻而来。 房间很小,只有一张床,一个用电话薄垫起来的摇摇晃晃的桌子,一个只有煤气灶的厨房。卫生间在楼道里。 他立马掏出几张稿纸,哆哆嗦嗦地从口袋里拿出铅笔。 写。往越噁心、越能嚇死人的地方写。让那帮编辑把晚饭吐出来。 只有极致的东西才能征服这群变態编辑。 他闭上眼睛,让那个故事从记忆深处一点一点浮上来。一个泳池。一个排水口... 然后就是—— 一个男孩。 憋著气游到了泳池底部。 泳池底部的一个排水口。 “我试著挪开身体。 却挪不动。 我以为是一条蛇咬住了我。它布满了血丝和奇怪的褶皱。 我努力用双手撑住池底,用力往上推。手臂发力的瞬间,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被拉长了。拉长了。越来越长。 我转过头。 然后我看见了一颗维生素丸。 那不是一条蛇。 那是我的——” 林恩的铅笔停住了。 他盯著稿纸上的標题看了很久。 然后他站起来,去了洗手间,扶著洗手台乾呕了一阵。 他用冷水洗了脸,回来坐下。 继续写。 “如果你知道的话,游泳池底下排水口的吸力每分钟大约能抽八十加仑的水。但最大的问题在於,我们的內臟是连在一起的...他们会发现一个蜷缩的身体漂浮在后院泳池。排水口外,一段长长的、血红色的器官拥抱著他。” 林恩放下铅笔。 纽约雾蒙蒙的天已经微亮了。 稿纸上已经写满了字,铅笔芯被磨得所剩无几,手上起了几个茧子。 林恩把稿纸摞了起来。 读到中间的时候,胃又疼了一下。 绝对是曼哈顿人...哦不,纽约人,美国人这辈子没见过的东西。 他把稿纸装进信封,翻开《午夜惊奇》的尾页,找到那个出版社的地址,用铅笔抄在信封上。 然后他靠著椅背,闭上了眼。 七十五块。 第5章 编辑部 林恩一夜无眠。 他知道今天要去开计程车。 但他没有。 熬到八点,林恩都没有再读过一遍自己的稿子,他害怕自己真的吐出来。 曼哈顿下城区第四大道55號,《午夜惊奇》编辑部。林恩默念了一遍,拿起稿子,推开房门。 “喂,小子,房租周五前必须交齐。”黑洞洞的楼梯间里,留著大波浪卷的拉丁裔大妈在公共卫生间里边刷牙,边扯著嗓子喊道。 林恩捏了捏手里轻飘飘的信封:“知道了。一定能交上。” “能就好,你要再凑不齐,就別怪我把你门锁换了。”大妈唾了口牙膏沫,含混不清地说道。 曼哈顿下城区第四大道55號位於一个满是污水坑的狭窄巷子里,林恩捡了个乾净地方落脚,再次对照了一遍地址。 铁门上画著各种骷髏头的涂鸦,用极其浮夸的亮黄色油漆刷著: 午夜惊奇。嚇死人没商量。 他做了个深呼吸。推开门,震耳欲聋的声音传来,大卫·鲍伊的摇滚乐被开到了最大声。 几乎没有装修,墙面上到处喷的是火焰和骷髏头的涂鸦,地上堆著一堆过期罐头、汽水和没卖完的《午夜惊奇》杂誌,只有几台年久失修的油印机轰隆轰隆地运作著。 四个黑人正躺在一张像是50年代的快发霉的沙发上,一边吸著大麻,一边谈天说地。 林恩进门的时候,他们的目光齐刷刷地转了过来。 “嘿,黄皮肤的小子,你他妈来这干嘛?” “投稿的。”林恩扬了扬手上的信封。 “我们不收黄皮肤的稿子。”最右边靠在沙发扶手的瘦高黑人笑了一声。 “闭上你的臭嘴。”一个瘫坐在沙发中间的黑人说道。林恩仔细端详了一下,发现是一个奇胖无比的中年黑人,沙发被坐得瘫下去一块。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午夜惊奇》的主编,弗里曼。” “你好。林恩,中国人。” 弗里曼面无表情地看著林恩:“嘿,我先声明一下,我们投稿標准很严格的。你要打算拿吸血鬼和木乃伊的故事糊弄我们,那就不好意思了。” 林恩顿了一下,然后问道:“你们吃过早饭了吗?” “哈?你他妈问这个干嘛?”瘦高黑人说。 “因为我怕你们看了我的故事后吐出来。” 瘦高黑人一下子伸手就要去拿桌上的枪,弗里曼拦住了他,对林恩说:“抱歉。他大麻磕嗨了。但是老实说,我觉得你在胡扯。我看过太多的血浆了,普通的东西嚇不到我。” 林恩没有继续说话,他只是把稿子递了过去。 弗里曼接过去,掂量了一下:“多少页?” 林恩说:“三页。” 弗里曼用肥硕的手指慢慢捻开信封,又抬头瞥了一眼林恩:“写什么的?” “你读完就知道了。” “呵,直接闯进门来投稿的陌生面孔不多。” 弗里曼拿出稿纸,坐回了那张堆满了一堆未拆封信件的办公桌,他在慢慢读。 第一页。弗里曼皱了皱眉头。 第二页。林恩知道他读到那一段了。弗里曼嘴角动了一下。 第三页。弗里曼屁股在座位上扭来扭去,就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挠他一样。 看完后,他又翻回第二页看了一眼。 沉默了一会儿。 瘦高的黑人从鼻子里吐出一个烟圈,大眼睛直勾勾地瞪著主编,好像从没见过弗里曼露出过这种表情。 “这他妈是你写的?” 林恩点了点头。 “在哪儿学的写作?” “没学过。” 弗里曼看著他,像是在判断他是不是在撒谎。 “fuck,把我的大麻拿过来。”弗里曼对著瘦高黑人点了下头,“我受不了这玩意。” 瘦高黑人愣了一下,给弗里曼递了过去。 他深吸一口。 烟圈吐出来时,他突然捂住嘴巴,衝到地下室里边的一个卫生间去。 “啊...呕...”林恩听见卫生间里不断传来弗里曼的呕吐声。 沙发上的另外几个黑人也愣住了。地下室里只剩下嘶吼的摇滚音乐声和油印机巨大的工作声。没有人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弗里曼才扶著腰,一瘸一拐地走了过来。 他走到林恩面前。盯著林恩看了好一会儿。 “你脑袋里面装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林恩摊了摊手:“这只是个故事而已。” “天才,我的意思是天才。shit,我第一次见这种玩意。”弗里曼走到书桌旁,从堆积如山的信封里隨手拿起一个,“你知道为什么我不读这些人寄过来的小说吗?因为都是狗屎,我再说一遍,都是狗屎,都是些宇宙、辐射、外星孢子和他妈的大蜘蛛大虫子。无聊透顶的东西。” 他走到林恩面前,给了林恩一个满溢著甜腥大麻味的拥抱:“而你,兄弟,你是个天才。是个绝对的、他妈的、操蛋的天才。” 瘦高黑人还没有理解发生了什么,他嘟囔著:“老大,你昨天晚上到底磕了多少?” “闭嘴!”弗里曼鬆开林恩,他拿起林恩的《肠子》手稿,狠狠地按在了瘦高黑人的身上,“麦克,你自己好好读读,然后拿起这份稿子,给我老老实实地坐到打字机前,一个字一个字给我他妈的敲出来。” 叫麦克的瘦高黑人一脸狐疑,两个眼珠在弗里曼和林恩间飘来飘去。另外两个带著金炼子的黑人也凑了过来,他们都无法理解发生了什么。 直到五分钟后,他们看完了林恩的《肠子》—— “呕啊...” 卫生间里挤著三个黑人在呕吐。 弗里曼坐著,递给林恩一支烟,脸上带著笑意,两只眼睛被赘肉挤得睁不开了,换了一口纽约的口音说道:“林恩。你知道的,《午夜惊奇》现在越来越难卖出去了。” 他吸了一口大麻又继续说道:“纽约没有经纪人的作家,比开计程车的都要多。这群傻子。但我们《午夜惊奇》的规矩不能乱,短篇小说,稿费七十五块。” “七十五可以。但我只有一个要求。” “你说。” “你帮我找一个经纪人。我手上还有份长篇小说的稿子。” 弗里曼大笑起来:“操,经纪人。你小子懂行。但我跟你实话实话,我要是认识什么经纪人,还至於搞什么地下杂誌?不过——” “经纪人我帮不了你。但我下周有个活动,地下文学朗读会,在东村的一个酒吧。来的都是写东西的人,也有几个出版社的低级编辑来蹭酒喝。你要是敢上台念你这篇东西——”弗里曼拍了拍他的稿子。 “保准有人能记住你。” 第6章 第一笔稿费 “你是做什么的?”弗里曼吐出一团烟雾,“我只是很好奇,你为什么能想到这种点子。” “计程车司机。” “计程车司机写了一篇让我早上吃的热狗差点吐出来的故事。”弗里曼指了指手上的《肠子》手稿,喘著气说:“这故事你哪来的?” “新泽西。”林恩撒了个谎。 “什么?” “我表哥住新泽西。郊区。他们小区有个公共泳池,六几年的事情了。后来那个泳池就关了,你猜为什么关的。” 弗里曼盯著他看了几秒。 “操,你他妈告诉我这是真事?” “你觉得呢?” 在纽约,如果想让一个人相信一件事是真的,不要告诉他“这是真的”,得让他自己猜。 弗里曼没有追问,他眯著眼睛点了点头,不知道是被烟燻的,还是实在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掐灭了大麻烟,塞进了一个可乐罐子里。 然后他拉开抽屉,拿出一个装曲奇饼乾的铁皮盒子。里面装的都是硬幣和各种零钞。 弗里曼点了点钞,数出了七十五块,递到了林恩手上。 林恩塞进口袋,默默心想:一个口袋里装著七十五块现金和未来恐怖小说之王史蒂芬·金的电话號码。 大概这是全纽约最值钱的一个口袋了。虽然夹克本身只值三美金。 “唉,”弗里曼嘆了口气,“现在出版这行当也难做。《午夜惊奇》原来是一周一期的,现在利润太差,改成月刊了。只有那群贫民区不要命的小鬼才会买。” 他靠在椅背上,看著林恩。 “但你这个东西不一样。下周二晚上九点,东村圣马克斯街,尼莫酒吧,地下文学朗读会,记得来。” “怎么个朗读法?”林恩问。 “每个人轮流上去念自己的东西,隨便你,诗歌也好,小说也好,五分钟。你就上去念《肠子》。” “那你告诉那群嬉皮士,等我的故事念完了再喝酒。”林恩笑了一下。 “哈哈哈,操,我已经预见到那群混蛋什么反应了。” 林恩说:“要么昏过去,要么想杀了我?” 弗里曼又大笑起来,浑身的肉都在抖动。然后他又从桌上拿起林恩的手稿,翻了翻,像是在跟一个老朋友道別似的,恋恋不捨地交给了旁边的麦克。 “我喜欢你这个混蛋,你还有別的故事?” “有。很多。说不完的故事。” “你新泽西的表哥还是哪的故事?” 林恩笑了一下:“我在苏联都有亲戚。” “操。”弗里曼的眼睛亮了一下,“那你別给我了,我这个小破杂誌装不下你。” 弗里曼从桌子后面站起来,两只手搭在林恩肩上,林恩能听见他说话的大喘气声: “孩子,听我说,金子要去金子的地方,纽约有的是正经杂誌等著你。信我。” 林恩看著这个胖编辑。一个杂誌快倒闭的人,拿著快见底的铁皮盒子里的钱,告诉他去找更好的地方。 “弗里曼。” “嗯?” “你盒子里还剩多少?” 弗里曼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又笑了出来:“够买两篇和你一样的。” “我手里还有个长篇小说。等我赚到钱了,我看能不能把《午夜惊奇》给盘活。” “好。”弗里曼只回了这一个字。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林恩点了点头,拉上拉链,走向铁门。 身后传来弗里曼的声音:“喂,林恩。” 林恩回过头。 “下周二九点,別迟到。” “迟到要扣钱吗?” “操你的。”弗里曼喘著气笑了一声。 ...... 拿著钱,林恩乾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交了房租。 “嗯,不错,这次交得挺快,下个月別再拖了。”拉丁裔房东大妈舔著手指,一张张数完了钱,塞进自己的围裙口袋里。 关上门,锁链“噠”一声扣上了。 回到屋子,窗外纽约的天际线灰濛濛的。林恩把剩下的钱一张张掏出来,摊在桌上。 零零散散,还剩24美金。省著点花,这个月肯定够用了。 林恩拉上拉链,下楼,准备步行去上班。已经迟到了,估计老波特又要发一顿脾气。 曼哈顿早上的冷风一吹,林恩心中萌生了一个想法: 如果《沉默的羔羊》能够成功,从审稿、发稿费再到获得版权费,中间会经过很长的时间。 《午夜惊奇》是第一步,但不能是唯一一步。它快要衰败了,弗里曼自己也承认了。七十五块一篇,就算每个月都能发,也不过勉强交房租的水平。他不能靠一本快倒闭的地下杂誌活著。 短篇。杂誌。更大的杂誌。 他开始在脑子里过1974年还在刊的杂誌。 文学杂誌?《纽约客》《大西洋月刊》——別想了,那些地方排队的作家从曼哈顿排到波士顿。毫无资歷的新人投《纽约客》,跟把情书投进下水道效果差不多。 类型杂誌?《希区柯克悬疑杂誌》《埃勒里·奎因推理杂誌》——有可能,但稿费也偏低,五十到一百块。和《午夜惊奇》差不了多少。 然后他想到了一个名字。 《花花公子》。 他前世读书的时候,有个教授在课上说过一句话:七十年代的《花花公子》是美国稿费最高的短篇小说市场。没有之一。 而且——它的编辑不看作者是谁,只看稿子。因为刊出来的时候读者翻到那一页只有两个原因:一是看文章,二是看旁边金髮女郎的裸照。 没有人关心作者叫什么名字。一个不在乎你叫林恩还是约翰·史密斯的市场。 一篇能发在《花花公子》上的小说,稿费起码值两千美金。 两千美金。够他把车行的工作辞掉,好好花上一个月再把《沉默的羔羊》打磨到可以交给经纪人的水平。 但给《花花公子》写什么呢? 《肠子》那样的小说肯定不行。《花花公子》绝对不会要那种猎奇噁心的东西,它要的是能让人在翻了一页裸照后,用一个带著点锐利、黑色幽默和有趣的故事把人留住。 想著想著,林恩就到了车行,已经快十点了。 曼哈顿车行的铁皮棚子里永远是那股味道——机油、冷掉的咖啡和老波特的三明治。老波特正歪在椅子里打盹,膝盖上摊著一份《纽约邮报》,头版是尼克森的大脸。 林恩拉开铁门的声音把他吵醒了。 老波特眯著眼睛看了一眼墙上的钟,又看了一眼林恩。 “十点零七分。” “我知道。” “之前是不是刚请了半天假?” “嗯。” “你当这是你家客厅?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老波特把报纸往桌上一拍,从抽屉里掏出那个破旧的考勤本,翻到今天那一页,用铅笔重重记了一笔,“迟到三小时,扣钱。” 林恩没吭声。他只是在想24美金减掉扣的钱还剩多少。 “波特。” “嗯?” “如果我明天提前三个小时到呢?” “那你凌晨四点就得来。” “凌晨四点在曼哈顿打车的都是些什么人?” “醉鬼和妓女。” “那小费应该很不错。” 老波特没说话,摇了摇头,从钉在铁墙上的一排鉤子上取下一把钥匙,丟给林恩。 “暖气我修好了。你悠著点开,水箱可能会漏水。”老波特说完,又捧起报纸研究上面的赛马赔率去了。 林恩走进车库,找到35號车。一辆1969年的雪佛兰因帕拉,黄漆剥落了大半,前保险槓上有一道长长的刮痕,不知道是哪个倒霉蛋留下的。 他拉开车门坐进去,拧钥匙,发动机咳嗽了两声才转起来。 暖气终於吹出风了。 林恩从夹克內袋里掏出《沉默的羔羊》剩下的前二十页手稿,塞进副驾驶座椅下面的暗格。 然后他从另一个口袋里掏出那张皱巴巴的小纸条。史蒂芬·金的电话號码和留言。看了一眼,折好,放回去。 收音机拧开,滋啦滋啦响了一阵,调到那个爵士乐电台。小號声淌出来。 林恩掛挡,鬆手剎,把35號车开出车行,匯入曼哈顿的车流。 和昨天一样。 和前天一样。 和过去一个月的每一天一样。 第7章 签名本 凌晨收工。 刨去油钱和迟到被老波特扣的钱,腰酸背痛地开了一天车,林恩现在口袋里还剩三十五美金。 一天下来,每次等红灯的时候,林恩都忍不住把手伸进口袋摸一下。稿费剩的零钱和金的纸条挤在一起,纸条已经被手汗弄软了。 所以他发现自己开始討厌绿灯了。 步行回曼哈顿下城区的路上,林恩路过那就没有招牌和埃琳娜所在的酒吧,壁灯还亮著,他突然很想喝一杯酒。 他推开门,冷风灌了进来。 屋里比昨天还空。角落卡座没人了,点唱机也没人开,整间酒吧安安静静的,只有冰柜在嗡嗡地响。今天放的不是棒球了,是默罕默德·阿里的拳击赛重播。 吧檯尽头,还是那个黑人老头。面前半杯波本,脑袋枕在手臂上,不知道是在睡觉还是在看拳击。 埃琳娜站在吧檯后面,正弯著腰把一箱冰块倒进冰槽里。听见门响,她回头看了一眼。 林恩在吧檯中段坐下。老位置。 “来了?” “来了。” “一杯金汤力,谢谢。” 埃琳娜擦杯子的手停了一会儿。 “上次来喝的是生啤。涨工资了?” “算是吧。” 金汤力推过来。杯壁上凝著一层水雾。林恩喝了一口,杜松子酒的苦味和汤力水的甜混在一起,比生啤温柔多了。 林恩把捲成一团的《午夜惊奇》从口袋里掏了出来。 “投完稿了?” “嗯。只不过要等到下个月才出版。” “收了?” “收了。七十五块。” 埃琳娜点了点头,没有说恭喜。她从架子上拿下一只威士忌杯,用抹布慢慢擦。 “什么故事?外星人还是大虫子?” “都不是。一个很噁心的故事。关於肠子的。” 埃琳娜的手停了一下。“肠子?” “嗯。不过我不想在喝金汤力的时候讲。” “那还是別说了。” “嗯。” 电视里阿里一记左勾拳打在了对手的太阳穴上,对手踉蹌了两步,裁判开始数数。解说员的声音被开得很小,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 林恩盯著电视看了一会儿。阿里不怕挨打。他挨了一整个回合的拳头。 “美国人害怕的是什么?我搞不懂。”林恩问。 埃琳娜把杯子倒扣在沥水垫上。想了一会儿。 “我也搞不懂。” “你害怕什么?” “你在做市场调查?” “差不多。我在想下一篇写什么。” 埃琳娜想了想。她放下杯子,从冰柜里拿出一瓶啤酒,用开瓶器一撬,给自己倒了半杯。靠在冰柜上喝了一口。 “我做过一个梦。” “什么梦?” “在波特兰的时候,大概十五六岁。梦到我有一天放学回家,总觉得房子里有什么不对。客厅没变,厨房没变,楼梯没变,但就是有什么东西不对劲。然后我听见衣柜里有声音。” “什么声音?” “嗒,嗒,嗒。”埃琳娜用指节敲了敲吧檯三下,很轻,“像指甲在挠木头。” “你打开了?” “打开了。里面是一只兔子。” 林恩等著下文。 “就是一只兔子。白色的。蹲在我妈的大衣上面。两只眼睛红红的,看著我。” “然后呢?” “然后我就醒了。” 林恩喝了一口金汤力。 “这有什么可怕的?一只兔子。” “我也不知道。”埃琳娜的声音低了一点,“但是我醒了之后,躺在床上,一直到天亮,都没有敢下床打开衣柜。” 酒吧里安静了几秒。冰槽里的冰块发出细微的开裂声。 “还有一个。”埃琳娜说。 “嗯?” “中学的时候。也是在波特兰。我们家有一个阁楼,从来不用,堆著箱子和旧报纸。有一个活板门,在走廊天花板上,要用一根杆子才能把它勾下来。” 她停了下来。然后喝了一口酒。 “我梦见那个活板门自己开了。” “开了之后呢?” “里面黑的。什么都看不见。但我知道有人在那儿。” “你怎么知道?” “因为他在呼吸。” 林恩放下了杯子。 “我站在走廊里,抬头看著那个黑洞洞的开口。外面还在下雨。整栋房子只有雨声和那个呼吸声。很慢很稳,就像是一个在睡觉的人。” “你上去了吗?” “没有。”埃琳娜喝了一口啤酒,“我转身走了。关上走廊的门。然后我坐在客厅里看了一整晚的电视。什么都没发生。但我知道他还在上面。” “你觉得那个人是谁?” 埃琳娜沉默了一会儿。 吧檯尽头的老头翻了个身,发出一声含糊的鼾声。电视里阿里贏了,在擂台上举起了拳套。 “我不知道,”埃琳娜说,“但我觉得他一直在那儿。不是那天晚上才来的。他一直都在。只是那天活板门自己开了。” 林恩没有说话。 他盯著自己杯子里的冰块慢慢融化,汤力水的气泡一个一个浮上来。 这就是了。 你知道阁楼上有人。你听见他在呼吸。但你不敢打开门。你走下楼,坐在客厅里,打开电视,假装什么都没发生。第二天你起床上学,晚上回来吃饭睡觉,那个活板门关著,阁楼安安静静的。但你知道他还在。 这种恐惧不会结束。因为你永远不会上去看。 如果他要投《花花公子》,他需要的不是另一颗《肠子》式的炸弹,而是这种东西。 “你知道吗,”林恩说,“你刚才说的那个阁楼的梦——” “嗯?” “如果有人把它写成一个故事,会很值钱的。” “那你写吧。”埃琳娜把空啤酒瓶放在吧檯上,“不过要是真发表了,版权费我要分一半。” “一半太多了。” “那你自己回家做梦去。” 林恩笑了一下。 他又喝了一口金汤力。杯子快见底了。 安静了一会儿。门外传来了一阵警笛声,不一会儿就消失了。电视里拳击赛结束了,切到一个深夜脱口秀的重播,主持人在讲尼克森的笑话。 “对了,”林恩说,“下期《午夜惊奇》出来的时候,我给你带一本。” “签名版的。” “签名版的。” 一个浑厚的声音从吧檯尽头传来: “喂,小子。” 林恩转过头。 吧檯尽头的老头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他的头髮全白了,鬍子拉碴的,身上穿著一件洗得发灰的军用夹克。 “我听到了。七十五块。” “你听到了?” “七十五块,在这条街上不是小钱。” “我知道。” “我年轻时候也写过诗。” “诗?” “对。给黑人教堂的十二个弟兄写的。” “后来呢?” “后来他们都死了。” 老头说这句话的时候很平淡,就像在谈论天气一样。他举起酒杯: “敬那十二个人。” 林恩和埃琳娜不知道那十二个人是谁,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也不知道那些诗写了什么。但他们都举起了自己的杯子。 三只杯子隔著一条长长的吧檯隔空碰撞。没有玻璃碰撞的声音。但他们好像都听见了空荡荡的酒吧里迴荡著一种清脆的,像是什么东西破碎了的声音。 老头喝完了最后一口波本,把杯子放下,又趴回手臂。 “还有一件事。”老头闷声说。 “您说。” “你们两个说话声音小一点,我在这睡得比家里好,你们再这么聊,我就要换一家酒吧了。” 林恩和埃琳娜对视了一眼,笑了出来。 第8章 缅因来电 第二天早上,林恩照常七点到车行。 曼哈顿的天还没完全亮,铁皮棚子里的灯泡晃晃悠悠地吊在头顶。老波特正蹲在地上修一辆车的后视镜,嘴里叼著一根没点著的烟。 林恩推开铁门,老波特头也没抬。 “有人找你。” 林恩脚步顿了一下。 “谁?” “一个男的,操著一口乡巴佬口音,说什么缅因州的。”老波特从后视镜的螺丝里拔出一把改锥,用袖子擦了擦,“打到车行来的,一大早,七点不到。” 林恩的心臟猛跳了一下。 “他说什么了?” “他说让你回个电话,说他读完了,就这些。”老波特终於把烟点上,吸了一口,斜眼看著林恩,“你在缅因州有亲戚?” “没有,只是一个朋友。” 老波特哼了一声,显然不太相信一个中国计程车司机会有缅因州的朋友:“他说你有他的电话,让你儘快回给他。噢对了,他还说了一句话,让我转告你。” “什么话?” 老波特把改锥往工具箱里一扔,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灰。 “他说——告诉那个中国司机,他欠我一顿晚饭。” “波特,我出去十分钟。” “你又要请假——” “十分钟,扣我钱也行。” 波特嘟囔了一句:“你他妈是我见过的最不省心的司机。”但还是挥了挥手,让林恩出去了。 车行往东走两个街区,莱辛顿大道和第四十六街的交叉口,有一个公共电话亭。铝製的外壳被人用记號笔画满了涂鸦,玻璃上贴著几张脱衣舞俱乐部的小gg。 林恩挤进电话亭,从口袋里掏出两枚硬幣,一枚一毛,一枚两毛五。 这是长途电话,纽约打缅因州,起步三分钟五十美分。 他掏出自己那张已经被手汗浸软的纸条,对了一遍號码,把硬幣塞进去,转动拨號盘七圈。 嘟——嘟——嘟—— “餵?” 一个沙哑的、带著浓重缅因州口音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背景里有什么东西在响,像是水壶烧开了。 “金先生,我是林恩,纽约的计程车司机。” 听筒那头沉默了一秒。 “操,我他妈等你电话等了两天了!” “你知道的,纽约的计程车司机大多都没有座机。”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我知道,我打了三个地方才找到你那个车行。先打了信封上的地址,你那栋楼连个公用电话都没有。然后我打了411查號台,问曼哈顿有没有一个叫林恩的计程车司机——你猜接线员怎么说?” “她说曼哈顿叫林恩的计程车司机有八百个?” “她说——先生,您喝多了吗?” 林恩笑了出来。电话亭外面,一辆公交车呼啸而过,震得玻璃嗡嗡响,他用手捂住另一只耳朵。 “后来怎么找到车行的?” “信封上有个邮编,我查了一下,那个区就那么几家车行,第二家就找到了。一个老头接的,脾气不太好。” “那是波特,他对所有人脾气都不好。” “他还问我是不是你的假释官。” 电话那头,水壶的声音停了,金大概把它从炉子上拿开了,隨即传来椅子挪动的声音,木头腿在地板上颳了一下。 “林恩。” “嗯。” “我读完了。” 林恩的手指在话筒上收紧了一点。 “火车上读了一半,到家又读了一遍。” “然后呢?” 金没有马上回答。 电话线里传来打火机的声音——咔嗒,咔嗒——第二下才点著,金吸了一口烟。 “你知道我读到哪里停下来的吗?” “哪里?” “地下室。那个女探员一个人走进地下室,灯灭了。杀手就在她身后,他戴著夜视仪,她什么都看不见。他站在她身后一步远的地方,伸出手...” 金停了一下。 “我他妈把手稿放在厨房桌子上,去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站在厨房里喝完了,才敢回去翻下一页。” 林恩闭了一下眼睛。 “这是那个汉尼拔最让人不舒服的地方,对吧?”金继续说,声音低了一些,“不是他杀人,不是他吃人,是他太他妈礼貌了。他像个绅士一样跟那个女孩说话,他对她比任何人都温柔,这才是最混蛋的地方。” “你觉得写得怎么样?”林恩问。 金又吸了一口烟。 “有几个地方不太对。” 林恩的胃缩了一下。 “中间那段,女探员去找参议员女儿的线索,你用了太多篇幅在fbi的程序上了。档案调取、部门协调、上级匯报——我知道你想让它看起来真实,但读起来有点像在看《联邦调查局操作手册》。读者不关心fbi怎么开会,读者关心的是那个女孩还活著吗。” “嗯。”林恩换了只手拿话筒。投幣口上方的小灯闪了一下,时间快到了。 “还有结尾,杀手被干掉那段,太快了。你前面花了那么多笔墨让读者害怕这个人,结果最后三页就突突了?你得让读者在最后也不舒服。” “比如?” “比如她开枪之后,杀手倒下了,但她站在原地,黑暗里,什么都看不见,她不確定他死没死——让她在那个黑暗里多站一会儿。” 林恩在电话亭里把这句话在嘴里默念了一遍。 让她在黑暗里多站一会儿。 操。 这就是史蒂芬·金。 “但是,”金的语气变了,“除了这些,这他妈是我今年读过最好的东西。我上次在火车站那边说过了,但我再说一遍——这个故事让人非常不舒服,我是在夸你。” 林恩靠在电话亭的铝壁上,感觉自己的后背出了一层汗。 “听著,林恩,我认识一个人。” 林恩的呼吸停了半拍。 “我的编辑,比尔·汤普森,兰登书屋的,就是他签了《魔女嘉莉》。” “我知道他。” “我把稿子给你寄回去了。我给他打过电话了,但有个前提——” “什么前提?” “我跟比尔关係不错,但他需要一个经纪人过去谈。这是他的规矩。没有经纪人,稿子连他秘书那关都过不了。你明白吗?我可以帮你敲开这扇门,但你得有个人替你走进去。” “我去哪找经纪人?一个正经的文学经纪人光签约费就要——” 林恩知道,纽约的文学经纪人,签约费最低三百美金起。就算把车行的工资和《肠子》剩的稿费全加上,不吃不喝两个月也凑不出来。 “我知道。”金的声音低了一点,“哪怕不是什么大牌经纪人,哪怕是刚入行的,只要以经纪人的身份说『我代理了一位作家,史蒂芬·金推荐的』,比尔就会看。” 金顿了顿:“我帮你约了比尔下周一,剩下的稿子我已经寄过去了,很快就能到你手上。” 十分钟到了。 电话掛了后,林恩在电话亭里默默站了一会儿。 他只需要一个人,一个能打一通电话的人。 一个听起来专业、冷静、像那么回事的声音。 他想到了一个人。 第9章 冒充经纪人 周五晚上,林恩提前收了工。 按照排班表,他本来就不用跑晚班。前几天为了多赚点钱,硬撑到凌晨才下班。今天没必要了。 因为,他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他推开了酒吧的门。酒吧里比平时安静。 埃琳娜正在切柠檬。看到他进来,刀顿了一下。 “今天这么早?” “我有事找你。” “生啤?” “不喝酒。” 埃琳娜放下刀,擦了擦手。一个每次来都喝酒的人破天荒的说不喝酒,说明事情不小。 林恩在吧檯前坐下来。把双手放在檯面上。 “你下周一的下午有空吗?” “下周一...白班,三点下班。怎么了?” “三点太晚了。我需要你两点半之前到公园大道。” “公园大道?” “245號。兰登书屋出版社。” 埃琳娜把切了一半的柠檬放在砧板上,看著他。 “你的手稿投出去了?” “一个朋友帮我约的。他的编辑。下周一下午三点。” “那恭喜。你来是告诉我这个的?” “不是。我来是因为——” 林恩停了一下。 “我需要一个经纪人。” “那你去找经纪人。” “我没有经纪人。正经的经纪人要签代理合同,抽百分之十五的佣金,而且好的经纪人根本不接没有出版记录的新人。差的经纪人我又不想找。就算我现在开始找,下周一之前也来不及。” “所以?” “所以我需要你去。” 埃琳娜的手停在柠檬上。 “你需要我去干什么?” “假装是我的经纪人。” 酒吧里安静了大概三秒。冰柜的嗡嗡声突然变得很响。 “你疯了。” “有可能。” “可是——我连你的稿子,连你写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埃琳娜扬了扬眉毛。 林恩的手停在吧檯上。 她说得对。 他想了那么多,名片、西装、台词。唯独忘了最基本的一件事。让埃琳娜去推销一本书,她连这本书讲了什么都不知道。 埃琳娜看了一眼林恩:“你走的时候把你手稿放在吧檯上。” “如果你不喜欢怎么办?”林恩问。 “和我喜不喜欢有什么关係?” “当然有关係,如果不喜欢你在编辑面前都夸不出口。” “这就是问题所在了。”埃琳娜看著林恩,“我是个调酒师。” “我知道。” “我连经纪人是干什么的都不清楚。” “你不需要清楚。你只需要坐在那里,穿得像那么回事,不要主动说话。如果他问你问题,你就说之后我们可以再详细谈。” 埃琳娜把刀放下了。她靠在冰柜上,双手抱在胸前。 “你为什么找我?” “因为你是我在纽约认识的唯一一个我信得过的人。” “那是因为你认识的人就没几个。” “这也是原因之一。” 埃琳娜没有笑。她认真地看著他。 “林恩。如果他们发现了呢?” “不会。汤普森是编辑,不是经纪人。他不认识纽约所有的经纪人。你走进去,递一张名片,说你代理我,他没有理由怀疑。” “名片?我连名片都没有。” “我来做。” “用什么做?” “你们酒吧有没有厚一点的白纸?” 埃琳娜蹲下去翻了翻吧檯下面的杂物,拿出一叠啤酒供应商的空白订货单。厚度凑合。 林恩从口袋里掏出铅笔。 “你叫什么全名?” “你连我全名都不知道就想让我当你经纪人?” “所以我现在在问。” “埃琳娜·克拉克。” 林恩在订货单的背面写了几个字: 【埃琳娜·克拉克】 【文学经纪人】 【灯塔人才管理公司】 “灯塔?”埃琳娜看了一眼。 “临时想的。” “这看起来就像假的。” “所有名片看起来都像假的。这就是名片存在的意义。一张小纸片,上面印著一个名字和一个头衔,你递出去,对面的人就信了。整个商业世界都建立在这种荒谬的互相信任上。” 埃琳娜拿起那张“名片”。食品订货单的背面。铅笔写的。 “这是我见过的最寒酸的名片。” “等我有钱了给你印真的。” “等你有钱了,你就不需要我冒充了。” “这倒是。” 她把“名片”放在吧檯上。看了一会儿。 “我需要穿什么?” 林恩还没来得及高兴,她又加了一句:“我不是答应了。我在问如果我答应了的话。” “深色。套装最好。你有套装吗?” “我有一条黑裤子和一件前房客落下的灰色西装外套。大了两號。” “够了。大两號比小两號好。大了显得你不在乎穿著。” “你在胡扯。” “我在认真分析。” 埃琳娜笑了一下:“你在认真地胡扯。” 她拿起刀,继续切柠檬。切了两片。又切了两篇。像是在思考林恩的提议。 “佣金多少?” “什么?” “你说经纪人抽百分之十五。我假装的也要百分之十五。” “你假装的最多百分之五。” “百分之十。” “百分之七。” “百分之十。这是我的最终报价。你要是不同意,你自己去找一个愿意穿大两號西装外套,坐在兰登书屋出版社假装认识你的调酒师。” “成交。百分之十。” “而且这个百分之十不是佣金。是封口费。” “封口费?” “你以后成名了,我要保证不说出去。『美国著名作家的第一个经纪人是曼哈顿一个酒吧的调酒师』——你觉得这个標题上报纸值多少钱?” “大概够买一杯金汤力。” “那你欠我一杯金汤力。” “成交。” 两个人在吧檯两侧对视了一下。 林恩伸出手。埃琳娜看了看那只手。 “你在干什么?” “握手。我们刚达成了一笔交易。” “你的手上有铅笔灰。” “经纪人不在乎这些。” 埃琳娜擦了擦手,握了一下。很快。很用力。 “周一下午两点。”林恩说。 “在哪碰面?” “公园大道245號门口。你就站在那儿。不要进去。等我到了一起进。” “如果你迟到了呢?” “我不会。” 林恩站起来。把那张铅笔写的“名片”留在吧檯上。 “这次迟到的话,我损失的不是一块五的扣款。是这辈子第一次有人愿意出版我写的东西的机会。” 他拉上夹克拉链。 把前二十页手稿放在吧檯上,然后说: “周一见。两点。別穿围裙来。” “...” 林恩推开门走了出去。 冷风。曼哈顿的夜晚。远处双子塔的灯亮著。 他往家走。走了两步,停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酒吧。 门关著。壁灯还亮著。 他不知道埃琳娜现在在做什么。大概在切柠檬。或者在看那张写著“灯塔人才管理公司”的啤酒订货单。 他转回去,继续走。 下周一。三点。公园大道。 一个计程车司机和一个调酒师要走进美国最大的出版社之一。 1974年的纽约,总统在对著全国人民撒谎,华尔街的股市跌得连经纪人都开始跳楼,阿拉伯人掐住了石油管道让全城的计程车排著长队等加油,地铁里的涂鸦比gg多,时代广场的皮条客比游客多。 再多一件荒唐事,没人会注意到的。 第10章 约定 周末正是纽约最忙的时候。曼哈顿的街上全是赶著购物和看演出的人,计程车几乎不用等客,停下来就有人拍车窗。 林恩趁著送一个客人去唐人街的间隙,拐进了勿街旁边一条窄巷子里的复印店。店面很小,夹在一家中药铺和一家裁缝店之间,玻璃门上贴著“复印打字传真护照照片”。 老板是个广东人,六十来岁,戴著老花镜,正在给一摞菜单打字。 林恩把那张啤酒订货单背面的“名片”拍在柜檯上。 “照这个排版,帮我印二十张。白底黑字。厚一点的纸。” 老板把老花镜往鼻尖上推了推,低头看了一眼。 “灯塔人才管理公司?”他用广东话念了一遍英文,发音离谱,但態度认真,“你是开公司的?” “朋友的公司。帮她印的。” “名片一毛钱一张,二十张两块。加急多五毛。” “加急。” 老板把订货单翻过来看了看,又翻回去,用一根黄了的指甲点著上面的字:“这个电话號码確定没错?我列印过这种號码的,一听就是酒吧。” “没错。就是这个。” “你朋友的公司开在酒吧里?” “她喜欢在有创意的地方办公。” 老板哼了一声,没再问,转身去排版了。 十五分钟后,二十张名片摆在林恩面前。白底黑字,字体端正,纸张挺括。比啤酒订货单强了一百倍。林恩拿起一张,翻来覆去看了看——灯塔人才管理公司,文学经纪人,埃琳娜·克拉克。 像那么回事。至少,像那么三十秒——三十秒够了,够递出去、够对方扫一眼、够塞进名片夹。没人会盯著一张名片研究超过三十秒的。 他付了两块五,把名片装进夹克內袋,出了复印店。 巷子里飘著隔壁中药铺的当归味和裁缝店熨斗的蒸汽味。一个老太太蹲在墙根择菜,身边的竹筐里堆著一把蒜苗。 林恩站在巷口抽了半根烟。他想了想,又走回复印店。 “老板,再帮我加一行字。” “什么字?” “名字下面加一行小字:『精品化运营,专注文学代理。』” “加字多五毛。” “行。” —— 金寄回来的手稿后一百页也到了。 林恩是在车行的铁皮棚子里拆的信。信封上的邮戳是缅因州班戈,金的字跡歪歪扭扭,地址写得东倒西歪,邮差大概费了不少劲才找到这栋楼。 信封里除了手稿,还夹了一张纸条。金的字跡: “结尾那段我折了个角。你自己看。另外你能不能找台打字机敲一遍?没有出版社会看手写稿的。——s.k.” 林恩把手稿翻到折角的那一页。 是地下室那场戏。克拉丽丝在黑暗中开枪的段落。金在页边用铅笔画了一条竖线,从第一行拉到最后一行,旁边写了一个词: “慢。” 只有一个字。 林恩看著那个字看了很久。 然后他把手稿摊在副驾驶座上,从口袋里掏出铅笔头,开始改。 他没有打字机,因为他买不起。一台二手的雷明顿至少要四十块,这笔钱够他吃两周的饭。金说得对,没有出版社会认真对待一份手写稿——但那是以后的事。先把东西改对。打字的问题,走一步看一步。 他趁著等红灯的时候改了三行。绿灯亮了,喇叭声从后面炸过来,他这才把铅笔夹进稿纸,掛挡起步。 —— 傍晚收工后,林恩在车行附近的公共电话亭打了两个电话。 第一个打给酒吧。 不是埃琳娜接的。是一个粗声粗气的男人,大概是白班的酒保,操著一口沙哑的嗓子:“什么?找谁?埃琳娜?她上夜班,八点以后来。” “帮我留个口信。告诉她林恩找她,周日下午三点,东村第七街和b大道路口的洗衣店门口见。让她穿上次说的那套西装。她知道的。” “洗衣店?穿什么衣服?你们搞什么名堂?” “你就帮我转达就行。” “行行行。”电话那头传来玻璃杯碰撞的声音,“还有別的吗?” “告诉她带上一个文件夹。” “什么文件夹?算了,我记不住了,你自己晚上打过来跟她说吧。” “再打一个电话就要再花上两毛五。” “那你就祈祷她能听懂我转述的版本吧,兄弟。” 电话掛了。 林恩又摸出最后一枚两毛五的硬幣。 第二个电话打给弗里曼的《午夜惊奇》。 响了七八声,没人接。林恩正准备掛的时候,听筒里突然传来一阵巨大的摇滚乐声,然后是麦克那个瘦瘦高高黑人的声音: “《午夜惊奇》,嚇死你没商量,你找谁?” “弗里曼在吗?” “老大这几天不在。怎么了?” “弗里曼什么时候回来?” “你先告诉我你是谁?” “林恩。写《肠子》的那个。” 电话那头安静了一秒。摇滚乐声小了——麦克大概把收音机的音量拧低了。 “操。肠子。我他妈这辈子都忘不了那玩意。弗里曼走了之后还在骂我。”麦克清了清嗓子,“你找老大什么事?” “我约了下周一去兰登书屋见一个编辑。我需要有人帮我排练一下。弗里曼好歹是搞出版的,我想让他帮我把把关。” “兰登书屋?操。”麦克吹了一声口哨,“你小子动作挺快。” “所以弗里曼什么时候能回来?” “我不知道。但是——”麦克停了一下,林恩能听到他在那头掰手指的声音,“你要是想找人帮你排练的话,我也行。” “你?” “怎么,瞧不起我?我在这行干了两年半了。弗里曼见客的时候我都在旁边坐著。而且我之前在一家文学杂誌社跑过腿,去大出版社送校样的时候,编辑们谈事情我在门口听了不少。” 林恩犹豫了一秒。 “你能演编辑吗?” “我能演任何人。”麦克的声音突然变了,变得低沉、平稳、带著一丝矜持的鼻音:“你好,我是兰登书屋的编辑,请坐,咖啡还是茶?——怎么样?” 林恩握著话筒,愣了一下。 “挺像一回事啊,麦克。周日下午三点,东村第七街和b大道路口,洗衣店门口。” “我到。但你得请我喝杯咖啡。” “不行,当时谁说——不收黄种人的稿子?”林恩模仿著麦克当时一口浓厚的东海岸口音,“我怎么记得你还准备掏枪了?” 话筒对面笑了一声:“操,我他妈一个黑鬼,那不叫种族歧视。我给你道个歉。” “行。我可以请你五毛钱一杯的那种。” “兰登书屋的编辑不喝五毛钱的咖啡。” “但冒充兰登书屋编辑的打字员喝。” “操你的。三点见。” 电话掛了。 林恩从电话亭里出来。曼哈顿的路灯刚亮,橘黄色的光落在人行道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他把手插进夹克口袋。左边是金的纸条,已经软得快散了。右边是二十张崭新的灯塔人才管理公司名片。 一个中国计程车司机、一个缅因州的调酒师和一个没钱了的地下恐怖杂誌的打字员。 周日排练。周一上场。 好戏即將上演了。 第11章 排练(上) 周日下午三点。 林恩站在东村第七街和b大道路口的洗衣店门口。 今天翘了班,老波特在电话里骂了他三分钟,他一个字没听进去。脑子里全是那份手稿——金在电话里说的那句话,“让她在黑暗里多站一会儿”,他改了四个版本,没有一个满意的。 纽约下了今年第一场雪。落在地上就化了,把人行道弄得又湿又滑。洗衣店的玻璃门上贴满了色情gg和移民律师的名片,洗衣机在里面轰隆隆地转,一只老腊肠犬趴在门口,鼻子搁在前爪上,对所有路过的人都不感兴趣。 三点零七分,埃琳娜从街角走过来。 她穿了那件大了两號的西装外套,里面是一件深蓝色的毛衣,没扎马尾,头髮自然地散著。风把头髮吹到脸上,她用手背撩开。 林恩多看了一秒,然后又回过神来:“你迟到了七分钟。” “经纪人迟到是正常的。说明我很忙。” 林恩打量了一下那件宽鬆的外套。袖口长出来一截,她把它卷了两圈,露出手腕。 “外套还挺像回事,一个...嬉皮士经纪人?” “別耍嘴皮子。”埃琳娜拍了拍自己的包,“我得先了解一下基本情况。” 林恩指了指洗衣店隔壁一家不到十平米的咖啡馆——说是咖啡馆,其实就是拿餐车改的小屋子,里面摆了几张摺叠椅和两张铁皮桌子。 “我请你?” “应该的。” 林恩要了三杯热拿铁。他搓了搓手,拉开椅子坐下。 “三杯?” “等会还有个朋友会来。” “我怎么不知道你在纽约还有其他朋友?” “我们只认识了三天。” 埃琳娜笑了一下:“所以你找一个认识了三天的调酒师当经纪人,又找了一个认识三天的人来——干什么?” “帮你排练。” 埃琳娜没接话。她从包里拿出一份东西,放在桌上。 林恩低头一看。 是他留在酒吧的前二十页手稿。但不是他给她的那份。 那份是铅笔手写的,涂涂改改,字跡潦草。 眼前这份是打字机打的。乾乾净净,页码整齐,每一行都对得笔直。 “你……” “你那份手稿太乱了。我找人用打字机重新敲了一遍。”埃琳娜喝了一口拿铁,“不过只有前二十页。” 林恩拿起那份打字稿。手指摸过纸面。油墨的味道还很新。 “你找谁打的?” “酒吧隔壁有个波多黎各老太太,退休的法院书记员,打字速度比机关枪还快。我给了她两块钱。” 林恩盯著那份整整齐齐的打字稿看了很久。 “谢谢。” “一句谢谢值两块钱吗?” “值。在我现在的財务状况下,两块钱大概相当於我的百分之八的净资產。” “可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你的工作。”埃琳娜盯著林恩,“你一般只在凌晨来酒吧,你是车行的,还是建桥工人?” “你猜对了,经纪人小姐,我是计程车司机。” 正说著,咖啡馆的门被推开了。一阵冷风灌进来,带著洗衣店飘过来的洗衣液的甜味。 麦克。 《午夜惊奇》的打字员。瘦瘦高高,穿了一件军绿色的飞行夹克,脖子上掛著一副耳机,还连著腰间別的隨身听。他扫了一圈咖啡馆,看到林恩,咧嘴笑了一下,露出一排白得不像话的牙。 “肠子先生。” “呕吐先生。” 麦克在林恩肩膀上捶了一拳,坐下来,端起那杯等著他的拿铁,吹了吹,喝了一口。然后他看著埃琳娜。 “这位是?” “埃琳娜。我的经纪人。” “冒牌的经纪人。”埃琳娜补充。 麦克的目光在两人之间扫了一下。 “操,你为什么不找我当经纪人?” “一个中国作家带著一个黑人经纪人走进去,你觉得那群禿头编辑会怎么想?” “他妈的在理。”麦克又喝了一口咖啡,“我喜欢。说吧,怎么排练。” 林恩把情况简单说了一遍。周一下午三点,兰登书屋,比尔·汤普森。史蒂芬·金推荐的。埃琳娜以经纪人身份陪他进去。 “麦克,你演编辑。” 麦克调整了一下坐姿,然后两只手托在下巴底下,换了一套声线,带著浓厚的犹太口音,眼神带著一丝居高临下的审视: “下午好。请坐。咖啡还是茶?” 埃琳娜的眉毛挑了一下。 林恩也愣了一秒。 “你还挺像那么一回事。” “我在弗里曼的办公室待了两年半,和他学的。”麦克鬆了松肩膀,切回自己的声音,“行了,开始吧。从头来。” 麦克又切回了编辑模式。他看著埃琳娜。 “埃琳娜小姐,感谢你今天过来。在我们看稿子之前,我想先了解一下——你们灯塔公司成立多久了?” 埃琳娜看了林恩一眼。 林恩微微点了点头。 “两年。”埃琳娜说。 “两年。代理过几位作家?” “三位。” “能说说名字吗?” 沉默。 埃琳娜的手指在咖啡杯上轻轻敲了一下。 隔壁的洗衣机转完了一轮,发出了巨大的“咚”一声。 “都是波士顿的学术作者。”林恩替她接了过去。 麦克立刻切回自己的声音,摇了摇头:“不行。我问的是她,不是你。到了那天,经纪人才是替你说话的人。” 他又看向埃琳娜:“再来一次。名字?” “……我手头没有带他们的资料。” “那你代理的作品呢?出版过的书?销量?” 埃琳娜又卡住了。 麦克摊开双手:“你看,这就是问题。这群犹太编辑都是一群老狐狸,这种东西骗不了他们。” “那怎么办?”埃琳娜问。 林恩想了想,说道:“换一个策略。不要回答他的问题。要让他问你的问题。” “什么意思?” “你一坐下来,先开口。你说:『汤普森先生,在我们开始之前,我想让你知道,这份稿子是史蒂芬·金亲自推荐的。他读完之后给我打了电话。』——你把这句话扔出去,他后面的问题就全变了。他不会关心你公司成立几年了,他只想知道:金怎么说的?” 麦克慢慢点了点头:“这招行。先把最大的牌拍出来,让他追著你跑。” “但如果他还是问了呢?”埃琳娜说。 “那你就说:『具体的合作细节我们后续再谈,今天主要是让你看看稿子。』这句话能挡住百分之九十的追问。” “百分之九十。那剩下百分之十呢?” “剩下百分之十靠运气。” 埃琳娜没有笑,她问麦克:“纽约的编辑都是什么样的?” “禿头、犹太裔、戴眼镜、精明老练、在乎钱比在乎命还重要。” 埃琳娜托著腮思索了一下,然后说:“我明白了,再来。” 第12章 排练(下) 第二遍。 麦克坐直了,又变成了那个编辑。 “埃琳娜小姐,下午好。” “汤普森先生,下午好。在我们开始之前——这份稿子是史蒂芬·金亲自推荐给我们的。” 麦克挑了一下眉毛。演得很到位。 “金?他怎么说的?” “他说这是他今年读过最好的东西。” “嗯。”麦克往后靠了靠,“那我看看。” 他拿起桌上的打字稿,假装翻了几页。然后他看向林恩。 “林恩先生。说说这个故事。” 林恩坐直了。 “一个fbi实习女探员,被派去监狱探访一个吃人的精神病学家。为了破一桩连环杀手的案子。” “吃人的精神病学家。”麦克重复了一遍,“听起来像b级片。” “不是b级片。他不是怪物。他是一个受过最好教育的人,他比任何人都有礼貌,他跟那个女探员说话的时候比她的上司都温柔。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为什么?” “因为鬼你知道它是假的。人你不確定。” 麦克拍了一下桌子:“操,就这句,这句值他妈的五万美金。” “但问题是——”埃琳娜突然开口了。 两个人都看向她。 “你刚才在对我们说。”她的声音很平静,“我们是你的朋友。我们坐在一家咖啡馆里,旁边是洗衣店,你手里拿著一杯两毛五的拿铁。” 她停了一下。 “到了周一,坐在你对面的是一个你从来没见过的人。他穿著你买不起的西装,坐在一张比你公寓还大的办公桌后面。他手里攥著你这辈子唯一的机会。” “到时候,你还能这么镇定吗?” 咖啡馆里安静了。 洗衣店的烘乾机又响了一声。门口的腊肠犬换了个姿势,把鼻子埋进前爪里。 林恩没有回答。 麦克看了看埃琳娜,又看了看林恩。他把咖啡杯放下来。 “她说得对。”麦克说,声音低了,“我见过太多人在弗里曼面前侃侃而谈,一到正经编辑面前就结巴。不是因为他们不会说,是因为他们太想要了。” 林恩低头看著自己的手。铅笔灰还嵌在指甲缝里。 “再来一遍。”他说。 “第几遍了?” “第三遍。” 第三遍。 这一次埃琳娜开场那句话说得很稳。麦克问了几个常规问题,她挡住了。林恩介绍故事的时候也还算流畅。 然后麦克问了一个新问题。 “林恩先生,你之前发表过什么作品吗?” 林恩的嘴张开了。 然后又合上了。 他没有出版记录。零。一个字都没有发表过。《肠子》要到下个月才会登在《午夜惊奇》上——一本快倒闭的地下杂誌。就算登了,拿出来说也不会给他加分。 “我……” “你什么?”麦克没有放过他。依然是编辑的声音。“你是一个新人?完全没有发表记录的新人?” “对。” “那我凭什么相信你?就凭你是史蒂芬·金推荐来的?金的推荐是我愿意坐在这里的原因。但金推荐的人不一定都能签。” 林恩的手指在桌面上收紧了。 他知道答案。他当然知道答案。因为这本书在另一个时间线上卖了几千万册。 但他不能说。 麦克切换回了自己的声线:“回去再想想,汤普森能出版史蒂芬·金的作品是万里挑一的事情,他是个白人,而你是个中国人。” “你要拿出能说服他的东西。这不仅仅是故事。” 第四遍。 “埃琳娜小姐,请问你能接受多少的梯阶版税?” 埃琳娜皱了一下眉头:“梯阶版税?这是什么。” 麦克嘆了一口气:“是出版之后版税的收成比例。不过这不重要,纽约这群混蛋编辑根本不在乎你说什么,你只要坐在那沉默就行。” 麦克清了清嗓子,又问:“灯塔公司之前主要做什么类型的书?” 埃琳娜看了林恩一眼,然后转回去,平静地说:“我们之前不做恐怖小说。但读完这份稿子之后,我改主意了。” 麦克和林恩眼睛亮了一下。 这句话不在他们准备的台词里。 第五遍。 天已经暗了。咖啡馆的老板开始收桌子,用西班牙语嘟囔著什么。三杯拿铁早就凉透了。 “最后一遍。”林恩说。 “我们已经排练了五遍了。”埃琳娜靠在椅背上,“还是一团糟。” “不可能没有漏洞。”麦克站起来,把椅子推回去,“你们要做的不是堵住所有漏洞,而是让他来不及注意到那些漏洞。” 他拉上飞行夹克的拉链,把耳机戴上。 “周一下午,你们进去之后,最多有十五分钟。十五分钟里,你要让他记住一件事——不是你的经纪人是谁,不是你的公司叫什么名字,不是你发表过什么。” “记住什么?” “记住那个故事。”麦克说,“让他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还在想那个吃人的混蛋。” 他朝两人点了点头。 “对了。林恩。” “嗯?” “如果明天真成了。你欠我一件事。” “什么事?” “在你那本书的致谢页上,写上【感谢《午夜惊奇》的麦克和弗里曼,没有他,这本书还在枕头底下里发霉呢。】” 林恩笑了一下:“你连我这本《沉默的羔羊》读都还没读过。” “但我读了你的《肠子》。而且我打字的时候吐了。这是工伤,你得赔。” “没问题。” “祝你们好运。別搞砸了。” 然后他推开门,走进了纽约的雪里。飞行夹克的背影在路灯下晃了两下,拐过街角,不见了。 咖啡馆里只剩下林恩和埃琳娜。 老板把另一张桌子的椅子翻了上去。暗示他们该走了。 两个人站起来。走到门口。 雪比下午大了一点。洗衣店关门了,腊肠犬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路灯把雪照成橘黄色的,落在两个人的肩膀上。 “林恩。” “嗯。” “你紧张吗?” 林恩把手插进口袋。左边是金的纸条,右边是那叠灯塔公司的名片。 “紧张。” “我也是。” “你不用紧张。最坏的结果就是被赶出来。” “被赶出来之后呢?” “被赶出来之后,我继续开计程车,你继续调酒。和昨天一样。” 埃琳娜看著他。雪落在她的头髮上,化成细小的水珠。 “不一样。”她说。 “哪里不一样?” “你还没有被兰登书屋的编辑亲自撵走过。明天你就有这个经歷了。这算是进步。” 林恩笑了一下。 “周一两点。公园大道245號门口。” “我知道。” “別穿围裙。” “你已经说过了。” “再说一遍。別穿围裙。” 埃琳娜转身走了。西装外套的下摆在风里晃了两下。 林恩站在洗衣店门口,看著她的背影消失在东村的街道尽头。 雪还在下。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那双开了胶的皮鞋。鞋底进了水,袜子湿了。 明天。 周一下午三点。公园大道245號。兰登书屋。 他深吸了一口气。冷空气灌进肺里,带著雪的味道。 然后他转身,往家走。 第13章 比尔·汤普森 周一下午两点半。林恩站在兰登书屋出版社的门口,手里攥著那个牛皮纸信封。 一百二十页打字稿。昨天晚上赶出来的,唐人街的广东老板收了他五美金加急费,一边骂一边打,打到凌晨两点。最后一页打完的时候气得老板直骂“写书的都有病”。 纽约还在下雪。灰濛濛的、混著尾气和煤烟的雪,落在地上就变成脏水。公园大道的行道树光禿禿的,枝丫上掛著半化不化的冰碴子。 埃琳娜比他先到。 她站在出版社门口,两只手插在那件大了两號的灰色西装外套口袋里。头髮扎了起来。 “你比我还早。” “经纪人应该比客户先到。” “昨天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昨天我还不知道这差事这么难。”埃琳娜顿了一下,“你紧张吗?” “不紧张。上周已经被前台赶走过一次了。最坏的结果我经歷过了。” 埃琳娜没有接话。两个人一起看著那扇玻璃门。 “进去吧。”林恩说。 倒影折射在玻璃上,一个穿三块钱灰色夹克的中国人,和一个穿大两號西装外套的女人。他们身后,公园大道上的行人裹著羊绒大衣和定製西装从容走过。 前台依旧是那个金髮碧眼的女人。她抬头扫了一眼两人。又低下头来。 “您好,史蒂芬·金先生帮我们预约的下午三点。见比尔·汤普森先生。”埃琳娜的声音很稳。 前台看了一眼预约薄,然后点了点头,示意他们在大厅等著就行。 还有半小时。 他们在等候区坐下来。椅子是墨绿色的布艺沙发,很软。林恩的屁股陷进去的时候,觉得这大概是他来纽约以后坐过的最贵的东西。 大厅很安静。到处是绿植,空气里漂著淡淡的纸张和新地毯的气味。透过落地窗,能看见公园大道的车流在雪里慢慢挪动。 “文件夹带了?” “带了。”埃琳娜拍了拍自己的包,“里面还塞了几张租房合同和收据,汤普森应该不会凑过来看我在读什么。” “对了,这是名片。”林恩从口袋里掏出他那天列印的二十张名片。 埃琳娜接过来:“怎么不用那张啤酒收据单了?” “演戏要演全套。” 林恩手牢牢抓著自己的膝盖。两个人没有再说话。只是盯著墙上的时钟。 两点四十五。 两点五十。 三点了。没有人下来。 三点零七分。 “叮——” 电梯门开了。 比尔·汤普森走了出来。 他和林恩想像的完全不一样。 麦克说的犹太裔、禿头、手里別著雪茄——一样都没对上。 高。一米八五往上。肩宽,身板厚实,像是常年健身的人。三十岁左右,也许三十出头。头髮用发泥往后梳,梳得一丝不苟。鬍鬚剃得乾乾净净。 他没有径直走过来。而是先去了前台,低头跟金髮碧眼的女人说了句什么。前台朝等候区指了一下。 然后他转过身稳稳地走过来。 “你们是金推荐过来的?” 汤普森眯著眼睛,上下打量著二人。 “没错,汤普森先生。”埃琳娜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汤普森,“这是我的名片。” 汤普森低头看了一眼名片,轻轻“嗯”了一声,然后说: “好,跟我过来。” 他转身往电梯走。没有等他们。 林恩和埃琳娜对视了一眼,跟上去。 电梯是老式的,铜框镜面,地板铺著深红色的地毯。门关上之后,三个人站在一个大概六平米的铜盒子里。 电梯往上走。数字从一跳到二。 “金说你是个计程车司机。”汤普森侧了一下头。 “对,在曼哈顿皇冠车行开车。” “说不定我还坐过你的车。” “说不定。” 汤普森没再说话。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一尘不染的皮鞋。 林恩眼睛死死盯著电梯中间的那条缝隙。他拜託这该死的电梯能快点到。 林恩闻到了汤普森身上的味道。是雪茄、旧书和古龙香水混在一起的气味。 电梯上的数字从二跳到三。 汤普森忽然转过头来: “埃琳娜·克拉克女士。灯塔公司,我做出版五六年,没有听说过这家公司。” 林恩的肩膀收紧了一下,他迅速地瞟了一眼旁边的埃琳娜。 “我们是新公司。”埃琳娜回答得很简短。 汤普森没有追问。这比预料中得要好很多。 “叮——”电梯上的数字总算从一跳到了五。门开了。 汤普森带他们穿过一条铺著深棕色地毯的走廊。走廊两侧掛著相框:约翰·厄普代克、索尔·贝娄、逝去的海明威。 办公室在走廊的尽头。上面用镀金字体写著:首席编辑-比尔·汤普森。 推开门。林恩环视四周,咽了一下口水—— 办公室比林恩的公寓大了三倍。 两面墙是书架,从地板到天花板,塞满了书。精装的、平装的、新的、旧的,有几本老得书脊都裂了,用橡皮筋箍著。最上面一层够不到的地方积了一层薄灰。 一面巨大的落地窗。外面是公园大道。灰濛濛的雪轻柔地掛在墙上。 办公桌是深色的胡桃木。上面堆著没拆封的信件——几十封,也许上百封。一整盒大卫·杜夫雪茄。一瓶没开封的伏特加。几罐维生素片和药瓶。一台ibm高尔夫球牌电动打字机。一部黑色电话。一盆绿植。 “请坐。”汤普森指了指他办公桌对面的两张椅子。 真皮的椅子。 汤普森没有说话。他从桌上拿起了一根雪茄。慢慢地划了根火柴,点上,吸了一口。烟圈慢悠悠地飘向天花板。 然后他把视线落在林恩身上。 “计程车司机。” “对。” “跑了几年了?” “一年多。” “什么时候来的美国?” “小时候就来了。” 汤普森吸了一口雪茄,吐出巨大的烟圈。 又是沉默。 他的眼睛锐利,像一把刀一样盯著面前的两个人。 “在你看稿子之前。我有几个问题想確认一下。” “嗯。” 汤普森把视线转向埃琳娜,眼睛微微眯了起来:“你为什么会选中一个计程车司机的稿子?” “因为我认为他的稿子足够好。” “嗯,有多好?”汤普森吸了一口雪茄。 “我读完之后,去检查了一遍家里的门锁。” 埃琳娜淡淡地说道。林恩还是第一次听到她的评价。 汤普森没有马上接话。他把雪茄在菸灰缸上轻轻磕了一下,弹去一截菸灰。 然后他才慢慢悠悠地说:“稿子。” 林恩从信封里拿出那一百二十页打字稿。双手递过去。 但汤普森並没有接。 他看著那叠纸,没有伸手。 “先別急。” 第14章 你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 汤普森十根手指交叉在一起。 “金在电话里和我说了你的故事梗概。fbi,连环杀人,吃人的精神病学家。” 他停了一下。 “金还说了一句话。他说——这个人不像是个计程车司机。” 汤普森的目光从林恩移到埃琳娜,又移回来。穿透力极强的眼神。 “我在这个位子上做了五年。每周平均收到六十封投稿,一年三千多封。你知道我最后签了几本吗?” “多少?” “去年,七本。” 这个数字仿佛悬在空中,林恩和埃琳娜说不出话来。 “其中三本卖得还行,两本勉强回本,两本赔了。金的《魔女嘉莉》,我翻了三页就知道这东西能卖,但还仅仅是勉强回本。” 他吸了一口雪茄。烟圈慢慢升起来。 “但金是金,你是你。金推荐你来,所以我才愿意坐在这。但,他的推荐不等於我的合同。” 林恩没有说话。他的后背出了一层薄汗。 “所以,”汤普森拿起那叠打字稿,没有打开,而仅仅是用拇指念了念纸边,“在我读之前,我想先听你说。” “说什么?” “说这个故事。用你自己的嘴。別告诉你写了什么,我不想知道你的剧情梗概。我要知道你为什么写这个东西。” 这个问题不在排练里。 麦克扮演编辑的时候,只问了“你的故事讲了什么”,而没有问“你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 汤普森果然毒辣锐利。他关心的居然是写作的动机。 林恩的大脑飞速运转。他能感觉到旁边埃琳娜隱隱担忧的眼神落在他身上。 “因为我在开计程车。” 汤普森的眉毛抬了一下。 “我每天在曼哈顿跑十一个小时,什么人都拉过。醉鬼、妓女、投行家、嬉皮士、离家出走的女孩。你在驾驶座上听他们絮絮叨叨地讲话,有时候他们只把你当成一个宣泄的垃圾桶。” 林恩停了一下。 “但是,偶尔会碰到那么一种人,他坐上来之后不说话,不打电话,不抽菸。就那么安安静静地坐在后座。你从后视镜看他一眼,他在看窗外。你再看一眼,他还在看窗外。到站了,他付了钱,下车了。” “然后你开走之后,觉得不对劲。哪哪都不对劲。后座还残留著一股什么味道。你也说不清楚,但那个味道让你一整天都不舒服。” 林恩看著汤普森。 “汉尼拔就是那种人。他坐在你对面的时候,你觉得他非常礼貌。你甚至会觉得他比你的大学教授还要博学、文雅和镇定。但你回到家,半夜两点钟醒过来的时候,盯著天花板,你才开始害怕。” 办公室安静了几秒。外面的雪还在慢慢拍打著落地窗。 汤普森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他把雪茄放在菸灰缸的凹槽上,缓缓靠向椅背。 “金在电话里的原话是——『这是我今年读过最让人不舒服的东西。』不舒服。不舒服。”汤普森重复了两遍这个词,然后慢慢说: ““不舒服”和文学有什么关係?” “好的文学一定让人不舒服。比如,莎士比亚的东西也让人不舒服——嗯...至少人们看完《哈姆雷特》后不会舒服吧?” “不对。”汤普森的声音突然变硬了,“好的东西让人心甘情愿掏钱。不舒服的东西让人把书扔进垃圾桶。” 这就是汤普森的节奏。先让你放鬆,再把刀递到你面前。 排练的时候从没有想到过这一层。麦克没有这么锋利。 林恩的视线盯著汤普森,慢慢说:“如果,我是说如果,一个人读完《沉默的羔羊》后失眠了,害怕了,他会怎么做?只有一种可能,告诉他的朋友,昨夜我失眠了,仅仅因为读了一本书。然后——” “然后他的朋友也会忍不住买一本回来,人总是不信邪的。” 汤普森盯著林恩看了大概三秒。 然后他的目光转向了埃琳娜。 “克拉克女士。” “灯塔人才管理公司。”汤普森把那张名片从胸前口袋里拿了出来。他用两根手指捏著名片的一角,像捏著一枚证物。“我刚才说了,我做了五年出版。纽约的文学经纪公司,我不敢说全认识,但叫得上名字的少说有二十几家。” 他把名片在桌子上轻轻放了下来。两根手指按住名片,缓缓推到埃琳娜面前。 “灯塔。埃琳娜·克拉克。我都是第一次听说。” 林恩的心跳突然加快了。这是排练中最薄弱的环节。 埃琳娜的手放在膝盖上。林恩用余光瞥了一眼,她的手指没有动。 埃琳娜又说了一遍:“我们是新公司。” “有多新?” “去年成立的。” “去年。”汤普森把咬了一下嘴唇,“那你在成立灯塔之前,在哪里工作?” 排练里没有这个问题。 “我之前不在出版行业。”埃琳娜说。 汤普森的眼睛眯了一下。这个回答太诚实了。 “不在出版行业。那在哪个行业?” “服务业。” “服务业。” 酒吧里冰块碎裂的声音似乎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 汤普森在沉默。 他的沉默就是一张渔网,撒出去,等著看什么鱼会自己游进来。 五秒。 十秒。 埃琳娜没有动。没有补充。没有解释。就那么坐在那里,安安静静地回望著汤普森。 林恩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 排练的时候,他和麦克花了所有的时间教埃琳娜怎么说话。但他们忽略了一件更重要的事——埃琳娜最大的武器不是说话,是不说话。 一个调酒师每天晚上站在吧檯后面,面对醉鬼、疯子和所有想跟她搭话的人。她最擅长的事情就是沉默。 而沉默在谈判桌上,有时候比任何台词都管用。 汤普森终於率先打破了沉默。他往前欠了一下身子。 “好,克拉克女士。那我换一个问题。你读过这份稿子?” “读了。” “全读了?” “全读了。” 林恩心里一紧,他知道埃琳娜只读完了前二十页。 “你觉得哪一段最好?” 又是一个排练里没有的问题。 埃琳娜想了一下:“第十页。” “第十页,写了什么?” “女探员第一次见汉尼拔。汉尼拔在闻她身上润肤露的味道。他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 ““你用伊芙艷润肤露,有时抹『比翼双飞』香水,可今天没有。今天你肯定没用香水。”” “你记得。” “我记得。” 办公室里又安静了。 汤普森看了埃琳娜大概有四秒钟。 然后他低下头,翻开了手稿的第一页。 第15章 试探 汤普森读得很快。比弗里曼快,比史蒂芬·金快。他的眼睛像一台扫描仪,从左往右,一行一行地扫过去。 第一页。没有表情。 第三页。没有表情。 第五页。他的食指在桌面上敲了一下。 第八页。他翻回去看了一眼第七页的某个段落。 第十页。就是埃琳娜说的那一页。“你用伊芙艷润肤露,有时抹『比翼双飞』香水,可今天没有。今天你肯定没用香水。” 汤普森在这一页停了很久。 然后他把手稿合上了。 只读了十页。一百二十页的稿子,他只读了十页。 比尔·汤普森。美国出版业最残暴的男人。正在低著头,似乎陷入了沉思。 然后,汤普森从桌上一堆已经拆封的信件里,隨手抽出一张来,递给林恩: “你知道这些信为什么在我桌上吗?” 汤普森伸手指了指这些稿子:“这些都是过了秘书两轮初审的稿子,能到我桌上的,一百份里挑不出三份。我隨便抽了一份。” “然后呢?” “我想知道你的判断力。” 林恩没有说话。他知道为什么汤普森在想什么。他不是在考研林恩的文学品味,而是在怀疑,他不信任,他不相信一个没有任何出版记录的华裔计程车司机能写出这种东西来。 比尔·汤普森在试探林恩。 他想知道,面前这个人,到底是找代笔的骗子,还是真才实学的傢伙。 林恩接过信封。上面写著:理察·克莱默,来自爱荷华创意写作工坊。短篇小说。首席编辑比尔·汤普森敬收。 拆开信,里面是薄薄几页打字稿。標题写著:《墙》。 林恩迅速读了一遍,故事很简单,讲述了一个男人为了偷窥隔壁房间的女人,在墙上凿了一个小洞。晚上男人回家,发现隔壁的女人死了,喉咙被人割破。正当他犹豫著是否要报警的时候,他又通过小洞看了一眼,发现另一双眼睛也正贴著小洞,死死地盯著他。 “我读完了。” “你觉得是一个好故事吗?” “还不错。” “可是我不打算签他。知道原因吗?” 林恩又扫了一遍原文。 几乎无可挑剔的惊悚故事。 除了一个地方。这是独属於林恩的嗅觉。一个写作者的直觉。 “很简单,因为他犯了一个错误。” “说说看。”汤普森把雪茄拿起来,抖落一截菸灰。 “如果是我写的话——我不会让那只眼睛那么快出现。” “继续。”汤普森饶有兴致地盯著林恩。 “作者让凶手贴在洞口看主角。读者看到这里,会嚇一跳。”林恩竖起一根手指,“但只是一跳。因为读者知道了——凶手在那儿。就好比你知道一条眼镜蛇藏在哪个草丛后面,谁还会害怕?绕著走就行。” “那你怎么写?” “我让那个男人用石膏把凿的小洞补上。” “补上之后呢?” “什么都不发生。” “什么都不发生?” “对。一天,两天,一个星期。新邻居搬进来了。是个安静的老太太。男人每天出门上班,回来吃饭,看电视,睡觉。他开始觉得那天晚上看到的血可能是幻觉。” 林恩继续说:“两个星期。三个星期。一个月。” 他的声音慢了下来。 “一个月后,一个平淡无奇的日子。他下班回家,脱了外套,去厨房倒了杯水。路过那面墙的时候——他甚至不是故意看的。余光。就是余光扫了一下。” 办公室里安静了。 “墙上多了一个小洞。” 汤普森手里的雪茄悬在半空。菸灰长了一截,没有落下来。 “他蹲下来了。他凑近了看。” 林恩的声音几乎轻了下去。 “他补石膏的地方被什么东西一点一点、一点一点——” 他用指甲在汤普森的胡桃木桌面上极轻地颳了一下。 “——抠出来了。” “然后,”林恩顿了一下: “一双眼睛,死死地盯著他。” 嗒。 汤普森的雪茄灰掉在了桌面上。 办公室里的沉默持续了很长时间。 “这就是区別。”林恩靠回椅背,声音恢復了正常的音量,“克莱默写了一个让人在书店里尖叫的结尾。但读者走出书店就忘了。” “如果让我来写——读者今晚回到家,会忍不住看一眼自己臥室的墙。” 林恩停了下来,然后盯著汤普森慢慢说: “墙上哪怕只有一条小小的缝隙,他都会蹲下来看。然后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个故事。” 汤普森没有说话。不知道是在思考林恩的回答还是別的什么,他只是低著头,嘴角向下撇著。 然后他慢慢地抬起头,视线在林恩身上停了一会儿,淡淡地说了句: “好主意。这个稿子我读了三遍,我觉得很怪,但不知道问题出在哪。” 林恩的手在膝盖上微微发抖。他不知道这算是通过了还是没通过。 汤普森站起来,两只手背到后面,走到落地窗旁,背对著他们,默默地看著窗外公园大道的雪景。 “我想告诉你们一件事情。” “金给我打了十分钟电话。他前面一直在说你的这份《沉默的羔羊》有多好。但他最后说了一句话。” “他说,他猜你请不起经纪人,所以无论如何,都要让你进这个门,亲自看看这份稿子。无论如何都不要遗漏一块金子。” 汤普森慢慢地转过来。眼神中说不出的犀利,落在了埃琳娜的身上。 “埃琳娜·克拉克女士,你不介意我直说了吧?” “请。”埃琳娜的声音毫无颤抖。 “我做文学编辑做了五年。见过的经纪人不下几百个。你知道他们进来乾的第一件事情是什么吗?”汤普森的眼神死死咬住埃琳娜,然后竖起了食指: “纽约的经纪人都很傲慢,他们不会递名片,他们只会拿出一份代理协议和签约合同,拍在我桌上,根本不会容忍我用这么多时间去把你们一层层皮剥下来试探。” “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些经纪人没有时间读稿子,他们只会看大纲,看市场分析,看销售预期。他们只关心数字,不关心故事。而你,埃琳娜·克拉克女士,在我问你这份稿子有多好的时候,你却做了一件很反常的事。” 他看著她。 “你说你读完之后去检查了家里的门锁。” “这不是一个经纪人会说出来的话。这是一个读者会说出来的话,一个认认真真从头到尾读过的读者。” 汤普森走回桌旁,拿起了那张名片。 “灯塔人才管理公司...精品化运营。”然后他捏著名片,放在办公桌的檯灯下看了一眼,“纸质偏黄,有毛边。列印用的是一台50年代的老机器,日產的,滚筒式,油墨不均匀,你看这个字的右上角比左上角粗了一点。“ 他把名片放下来。 “现在还在用这种印表机的,据我所知,只有唐人街的几家店。” 办公室里的空气凝固了。 汤普森看著埃琳娜。然后他把视线移到名片上的电话號码。 “如果不介意的话,我能不能拨打一下名片上的號码?” 汤普森笑了。这是他们第一次看汤普森笑出来。只不过和正常的笑不一样,汤普森的笑意里带著一丝寒冷和狡黠,就像手里的这张底牌终於被用了出来一样。 埃琳娜没有说话。 汤普森也没有说话。 两个人对视了大概五秒。 然后埃琳娜做了一件林恩完全没有想到的事。 她笑了一下。就像是在酒吧里面对无理取闹的醉鬼时,埃琳娜无可奈何却毫不退让的笑一样。 “汤普森先生。” “嗯。” “您说对了,我確实不是经纪人。” 第16章 条件(4000 字) 林恩的脑子嗡了一下。 不。 不不不。 排练了五遍。五遍。第一条规矩就是——绝不承认。出了任何问题都不承认。 但埃琳娜已经开口了。 “你猜得都对。我不是什么文学经纪人,我只是在曼哈顿一家连招牌都没有的酒吧打工的调酒师。我只会切柠檬和把酒混在一起。这件西装是前房客落下的。” 汤普森把雪茄的残骸从菸灰缸里拨了拨,没有打断她。 “但我有句话是真的。” “哪句话?” “我读完之后去检查了一下家里的门锁。” 埃琳娜不卑不亢,声音稳稳地盯著汤普森。那件大了两號的西装外套在她身上显得更大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此刻看起来不那么可笑了。 “所以你就来了?” “所以我就来了。” 汤普森看著这两人,半晌没说话。他又拿出一根大卫·杜夫的雪茄,点上,杏仁味和奶味扑面而来。 “一个计程车司机,一个调酒师。”汤普森边说边冷笑了一下,“就这么走进了兰登书屋出版社的大楼,就这么走进了我的办公室。” “但我知道你不会赶我们走。”埃琳娜说。 “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能当上首席编辑的人,应该都能看出来这是一篇好稿子。” 汤普森没有说话。他又翻了翻林恩的稿子。 吐出一口烟圈,缓缓说道:“上周,有一个人假扮成海明威的侄子来,想骗走一点版权费。保安把他扔了出去。” 本书首发 看书就来 101 看书网,101??????.??????超方便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林恩的喉咙发紧了一下。 “但是有一件事情不一样——他的手上没有稿子。” “而你们的手上有一份稿子。一份金读完了之后,像磕多了一样,给我打了个电话讚不绝口夸你的稿子。” 汤普森拿出那瓶伏特加,往办公桌上的玻璃杯倒了一点: “你还看出了那篇爱荷华写作工坊小说的问题,我读了三遍,没有看出来。” 他喝了一口酒,皱了一下眉毛,又把视线慢慢落回林恩: “你是天才,我不否认。这也是我当编辑五年来,见过最好的稿子。” “但是——” “我可以和你签出版合同,但有三个条件。” 这句话像一颗子弹一样穿过办公室里的暖气,钉在林恩的胸口上。 “三个条件。”汤普森竖起三根手指。 “第一,我只读了十页。我承认你前十页写得非常好,我承认无论是从故事选材,还是到你的架构、节奏、修辞都无可挑剔。但我只读了十页,你明白吗?我见过太多新人。写了个惊天动地的开头,后面整个崩掉。虎头蛇尾是这个行业里最常见的病。我需要至少一个星期,把你这一百二十页从头到尾读完。” “第二。”汤普森指了指埃琳娜,“你没有一个正式的经纪人。就算我想签你,法务部门那边的合同也过不了。出版业有出版业的规矩。这不是过家家。”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是一个中国人。” 办公室突然冷了下来。 “別误会,我没有种族歧视。但这是一个商业问题。你写了一本关於fbi探员和美国连环杀手的小说。书出版之后,封底的作者照片是一个华裔面孔,名字也是一个中国人的。书评人会怎么写?一个中国移民...哦不,中国计程车司机教美国人如何对付美国的连环杀手?《纽约时报》的书评栏会把你当成一个猎奇噱头。更现实的问题——越南战爭刚结束不到一年。你觉得这个时候,有多少美国人愿意心甘情愿地掏三块九毛五,去读一个亚洲面孔写的书?” 汤普森喝了第二口伏特加。 “我不做两周就过气的书。” “三个条件,第一,等我一周后全部读完;第二,隨便找个有资格证经纪人过来,我跟你签合同;第三,要么把你的中文名改了,要么免谈。” 林恩盯著汤普森。 他的手指抠在膝盖上,已经印出了几道红印。 “说完了?” “说完了。” “好,那么我也有三件事。” 汤普森的眉毛微微抬了一下。他大概不习惯被反驳——至少不习惯被一个坐在他对面的计程车司机反驳。 林恩也竖起了三根手指。 “第一件事,我会把打字稿留在这。你有一周的时间可以慢慢读。” “第二件事,经纪人的问题。你说得对。一周之內,我会找到一个愿意代理我的经纪人走进这扇门。如果两周之后我找不到——你把稿子扔了,我没有怨言。” “第三件事。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林恩看著汤普森。 “我的名字:lin en,和封底的作者照片,我不会改。” “如果你觉得几万美金的版税,就能打发我妈给我用一本翻烂了的字典起的名字,那么这桩生意可以不做。” “你担心美国读者不接受一个中国人写的美国故事。你说书评人会把我当猎奇噱头。我写的汉尼拔,用人的肝臟配蚕豆。开一瓶基安蒂红酒。在烛光下吃完,用亚麻餐巾擦嘴。然后去听了一场歌剧——帕格尼尼的。坐在包厢里,闭著眼睛打拍子。” “然后读者翻到最后一页,发现是个中国人写的。” “是一个不属於你们国家、不属於你们出版行业、不属於fbi的人写出来的东西。这恰恰才是最令人不安的。” “你书架上那排作者——”林恩扫了一眼汤普森身后的胡桃木书柜,“约翰、理察、威廉、麦可。隨便挑四个出来,三秒钟之內你能分清谁是谁?” 汤普森没有回答。 “但纳博科夫。” “这个名字你一辈子只需要听一次。” “他是个俄国人。在美国用英语写了《洛丽塔》。美国文学史上最危险的一本小说。没有人让他把名字改成內森·史密斯。为什么?” “因为当一个名字跟一本足够好的书绑在一起之后——没有人在乎这个名字是俄国的、波兰的、还是中国的。人们只会记住这个名字。” 然后林恩的声音轻了下来。 “汤普森先生,我来这个国家的时候什么都没有。”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食指上有一道被计程车车门夹过留下的伤疤。 “计程车的暖气和计价器坏过。曼哈顿的公寓被人偷过。这件夹克的领子缝了三次。你眼前能看见的所有东西——” 他抬起头。 “几乎都是隨时可以被拿走的。” “但名字不行。” 办公室里的暖气低低地响著。 “我叫林恩。这两个字是我在美国,唯一没有被拿走的东西。” 他把目光从汤普森脸上移开,落在桌上那叠一百二十页的打字稿上。 “你可以压我的预付金。可以砍我的版税。可以砍我的首印数量。你开的合同里的每一行数字,都可以谈。” 他把视线收回来。 “但我的名字不是数字。你开不了价。” “你很会说话。” 汤普森终於开口了:“纽约会说话的新人作家有一千个。你是第一个让我觉得...挺有趣的。” 他把手稿往自己那一侧挪了两寸。 “一周。”汤普森说。 “一周。”林恩重复道。 “一周之后,你带一个真的经纪人来。有代理协议,有签字,有执业登记。我不在乎这个经纪人有没有名气,刚入行的也行,但必须是真的。” 他的目光又滑向埃琳娜。 “克拉克女士。” “嗯。” “你今天做的事情,在行业里叫欺诈。你知道吧?” “我知道。”埃琳娜声音依旧沉稳。 汤普森盯著她看了两秒。然后嘴角微微动了一下。 “但你做得挺好。你可以考虑开一家文学经纪人公司。” 汤普森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和一支钢笔。他在纸上写了几行字,写完之后把纸折了一下,递给林恩。 “这是我的直线电话和约见时间。一周后,同一个时间,同一间办公室。带你的经纪人来。真的经纪人。” 他顿了顿,手指在便签上敲了一下。 “还有一件事。” “什么?” “名字的事情。你再想想。” “好。” 林恩和埃琳娜同时站起来。椅子腿在厚地毯上发出一阵闷响。 “谢谢你没有把我们扔出去,汤普森先生。”林恩说。 汤普森靠回椅背,叼著那根已经灭了的雪茄,抬了抬下巴,算是回应。 两人转身往门口走。 走到门边的时候,汤普森叫住了他们。 “对了——” 林恩回过头。 汤普森坐在那张巨大的办公桌后面,纽约的雪与昏暗的光透过那扇落地窗,把他的轮廓勾出一圈暗淡的银边。 “林恩。” “嗯。” “你刚才提到汉尼拔去听歌剧。但,帕格尼尼不写歌剧。他写小提琴隨想曲。” 林恩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出来:“所以你已经开始帮我改稿了。” 汤普森没有笑,他继续说:“第十页,我读到了你那句,汉尼拔闻出了史达琳身上的润肤露味道。我觉得还不够,监狱里其他犯人的反应呢?” 林恩点点头:“我知道了。我会再改一版。下周一见,汤普森先生。” 门关上了。 两个人站在走廊里。深棕色的地毯似乎没那么压抑了。约翰·厄普代克的照片掛在墙上,叼著菸斗,眼神看向別处。 林恩和埃琳娜对视了一眼。 “fuck!” 林恩压著嗓子喊了出来。 埃琳娜静静地看著他:“你疯了?” 林恩说:“没有,我只是...太他妈兴奋了,所以这算是成功了一半?” 埃琳娜没接话,只是轻轻笑了一下。 一直到走进电梯,电梯门关上,铜框镜面里映出两张脸——一个穿三块钱灰色夹克的中国人和一个穿大两號西装外套的女人。 电梯从五楼开始往下降。 “不算成功了一半,我觉得只成功了30%。”埃琳娜忽然说。 “为什么?比尔·汤普森可不会轻易认可別人。” “因为我承认我是假经纪人了。” “所以呢?” “他早就知道了。”埃琳娜靠在电梯壁上,“你没看到他的眼神吗?他从走进大厅那一刻就知道了。如果我继续演下去,他会让我们演到穿帮,然后礼貌地把我们扔出去。” 林恩看著镜子里的自己。鬍子两天没刮,眼底还有熬夜的红丝。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是调酒师,”埃琳娜耸耸肩,“我看得出来谁是真醉,谁在装醉。” 电梯到了一楼。门开了。大厅里前台的金髮女人抬头扫了他们一眼,又低下头去。 两人推开兰登书屋的玻璃门。 冷风扑面而来。雪还在下。比进去的时候大了。人行道上已经积了薄薄的一层,蒸汽从地铁柵格里裊裊升起,混著计程车尾气和廉价热狗的味道。 “一周。”林恩把双手插进口袋。 “一周你上哪找经纪人?”埃琳娜把西装外套的领子立起来,雪落在她棕色的头髮上。 “我不知道。” “那你刚才在里面怎么敢打包票说一周?” “为了显得我有气势。”林恩咧嘴一笑,“总不能真让他觉得我是个只会写食人魔的穷光蛋吧。” 埃琳娜摇了摇头。她把那件大了两號的西装外套拉紧了一点。风从公园大道那头灌过来,裹著雪和柴油味钻进衣服。 两个人並排站在出版社门口。和三十分钟之前一样的位置。 但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三十分钟之前,他们口袋里装著假名片和排练了五遍的台词。 现在,假名片被识破了,台词全用不上了,但林恩的手里多了一张便签——汤普森的直线电话。 而那份手稿,留在了五楼的胡桃木办公桌上。 “走吧。”林恩说。 “去哪?” “先去你那间酒吧。” “干嘛?” “你欠我一杯金汤力。” “明明是你欠我的。” “那就谁先到谁请。” 两个人踩著薄雪走进曼哈顿的傍晚。身后,兰登书屋的玻璃门缓缓地在风里合上了。反射出整条公园大道的灰白色天空。 七天。 他需要在七天里,在1974年的纽约,找到一个愿意赌上职业声誉、代理一个没有出版记录,还是中国计程车司机的文学经纪人。 没有电话,没有人脉,口袋里只剩下二十几块钱。 有的是一份让史蒂芬·金站在厨房里喝完一杯威士忌才敢翻下一页的手稿,一个比尔·汤普森没有归还的故事。 林恩把手插进口袋。 左边口袋里,金的纸条已经被手汗泡得快散了。 右边口袋里,那叠“灯塔人才管理公司”的名片还剩十九张。 他把那十九张名片掏出来,在路边的垃圾桶上方停了一下。 然后又放回了口袋。 说不定以后用得上。这年头,什么都不能浪费。 雪越下越大了。 “对了,”林恩忽然问,“你说你读完之后回去检查了一下家里的门锁,真的假的?” “假的。” 林恩侧头看著她。 “我还是第一次听到你的评价。你觉得那玩意写得怎么样?” 埃琳娜没有回答。脚印在雪地里一深一浅。 过了大半个街区,林恩以为她不打算回答了。 “我没有检查门锁。”埃琳娜忽然开口了,声音很低。 她停住脚步,侧头看著林恩。 “……我检查的是窗户。“ 林恩愣了一秒。然后笑了——笑得很大声,笑声在空荡的公园大道上弹来弹去,像个终於敢做梦的穷鬼。 第17章 地下朗读会 周二晚上。 尼莫酒吧,它藏在东村圣马克斯街的最东头。酒吧外面的墙上贴满了东西。反战传单、乐队演出海报、一张有人用记號笔写著“尼克森去死”的餐巾纸、一张被雨水泡烂了一半的失踪人口启事。 林恩站在门口,把《肠子》的三页手稿又来回检查了一遍。 “嘿!老伙计!” 林恩转过身,是弗里曼。 他正从街对面晃过来,三百磅的体型一颤一颤。他穿了一件棕色的皮夹克,拉链只拉到一半,露出里面一件印著骷髏头的t恤。 “我听麦克说了,兰登书屋那边怎么样?”弗里曼搂住林恩的肩膀。 “嗯...只能算成功了百分之三十。” “百分之三十的成功也他妈的是成功。今晚別想这些了。”弗里曼哈哈笑著,径直就带他走了进去。 他推开尼莫酒吧的铁门,里面的声浪像一堵热墙扑出来。 烟雾、汗味、廉价啤酒、大麻的甜腻、某种不知名的香水、以及隱隱约约的呕吐物残味——所有东西混在一起,变成了一种只有曼哈顿地下酒吧才有的气味。说是酒吧,其实更像一件废弃了的地下室,管道和电线还裸露著。 酒吧里挤满了人。黑人、墨西哥裔、波多黎各人、几个穿皮衣的白人朋克、两个梳著爆炸头的女人、一群看上去像是从格林威治村漂过来的嬉皮士。 几个穿红色紧身连衣裙的脱衣舞女郎坐在黑人的大腿上,正用口红在他的脖子上画什么东西。 没有人觉得谁是异类。在尼莫酒吧,你可以是任何人。一个偷渡来的厄瓜多诗人,一个刚从监狱放出来的涂鸦艺术家,一个白天在华尔街当文员、晚上写色情小说的中年男人——都无所谓。 弗里曼领著林恩挤过人群,在吧檯旁边找了个位置。他冲酒保举了两根手指,酒保心领神会地推过来两杯威士忌。弗里曼一口乾掉一杯,然后贴著林恩的耳朵吼道: “喂,小子,还有十分钟!你!待会儿第五个!上去念你那篇《肠子》,给这帮人点顏色看看!” 林恩也贴著弗里曼的耳朵吼回去:“万一他们要杀了我怎么办!” “操,我带枪了。”弗里曼拍了拍皮夹克下面鼓出来的那一坨。林恩也不知道那是枪还是他的肚子。 音乐声慢慢弱了下来。 一个身高不到一米五的侏儒跳上了舞台。他穿著一件亮片马甲,头顶闪著油光,嗓门却大得像个扩音喇叭。他一把抓住麦克风,朝台下吼道: “女士们,先生们,垃圾们!第三届尼莫酒吧地下文学朗读会!欢迎你们这群疯子,带著你们满脑子的废料袭击纽约!” 台下一阵口哨声和掌声。 “让我们有请第一位,来自阿根廷的文学巨匠!天才!马尔克斯的继承人!上台!” 一个戴著圆框眼镜、满脸雀斑的瘦小男人走上了台。他的手在抖,稿纸在灯光下微微颤动。 他看上去有点紧张,磕磕绊绊地说道:“我...我要给大家念一首诗歌。名字叫《越南战爭》。” 底下立刻有人起鬨:“下去!阿根廷人懂什么越南战爭!” 他紧张地缩了缩脖子,低著头开始念: “妈妈,丛林里到处都是汽油弹...” 林恩环顾了一圈酒吧。 没有人在听。人们都在围著脱衣舞女郎聊天,或是挤在一起喝酒。 弗里曼点了一根烟,又递给林恩一根,说道:“看,在地下,没有人关心文学,只有人关心今天能不能那群大屁股搞上。” 第二个人上台讲了一段关於尼克森的讽刺笑话,台下笑了一阵。第三个上台念了一首乾巴巴的短篇小说。第四个人写的是大麻和古柯碱。 然后,侏儒跳回台上,扫了一眼他手里皱巴巴的名单。 “第五位!一位……”他凑近了纸条看了看,“中国人?林恩?” 弗里曼重重地拍了一下林恩的后背:“小子,给他们点顏色瞧瞧。” 林恩站到台上。 林恩攥著那三页纸,穿过人群,走上木板搭成的舞台。 射灯的光打在脸上。 台下,几十双眼睛。有好奇的,有无聊的,有醉得快闭上了的。角落里的脱衣舞女郎还在抽菸。 林恩深吸了一口气。 然后他开口了:“这个故事叫做——《肠子》。我有一个建议,如果你刚刚吃过了晚饭,最好祈祷一下你都嚼碎了。” 台下稀稀拉拉的笑声。 林恩顿了顿,他开始念出这个故事: “那年,为了寻求快感,我喜欢憋著气。 我家后院有个泳池。我在想,能不能游到泳池底部去。所以我永远忘不了那天。” 台下安静了一点。 林恩继续念。声音沉了下去。 “...然后有什么东西被吸进去了——” 一个前排穿著格子衬衫的墨西哥人放下了酒杯。 “我努力用双手撑住池底,用力往上推。手臂发力的瞬间,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被拉长了。拉长了。越来越长。 我转过头。 然后我看见了一颗维生素丸。 那不是一条蛇。 那是我的——” 一阵椅子猛然推开的声音从后边传来。一个只穿著內衣的脱衣舞女郎捂著嘴巴,推到了面前的半杯啤酒,踉踉蹌蹌地冲向卫生间。门砰的一声关上。隔著门板传来闷闷的乾呕声。 台下一片骚动。 “操,他念了什么?”有人在后排低声说道。 “继续!”弗里曼在吧檯吼了一声。 林恩继续念道: “游泳池的排水口的吸力每分钟抽八十加仑的水。但最致命的问题在於——我们的肠子是连著的。大肠连著小肠,小肠连著十二指肠,十二指肠连著胃...” 直到林恩念完最后一句。酒吧里都是一片死寂。 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动弹。 一秒,两秒,三秒。 啪。啪。啪。 弗里曼像蒲团一样的巴掌开始拍了起来。 掌声开始蔓延了。整间酒吧炸了。 掌声,口哨声,拍桌子的声音,酒瓶砸在木头上的声音,椅子倒地的声音。 一个穿著皮衣,留著长发,戴著墨镜的男人站了起来,他踩到了桌子上,张开双臂,嘶吼起来: “操!操!操这个世界!操肠子!操所有在游泳池里游过泳的混蛋!” 一片譁然。排山倒海的脏话和欢呼声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和酒精与大麻的烟雾搅在一起。有人在吹口哨,有人举著酒杯朝台上敬酒。卫生间的门被推开了,刚才衝进去的那个脱衣舞女郎擦著嘴巴走出来,脸色惨白,但她也在鼓掌。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酒吧的气氛彻底变了。 后面上台的人都像被点著了一样,一个比一个拼命。 有人念了一首关於在停尸房工作的诗,有人即兴编了一段关於吃老鼠的故事,还有一个女人上去朗诵了一段她写的监狱通信——真正的监狱通信,她丈夫因为抢劫被关在监狱里。 脱衣舞女郎们围著林恩,转圈,喝酒,撩拨。 酒吧里的所有人都在狂欢。 这他妈才是文学。 文学就是他妈的是在一间充满烟味和汗味的地下室里,在醉鬼和流浪汉和脱衣舞女郎中间,有人把自己的灵魂,自己脑袋在全部的幻想,全掏出来,然后重重摔在地上的那种东西。 第18章 蕾婭·诺和米勒 凌晨一点。 尼莫酒吧总算安静下来了。大部分人散了,剩下的要么醉倒在座位上,要么三三两两地靠在墙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侏儒主持人坐在舞台边缘,两条短腿悬在半空中晃荡,嘴里叼著一根没点著的烟。 弗里曼喝得烂醉。两个人站在酒吧门口的冷风里。 他两只手搭在林恩肩上,把林恩摇来摇去。 “林恩,他妈的。”弗里曼仰头朝著圣马克斯街的夜空嚎了一嗓子,“他妈的,这下全东村的人都记住你了!记住了一个中国佬在一个晚上狠狠噁心了他们的胃!” 他打了一个巨大的酒嗝。 “操。文学。操他妈的文学。” 林恩笑了一下,正准备扶著弗里曼往街边走—— “嘿!” 他们转过身。 一个年轻女人,金色的长髮如瀑布般垂落下来,穿著一件深蓝色的高领毛衣,嘴唇涂著深红色的口红。 她的旁边站著一个看著像大学生的男生。带著圆框眼镜,满脸雀斑,背著一个旧旧的书包。 “我喜欢你那篇《肠子》。”金髮女生说道,她眼睛亮亮的,像是刚看完一场精彩的演出。 林恩还没来得及回答,旁边的年轻男人已经手忙脚乱地从自己的书包里掏起了东西。书包拉链卡了一下,他急得满头大汗,终於掏出了一张名片。 他把名片双手递给林恩,林恩接了过来。在门口的壁灯下看了一眼。 名片上印著: 【斯塔滕岛园艺与厨艺出版社】 【斯蒂文·米勒】 【编辑助理】 名片下方的小字注著地址和电话。 林恩愣了一下。 “你是做出版的?” 米勒点头的速度像啄木鸟一样快:“对,对,对。不过我主要是做花鸟和厨艺方面的书,但我——我一直想尝试做文学方面的东西,就是类型文学,恐怖的、悬疑的。今晚弗里曼发了传单,我就过来看了。” 他推了推眼镜,兴奋地问:“你这篇《肠子》出版了吗?有没有经纪人在代理?” 弗里曼一只粗壮的胳膊横在前面,他晃著脑袋,舌头已经不太利索了—— “小子,他的……他的《肠子》现在在我手里。操。你去……你去买两本《午夜惊奇》。下周就他妈出版了。你去买两本回来读读。” 米勒被弗里曼巨大的身躯逼退了半步,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要抢你的稿子。我只是想说,想说,如果你手上有別的东西,可以找我。我在试著搞文学经纪人的业务。” 林恩的心臟快了一拍。 文学经纪人? 他又低头看了一眼。果然,比他的那张【灯塔人才管理公司】的名片正经了一百倍。 “你说你在做文学经纪人的业务?”林恩的声音儘量保持平静。 “呃,我是背著老板搞的。想试著能不能偷偷创业。”米勒怯生生地推了推眼镜。 弗里曼在一旁醉醺醺地打断了米勒:“创业?小子,你好好去读你的大学吧。美国现在什么经济环境,你知道吗?你能把华尔街的金融危机解决还是能把石油危机恢復?” “我……” 林恩拉住弗里曼,压著声音在他耳边说:“你忘了吗?这就是我拜託你帮我找的东西。经纪人。” 弗里曼一愣。他那双被酒精和赘肉挤得只剩一条缝的眼睛努力睁了两下,看了看林恩,又看了看米勒。 “什么玩意?经纪人?”他打了一个嗝,“算了算了,我喝多了。你们自己搞。” 他一屁股靠在了门口的墙上,掏出一根皱巴巴的烟点上。 林恩把名片小心翼翼地放进夹克內袋——和金的纸条放在同一个口袋里。 “斯蒂文·米勒。”林恩看著站在他旁边的金髮女孩,“你旁边这位是?” 金髮女生微笑了一下:“你好,我叫蕾婭·诺。” 標准的法国口音。像黄油一样绵密。 “你是法国人?”林恩问。 “是的。我从法国申请的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的出版业硕士。现在快毕业了。米勒的创业合伙人——就是我。” 林恩心里一紧:“明天晚上能联繫你们吗?时间很紧。” “当然!当然!”米勒用力点头,眼镜差点甩出去,“我白天在出版社上班,六点之后隨时都行。” 旁边的法国女人蕾婭·诺也点了点头:“你应该来巴黎读一读。法国人会疯掉的。” 林恩笑了笑。 “明天晚上八点。曼哈顿下城区,莱辛顿大道往南走两个街区,有一条没有名字的巷子,巷口有一家没有招牌的酒吧,门口只有一盏锈了的壁灯。” “我一定到。”米勒用力点了点头。 蕾婭·诺冲林恩举了举手里的酒杯,然后和米勒走进了东村凌晨的街道里。两个人的身影在路灯下渐行渐远,米勒回头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直到拐过街角才消失。 弗里曼靠在墙上,烟叼在嘴里,已经快睡著了。 林恩站在酒吧门口。风从圣马克斯街的东头灌过来,带著一股垃圾箱的酸味。 他把手伸进口袋。 左边——金的纸条,已经软得快散架了。 右边——【灯塔人才管理公司】的假名片还剩十九张。 中间——米勒的名片,硬挺,崭新。 一个花鸟园艺出版社的编辑助理。一个还没签过一个作者的准经纪人。一个推了三次眼镜、说话比自己还紧张的年轻人。 这就是他的救命稻草。 林恩闭了一下眼。 足够了。 他不需要一个完美的经纪人。他需要的是一个真的经纪人。有执照、能签字、敢走进兰登书屋大门说“我代理这个人”的任何人。 更不用说,他们还有两个人。 他睁开眼。低头看了看弗里曼。弗里曼已经彻底睡著了,靠在墙上,嘴微张,鼾声和远处的警笛声混在一起。 林恩蹲下来,把弗里曼掉在地上的烟捡起来,掐灭,扔进旁边的垃圾桶。 “弗里曼。” 鼾声。 “谢谢你。” 鼾声。 林恩站起来,拉上夹克拉链,朝下城区的方向走去。 第19章 免费 周三晚上八点。 林恩提前到了酒吧。 他坐在吧檯中段的老位置。但今天没有点酒,他把《沉默的羔羊》手稿摊在吧檯上,上面都是他涂涂画画的印记,而那份打字稿现在正躺在汤普森的桌上。 埃琳娜在擦杯子。她今天穿的是一件棕色的套头毛衣,头髮还是扎成鬆散的马尾。 “你今天不喝酒?”埃琳娜问。 “今天有正事。” “什么正事?” “我约了两个人来。” “什么人?” “一个可能愿意代理我的经纪人。还有一个法国女人。” 埃琳娜擦杯子的手停了半秒。 “法国女人。” “她是经纪人的合伙人。” “哦。” 埃琳娜把杯子倒扣在沥水垫上,又拿起一只。“你在哪认识的法国女人?” “昨天晚上的朗读会。” “朗读会上有法国女人?” “嗯。” “漂亮吗?” “问这个干嘛。” 林恩看了她一眼。但埃琳娜没再说话,她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但擦杯子的速度明显比平时快了。 林恩打趣道:“这么用力干嘛?別把杯子擦裂了。” “我高兴擦多快就多快。这是我的吧檯。” 门被推开了。 冷风灌进来。米勒走在前面,还是那副样子,圆框眼镜,满脸雀斑,旧书包挎在肩上,拉链半开著,露出里面一沓皱巴巴的文件。 蕾婭·诺走在后面。 她今天穿了一件驼色的羊毛大衣,金色的长髮披散在肩膀上,脖子上围著一条独属於法国女人的紫色丝巾。深红色的口红,和昨天晚上一样。 她走进这间没有招牌的酒吧,站在那里,环顾四周。目光扫过油跡斑斑的天花板、墙角的裂缝、吧檯上划痕累累的木头表面,以及正在擦杯子的埃琳娜。 蕾婭轻声说了一句:“很有个性的地方。” 埃琳娜放下杯子,看了蕾婭一眼。 两个女人隔著一条吧檯对视了大约两秒。 “两位喝什么?”埃琳娜的声音很职业。 “一杯红酒,谢谢。”蕾婭微笑著坐下来,把大衣优雅地搭在椅背上。 “我们只有加州的。三块钱一瓶那种。” “没关係。” “我要一杯...呃...你们这儿有薑汁汽水吗?”米勒推了推眼镜。 “有。五毛。” 米勒坐在林恩旁边,蕾婭坐在米勒旁边。三个人一排,面对著吧檯后面的埃琳娜。 “好了。”林恩把手稿推到一边,清了清嗓子。“先说正事。你们昨天说你们在做文学经纪人的业务——” “等一下。”蕾婭伸出一根手指,从包里拿出一个小本子和一支钢笔。钢笔是万宝龙的,笔身漆黑,笔帽上有一颗白色的六角星。 “在我们谈之前,我想先了解一下你的情况。”蕾婭的英语很流利,“你的全名,你现在的职业,你手上有什么作品,以及你为什么需要经纪人。” 林恩说:“林恩。计程车司机。手上有一部长篇小说,叫《沉默的羔羊》。关於fbi探员和连环杀手的。我需要经纪人,因为兰登书屋的编辑比尔·汤普森要求我一周之內带一个真的经纪人过去签约。” “兰登书屋?”米勒的薑汁汽水差点喷出来。 “比尔·汤普森?”蕾婭也惊呼了一声。 “他已经读了我的前十页。” 酒吧里安静了三秒。 蕾婭紫罗兰色的眼睛盯著林恩,眼睛里的光变了。 她抬起头问道:“汤普森给了你多少时间?” “一周。从今天开始算起。还剩四天。” “四天。”蕾婭的钢笔在纸上画了一条线。“你的稿子现在在哪?” “在汤普森的办公桌上。一百二十页打字稿。” “你留在那了?没有要回来?” “是他让我留下的。” 蕾婭和米勒再次对视了一眼。这次米勒明显比蕾婭更激动,膝盖一直抖个不停。 “林恩,我说,”米勒压低声音,身体前倾到快要贴上吧檯了,“我跟你说实话。我还没有正式代理过任何一个作家。我...我之前打交道的都是纽约的厨师和养花的,每天都要应付一兜子的西红柿和马铃薯,但我一直想做文学经纪人,我已经准备了半年了。” 蕾婭补充道:“米勒有编辑经验。我在哥伦比亚大学读出版业硕士,专业方向是合同法和版权代理。我们两个搭档,米勒负责內容判断,我负责商务谈判。我们缺的只是——” “一个作者。”林恩说。 “一个好的作者。”蕾婭纠正。 埃琳娜把红酒推到蕾婭面前。一杯加州的廉价红酒。 蕾婭拿起拿起杯子,看了看杯壁上凝著的水珠,然后喝了一口。 “不错。”她说。 “那是三块钱一瓶的。”埃琳娜说。 “我说的不是酒。我说的是杯子擦得很乾净。” 两个女人又对视了一下。 “好了好了。”林恩拍了一下吧檯。“谈正事。你们如果代理我,条件是什么?” 蕾婭放下威士忌杯,用万宝龙钢笔在本子上翻到新的一页。 “標准的经纪人代理费是200美金。考虑到你是我们第一个客户,120美金就可以。”蕾婭说道。 米勒轻轻拍了一下蕾婭:“不不不,蕾婭,我们不应该收代理费。” 蕾婭皱了一下眉头:“为什么?我们的第一单就要免费?” 米勒紧张地推了推眼镜:“不是,不是。是...我们如果谈成了,再收钱。” “好吧。”显然蕾婭对这个主意並不是很满意。“但是先把版税的佣金谈好,百分之十二。” “百分之十。”林恩说。“如果我的书卖超过五万册,你们可以上调到百分之十二。” 蕾婭盯著林恩: “你连经纪人都没有,就开始设定五万册的条款了?” “如果你读了我的稿子,你就不会觉得五万册是个大数字。” 蕾婭不说话了。 “行。百分之十。五万册以上百分之十二。”她合上笔帽,“但我有一个条件。” “说。” “我要读你的稿子。完整的。在我签任何东西之前。” “我只有被我涂涂改改的手稿在身上。” “没关係。”蕾婭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 林恩把稿子推过去,蕾婭拿起打字稿,翻开第一页。 第20章 第一张合同 酒吧里安静了下来。吧檯尽头的那个黑人老头还是老样子,半杯波本,趴著睡觉。 米勒坐在旁边喝薑汁汽水,每隔几秒就偷偷瞟一眼蕾婭的表情。 埃琳娜站在吧檯后面,假装在整理酒瓶。但林恩注意到她也在看蕾婭读稿子的反应。 蕾婭读得很慢。她读完一页之后会停下来,眼睛回扫上半页的某个段落,然后再翻过去。 读到第十页的时候,蕾婭看到了那一段——“你用伊芙艷润肤露,有时抹『比翼双飞』香水,可今天没有。今天你肯定没用香水。” 蕾婭忽然放下了稿子。她没有说话,只是拿起威士忌杯里的红酒,喝了一大口。 “我需要一支烟。”她说。 “吧檯上有火柴。”埃琳娜把一盒火柴滑过去。 蕾婭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包高卢牌香菸。法国烟。她抽出一根,点上火。蓝色的烟雾在壁灯的光里慢慢散开。 “这是你自己写的?”她看著林恩。 “是我自己写的。” “你確定?” “確定。” 蕾婭吸了一口烟。然后她转头看著米勒。两个人交换了一个眼神。 “所以,”蕾婭把菸灰弹在一只空杯子里,“版税的百分之十。五万册以上就要百分之十二。” “对。” “合同呢?”米勒突然紧张起来,“我们得签合同。正式的。” “你带了合同吗?”林恩问。 米勒开始疯狂翻自己的旧书包。拉链又卡住了。他急得满头大汗,把书包翻了个底朝天,两本园艺杂誌、一个吃了一半的三明治、三支铅笔、一卷胶带、一份《纽约邮报》。 唯独没有合同。 “我……我忘了带。”米勒的声音软了下来。 蕾婭嘆了口气:“你忘了?” “我以为今天是初步接触!我没想到会进展这么快——” “你是花鸟编辑出身,你以为谈经纪合同像挑玫瑰花一样可以慢慢选?” “对不起,对不起......” “行了。”林恩打断了他们。他环顾了一下吧檯。目光落在埃琳娜面前的一个餐巾纸架上。 “有笔吗?” 蕾婭举了举那支万宝龙钢笔。 林恩从餐巾纸架上抽出一张餐巾纸。白色的,薄薄的,比名片大一圈,上面还印著酒吧供应商的水印。 他把餐巾纸铺在吧檯上,用手掌抹平了一下。 “在这上面签。” 米勒瞪大了眼睛:“在餐巾纸上?” “一张合同的本质是什么?一句话,两个签名,一个日期。餐巾纸也好,羊皮纸也好,在法律上没有区別。” 蕾婭看著那张餐巾纸,微微笑了一下。她把万宝龙钢笔的笔帽旋开,递给林恩。 “你来写。” 林恩接过笔。万宝龙钢笔结实和冰冷的感觉落在林恩手中,他默默感嘆一句:用铅笔写了一个多月,第一次用高级钢笔还有些不太习惯。 他在这张还残留著啤酒供应商水印的餐巾纸上,一笔一划地写道: 【代理协议】 【作者:林恩】 【经纪人:蕾婭·诺/斯蒂文·米勒】 【代理作品:《沉默的羔羊》】 【佣金:版税收入的10%(销量超过五万册后调整为12%)】 【经纪人代理费:0美金】 【日期:1974年1月】 写完之后,他把笔递给蕾婭。 蕾婭看了一遍,然后用笔尖在“五万册”三个字底下画了一条线。她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蕾婭·诺。笔跡流畅,带著一种欧洲人特有的花体。 她把笔递给米勒。 米勒的手在抖。他推了三次眼镜,深吸了一口气,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斯蒂文·米勒。字跡歪歪扭扭,差点签到餐巾纸外面去了。写完后,他把笔递迴给林恩。 林恩在“作者”一栏下方,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lin en。 乾净利落。 四个人低头看著吧檯上这张餐巾纸。 埃琳娜悄声说了一句:“这大概是美国出版史上最不体面的合同。” 蕾婭饶有兴味地看了埃琳娜一眼。然后她端起威士忌杯里最后一口红酒,朝埃琳娜举了举。 “你很幽默。”蕾婭说道。 “调酒师的基本功。” “在法国,幽默的女人都去当小品演员或者情妇了。” “在美国,幽默的女人只能当调酒师。” 蕾婭笑了一下,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埃琳娜。” “你和林恩是什么关係?” 吧檯后面安静了一秒。冰柜的嗡嗡声忽然变得很刺耳。 “他是我的客人。”埃琳娜说。 “只是客人?”蕾婭的嘴角还掛著一丝笑意。 “对。一个每次来都坐同一个位置、点最便宜的酒、把手稿摊在吧檯上改来改去的客人。” 蕾婭盯著埃琳娜看了两秒。然后她把空杯子推过去。 “再来一杯。” 埃琳娜接过杯子,转身去拿酒瓶。林恩注意到,她倒酒的时候,手非常稳,一滴都没有洒在外面。但是,倒完之后放酒瓶的动作重了许多,瓶底磕在吧檯上,发出一声闷响。 米勒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些。他还沉浸在刚才签约的兴奋里,两只手捧著薑汁汽水,对著杯子傻笑。 “我们签了。”他小声说,像在跟自己確认。“我们真的签了。我们有作者了。” “別高兴太早。”蕾婭收回目光,重新变成了那个冷静的合伙人。“签了合同只是第一步。周一我们得去见汤普森。四天时间——米勒,你得去查一下经纪人的临时执业登记流程。纽约州的商业执照,最快多久能办下来?” “我明天一早就去。” “还有,”蕾婭转向林恩,“你说汤普森读了前十页就停了。他提了什么意见?” “他说帕格尼尼不写歌剧。还有,他觉得监狱里其他犯人对女探员的反应不够。” 蕾婭在本子上记了下来。 “我还有一个问题。”她说。 “请。” “汤普森说你的名字是个问题。他怎么说的?” “他说越战刚结束不到一年,美国人不会花三块九毛五去买一个亚洲面孔写的书。让我改名字。我拒绝了。” 蕾婭的钢笔在本子上停了一下。 “你拒绝了。” “对。” “那他怎么说?” “他说让我再想想。” 蕾婭把笔帽旋上,放在吧檯上。她靠在椅背上,两只手交叉在胸前。 “你知道,从商业角度来说,他说得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我知道。但我不会改。” 蕾婭看了他很长时间。 “好。”她最后说。“你不改,我也不劝你改。但到了汤普森面前,这个问题会再被提出来。到时候让我来处理。” “你打算怎么处理?” “这是经纪人的工作。你只需要负责写好你的书。” “等等,你们是不是忘了一件事情?”米勒突然举起手,像课堂上抢答的学生。 “什么事?” “你们还没给我看稿子。” 所有人看向他。 “额...蕾婭都看了前二十页,可我连这本书的第一句话是什么都不知道。” 林恩和蕾婭对视了一眼。 “给他。”蕾婭说。 米勒接过来,推了推眼镜,翻开第一页。 二十分钟后,他把稿子合上,摘下眼镜,用袖子擦了擦镜片。 他戴上眼镜,看著林恩。 “我他妈这辈子只会给玫瑰花分类。”米勒的声音有点哑了。 他端起还剩半杯的薑汁汽水,举了起来。 “敬这张餐巾纸。” 蕾婭举起威士忌杯里的红酒。 林恩没有点酒。埃琳娜从吧檯下面推过来一杯金汤力。 “我没点。” “常客的特殊待遇。” 四只杯子——红酒、薑汁汽水、金汤力,还有埃琳娜给自己倒的半杯啤酒——在吧檯上碰了一下。 吧檯尽头,那个白髮黑人老头动了一下。他没有睁眼,只是含糊地嘟囔了一声: “又来了一群疯子。” 然后他翻了个身,继续睡了。 第21章 《午夜惊奇》! 周四晚上。埃琳娜没来上班。林恩坐在吧檯发了一会儿呆。突然听见一阵巨大的脚步声从门外“咚咚咚”地传来。 弗里曼一脚踹开门,纸箱子往吧檯上一砸,冰柜上面的几只空瓶子哐啷啷地抖了一阵。 “来了来了来了!” 弗里曼喘著粗气,汗珠子从太阳穴上滚下来。三百磅的体型快占了酒吧的十分之一面积。他满脸笑意地拿著一本书:《午夜惊奇》。 新一期《午夜惊奇》出版了。 封面上印著一个扭曲的人体轮廓,黑色的底色上用血红色的字体印著標题: 《肠子》:一个让你一辈子不敢去游泳池的故事。 林恩正坐在老位置,手里攥著铅笔头,面前摊著几张空白稿纸。他抬头看见纸箱子上那个扭曲的人体轮廓,心跳快了半拍。 弗里曼从箱子里抽出一本,“啪”的一声拍在林恩面前。 林恩拿起来翻到目录页。第三篇。作者:lin en。 他盯著劣质纸张上的自己的名字看了很久。 这是他的名字。印在纸上的。出版了的。在美国的土地上,用英文写的、用油墨印的、可以被任何人拿起来翻开的他的名字。 “喂,別发呆了。”弗里曼一屁股坐在旁边的凳子上,“你知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什么事?” “卖光了。” “什么?” “他妈的卖光了!”弗里曼两只手拍在吧檯上,“东村和下东区的便利店,两天,两天!五百份!全部卖光了!” 林恩的铅笔滑落了下来,滚到了地上。 “五百份?!” “我他妈自己都不敢信!”弗里曼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手忙脚乱地点上,抽了一大口。“操,你知道他为什么能卖得光光吗?因为有人吐了。” “吐了?” “对!一个住在东村的亚美尼亚小伙子,在地铁上读的,读到一半,吐在了e线的车厢里。旁边的人问他怎么了,他把杂誌举起来说『你看看这玩意』。然后那个人也吐了。消息就这么传开了。” 他又伸出两只肥厚的手掌,在空中画了一个越来越大的圆圈。 “两天之內,『有人在地铁上读《肠子》吐了』的消息,从东村传到下东区,都他妈快传到布鲁克林去了。现在便利店老板都在找我要货,说有人专门来问这本杂誌!” 弗里曼弹了弹菸灰,“你知道纽约人最喜欢什么吗?他们最喜欢的就是別人告诉他们『你千万別看这个』。你越说別看,他越要买一本回去看看到底有多噁心。” “然后呢?” “然后三家便利店拒绝上架。”弗里曼竖起三根手指,“圣马克斯街那家韩国人开的便利店,老板把杂誌翻开读了两段,直接把我撵了出去,第九街那家也退了货。还有阿尔法贝城那家,老板娘说她丈夫读完之后晚饭吃不下去了,说我们是一群变態。” 弗里曼咧开嘴大笑起来。眼角的褶子全堆在一起。 “但是!”他用菸头在空中戳了一下,“另外五家便利店主动找我要货。” “主动?” “主动!鲍尔里街那个犹太老头,他平时连多给我一个货架都不肯,这次打电话来第一句话就是——『弗里曼,那个噁心的东西还有吗?给我再来三十份。』我问他为什么。你猜他怎么说?” “怎么说?” “他说——『那些噁心的东西卖得最好。』” 弗里曼从凳子上站起来。三百磅的身躯因为激动而微微摇晃著。他扔掉菸头,两只手抓住林恩的肩膀,眼眶泛著红,不知道是烟燻的还是真的动了感情。 “操,林恩,我们加印了!加印了!” 他的声音大得整个酒吧都在响。 “从五百份到一千五百份!这是《午夜惊奇》三年来——三年来!——他妈的第一次加印!” 弗里曼鬆开林恩,一把抄起吧檯上不知道是谁的威士忌,仰头灌了下去。 “三年。你知道这三年我是怎么过来的吗?铁皮盒子里的钱一个月比一个月少。麦克的工资拖了两个月没发。我他妈连大麻都快抽不起了。” “然后你走进来了。一个中国人。拿著三页纸。把我的早饭都吐了出来。” 他又从箱子里抽出一本杂誌,翻到《肠子》那几页,用粗胖的手指戳了戳林恩的名字。 “你知道吗,我激动得大麻都忘了抽。大麻!我从十七岁开始就没忘过!” “嘿!”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麦克不知什么时候也出现在了酒吧门口。他还是穿著那件军绿色的飞行夹克,脖子上掛著耳机手里举著一本《午夜惊奇》。 “我可以作证弗里曼当时一口大麻都没碰。”麦克晃了晃手里的杂誌。 弗里曼瞪了他一眼:“你什么时候来的?” “刚到。我闻到兴奋的味道就跟过来了。”麦克走到吧檯旁,从纸箱里自己拿了一本,翻到扉页,“对了,林恩,你得给我签一本。万一你以后成了大人物,我这本能卖他妈的上百万美金。” “你才二十三,就开始想退休的事了?”林恩笑著说。 “在《午夜惊奇》上班的人谁不想退休?”麦克笑嘻嘻地说。引得弗里曼又瞪了他一眼。 林恩捡起铅笔,在麦克那本的扉页上写了一行字: “给麦克。谢谢你只吐了两次。——林恩” 麦克看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他把杂誌小心翼翼地塞进飞行夹克的內袋里,拍了拍,就像確认一件宝贝玩意不会掉出来。 酒吧的门又被推开了。冷风裹著雪粒子闯了进来。 埃琳娜来了。周四是她的休息日。但她还是来了。穿著一件纽约隨处可见的棉服,头髮散著,鼻尖被冷风吹得有点红。 她看见吧檯上的纸箱子和散落的杂誌,愣了一下。 然后她看见了封面上那行血红色的字——《肠子》:一个让你一辈子不敢去游泳池的故事。 “出版了?”她问。 “出版了。”林恩说。 埃琳娜没有伸手去拿。她站在吧檯外面,两只手插在棉服的口袋里,就那么看著那个封面。 林恩从箱子里拿出一本。他翻开扉页,用那截磨得只剩一寸的铅笔头,慢慢地在上面写了一行字: “给e。阁楼上的人还在。” 他把杂誌推过去。 埃琳娜拿起来。 她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 目光停在“阁楼上的人还在”那几个字上,嘴唇微微动了一下,像是在默念什么。 酒吧里很吵,弗里曼在跟麦克爭论下一期该约什么稿子,一个拉丁裔建筑工人不知道为什么也加入了討论,电视里在放深夜新闻。 埃琳娜抬起头,脸上恢復了那种不紧不慢的调酒师表情。 “你签名的字跡也很难看。” “天才都这样。” “你还不是天才。你是一个地下杂誌才七十五块稿费的计程车司机。” “这是全纽约最贵的七十五块。” “那你能不能不要用铅笔签名?至少换一支钢笔。” “等我有钱了买一支万宝龙。” “那个法国女人的钢笔?”埃琳娜冷冷看了林恩一眼。 林恩笑了一下,没有回答她,他只是轻轻地把杂誌放在吧檯上。 《午夜惊奇》,薄薄一本。纸张很差。油墨的味道熏得人鼻子疼。排版粗糙,页码的位置歪了一两毫米。封面上的骷髏涂鸦在灯光下又廉价又浮夸。 但,它是林恩在美国出版的第一样东西。 他的名字,印在纸上,摆在曼哈顿的便利店货架上,被陌生人拿起来翻开,被读到,被记住。 哪怕记住的方式是呕吐。 一个开始。 一个小小的开始。 而下一站,就是兰登书屋。 第22章 斯塔滕岛园艺与厨艺出版社(4000字) 埃琳娜把那本签名版的《午夜惊奇》收到了吧檯下面的架子上——就是上次放《罗斯玛丽的婴儿》的那个位置。那本书被埃琳娜移走了,给林恩的杂誌腾了个地方。 弗里曼灌完了第三杯不知道是谁的酒,红光满面地站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到门口。 “我得回去盯著加印。那台破油印机隨时可能罢工。”他回过头,指了指林恩,“你,小子,给我继续写。下一期我给你留头版。头版!最大的字!” “稿费涨不涨?” “涨你妈的涨,我又不是兰登书屋。” 弗里曼笑骂著推开门,三百磅的身躯消失在曼哈顿的夜色里。麦克跟在后面,走之前回头咧开嘴,冲林恩竖了个中指。 门关上了。 酒吧的声音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埃琳娜绕到吧檯后面——虽然今天不是她的班,但她的身体好像有记忆一样,自动就站到了那个位置。她从冰柜里拿出一瓶啤酒,用开瓶器一撬,给自己倒了半杯。 然后她从架子上拿出另一只杯子。 “金汤力?” “嗯。” 她调了一杯金汤力,推过来。 两个人隔著吧檯,各自喝了一口。 “阁楼上的人还在。”埃琳娜忽然说。 “嗯?” “你写的那句话。是我跟你说的那个梦。” “你记得。” “我当然记得。那是我自己的梦。”她看了一眼林恩,“我没想到你也记得。” “我记得所有能写成故事的东西。”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看书就来 101 看书网,?0???????.??????超靠谱 】 “所以我对你来说就是一个故事的素材?” “不是。” “那是什么?” 林恩想了一下。 “我喜欢这个故事,不是因为它有多诡异、有多孤独,而是因为有人愿意在凌晨的酒吧里,跟一个只见过三次面的计程车司机,说出自己十五岁时做过的梦。” 埃琳娜没有接话。 她低头喝了一口啤酒。啤酒的泡沫在她的上唇留了一道细细的白线,她用手背擦了擦。 林恩看著吧檯上那只空了的纸箱子。还留著几本,弗里曼走的时候忘了拿。箱子的侧面用记號笔写著:《午夜惊奇》第47期·加印1500份·弗里曼亲启。 一千五百份。 在《纽约客》一期卖四十万份的年代,一千五百份什么都不算。连曼哈顿的一个街区都覆盖不到。但对林恩而言,这是最令人值得纪念的一个瞬间。 林恩喝完了金汤力后,他把空杯子放在吧檯上,站起来,拉上夹克的拉链。 “我该走了。明天还得跑车。后天——” “后天是周六。” “后天下午,蕾婭和米勒约了我再碰一次面。准备周一去见汤普森的事。” “在哪碰?” “米勒和蕾婭的编辑部。在斯塔滕岛。我得过去一趟,把那份经纪人协议给签了。” 埃琳娜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看著林恩:“我也一起。” 林恩笑了一下:“以什么身份?” “前经纪人。对,前经纪人。” “被识破的冒牌经纪人。”林恩说完后,向埃琳娜挥了挥手,“走了,周六见。” 埃琳娜站在吧檯后面,手里拿著抹布,正在擦那只刚才装金汤力的杯子。壁灯的光落在她的侧脸上,把她的轮廓勾得很柔和。 “晚安,埃琳娜。” “晚安。” ------ 周六下午一点。 林恩和埃琳娜站在斯塔滕岛渡轮码头上。 斯塔滕岛在纽约的西南部,位於纽约湾的入口处。安静、充满绿植,是纽约中產阶级的聚居区。 从曼哈顿坐渡轮到斯塔滕岛,二十五分钟,免费。这大概是纽约唯一不跟你要钱的交通工具。 “你来过斯塔滕岛吗?”林恩问。 “没有。纽约有五个区,曼哈顿人只承认一个半。” “哪一个半?” “曼哈顿是一个,布鲁克林算半个。剩下的三个区在曼哈顿人心里和新泽西没有区別。” 渡轮靠岸的时候,码头上飘著一股海带和柴油混在一起的味道。斯塔滕岛的街道比曼哈顿宽了三倍,安静了十倍。没有计程车排队按喇叭,没有瀰漫著的热狗味和尿骚味,连行人都慢吞吞的。 米勒给的地址是维多利大道112號。林恩和埃琳娜沿著街道走了十分钟,拐进一条种满冬青树的小路。 然后他们看见了一栋很老的木楼。 “斯塔滕岛园艺与厨艺出版社”——招牌掛在一栋两层的维多利亚式木楼外面,白漆掉了大半,门廊上摆著六七盆叫不出名字的植物,有几盆已经冻死了,枯叶耷拉著,像是在默哀。 二楼的窗户上贴著一张海报:《秋季花坛指南:修订第三版》现已上市! “这就是你经纪人的公司?”埃琳娜把两只手插在口袋里,上下打量著这栋楼。 “准確地说,这是他打工的地方。他的经纪人业务是背著老板搞的副业。” “背著老板。” “嗯。” “你怎么总是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埃琳娜皱著眉头看了一眼林恩。 “这说明我很擅长地下工作。” 门廊的台阶上坐著米勒。他今天没穿那件旧外套,换了一件看起来像是从他爹衣柜里翻出来的灰色西装,大了一號半,领口的纽扣还扣错了一颗。 他看见林恩和埃琳娜,从台阶上弹了起来,差点踩翻旁边的一盆死了的天竺葵。 “你们来了!快快快——但是先等一下。” “等什么?” 米勒压低声音,推了推眼镜,眼珠子往门里瞟了一眼:“科佩尔先生在楼上。” “谁?” “我老板。这家出版社的创始人。阿瑟·科佩尔。七十二岁了,但精力旺盛得很,每周六下午两点准时来浇花。他对这栋楼里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要过问。上周我偷偷在印表机上印了一份经纪人协议的模板,差点被发现,快嚇死我了。” “他不知道你在搞副业?” “他要是知道了,我会被他埋在花园里。科佩尔先生这个人吧...” 米勒想了想措辞。 “他认为世界上只有两种值得出版的东西。第一种是关於花的。第二种是关於怎么种花的。其他所有东西都是对纸张的浪费。上个月有个人打电话来问我们出不出小说,他拿起听筒就骂人家,说小说这玩意就是用来垫花盆的,然后就掛了。” 埃琳娜面无表情地说:“听起来是个很有原则的人。” “他有原则到犯病的程度。”米勒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所以我们不能上楼。蕾婭已经到了,在后面的花园里等著。跟我走,別出声。” 米勒领著他们绕过门廊,沿著木楼的侧面一条窄到只能一个人走的碎石小路往后走。头顶上方,二楼的窗户开著一条缝,里面传来一个苍老而中气十足的声音: “米勒!米勒你在哪?三號花盆的土壤酸碱度不对!我说过多少次了,杜鹃花要用酸性土!你是不是又用了通用培养土?” 米勒的脖子缩了一下。他回头冲林恩和埃琳娜做了一个別说话的手势,然后仰头对著窗户喊道: “科佩尔先生!我去后面拿酸性肥料了!马上回来!” “拿快点!杜鹃花等不了你!” 米勒加快脚步,领著两人钻过一道被常春藤爬满了的铁柵门,进了后面的花园。 说是花园,其实就是一小块被砖墙围起来的空地,大概二十平米。地上铺著碎石子,角落里堆著几袋没拆封的肥料和一摞花盆。一张生了锈的铁皮圆桌摆在正中间。 蕾婭坐在桌旁的一张摺叠椅上。 今天她穿了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金色的头髮在脑后盘了起来,那支万宝龙钢笔別在毛衣领口下面的纽扣上。面前摆著一个真皮的公文包。 “你们迟到了四分钟。”蕾婭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 “渡轮的问题。”埃琳娜回应道。 蕾婭没搭理埃琳娜,她打开公文包,从里面抽出一叠文件: “经纪人代理协议。一式三份。我昨天晚上用了四个小时擬的。根据纽约州商业法第184条,经纪人协议需要包含以下內容——代理范围、佣金比例、合同期限、终止条款、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她把文件推到桌子中间。 “这份协议的效力和那张餐巾纸可不一样。这是正式的。” 林恩拿起第一页。打字机打的,排版整齐,措辞严谨,每一条都编了號。 他扫了一眼。前三条是標准条款。第四条写著佣金比例——百分之十,销量超过五万册后调整为百分之十二。和餐巾纸上写的一样。 第五条:代理范围——《沉默的羔羊》在北美地区的出版、影视改编及周边权益。 第六条引起了林恩的注意。 “等一下,”他指著第六条,“经纪人有权以出版社的名义进行商务接洽——这个出版社指的是……” “斯塔滕岛园艺与厨艺出版社。”米勒小声说。 “你要用一家花鸟出版社的名义帮我谈恐怖小说的合同?!” “只是借一个壳!”米勒的脸涨得通红,“汤普森要求你带一个有执业资质的正式经纪人。纽约的经纪人营业执照最快也要二十天才能批下来。但如果是以一家已有出版资质的公司名义开展经纪业务——” “只需要在公司內部走一个增项登记。”蕾婭接过话头。 “科佩尔先生知道这件事吗?”埃琳娜问。 米勒和蕾婭同时沉默了。 “我拿到了他的签字。”米勒扶了扶眼镜。 “他知道自己签的是什么吗?” “呃...我把增项申请表夹在了那堆破花的土壤酸碱度检测报告中间。他一边骂我不会种杜鹃花,一边签了。” 花园里安静了两秒。 “他签字的时候说了什么?”林恩问。 “他说——『米勒,你要是再把杜鹃花弄死了,我就把你种进花盆里。』” 蕾婭轻笑一声,倒是面不改色。她从公文包里拿出三支钢笔,清了清嗓子。 “好了。如果没有其他问题的话...” “我有一个问题。” 埃琳娜忽然开口了。 所有人齐刷刷地看向她。 “这份合同上写的经纪人是蕾婭·诺和斯蒂文·米勒。但在此之前,”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放在铁皮桌上。 那张在酒吧签的餐巾纸。 “这张还算不算数?” 蕾婭看了一眼餐巾纸。又看了一眼自己花了四个小时擬的正式协议。 “从法律角度来说,”蕾婭的声音很慢,“一份正式合同签署后,此前的口头协议和非正式文件自动失效。” “所以这张餐巾纸不算了?” “不算了。” 埃琳娜点了点头。她把餐巾纸拿起来,叠了两下,放回口袋里。 她郑重地说道:“那我收著做纪念了。” “好了,签吧。”林恩说。 五分钟后,签署完成了,三份合同,三组签名。 “米勒!!!” 二楼的窗户猛地被推开,科佩尔先生花白的脑袋从窗口探出来。 “你在下面搞什么东西!酸性肥料拿了没有!三號花盆的杜鹃花在等你!” 米勒像被电击了一样从椅子上弹起来,手忙脚乱地把属於自己那份合同塞进了旁边一袋没拆封的腐殖土后面。 “马上!马上来了!科佩尔先生!” 他一脚踢翻了那张摺叠椅,夹著一袋酸性肥料就往楼里冲。跑了两步又折回来,从腐殖土后面把合同抽出来,换了个地方塞进了自己裤腰带里,然后才消失在铁柵门后面。 花园里只剩下林恩、埃琳娜和蕾婭,围著一张生了锈的铁皮圆桌。几袋肥料安静地堆在角落。冬青树的枝丫伸过围墙,在午后的冷风里轻轻晃著。 蕾婭把剩下两份合同分別装进了两个信封。一份递给林恩,一份收进她的公文包。 “周一下午三点。公园大道245號。兰登书屋。”蕾婭合上公文包的搭扣。 “你和米勒都去?” “我一个人去。米勒留在这边待命。万一汤普森要核实出版社的信息,米勒可以接电话。” “如果科佩尔先生接了电话呢?”埃琳娜问。 蕾婭想了一下。 “那我们只能祈祷汤普森对杜鹃花的酸碱度感兴趣。” 第23章 再会汤普森 周一。 纽约总算放晴了。冬天的太阳从大楼之间的缝隙里挤出来,懒洋洋地铺了一层在公园大道的人行道上。 林恩向老波特请了一天的假。电话是在楼下街角的公共电话亭打的,投了一枚一毛的硬幣。还没来得及开口,老波特就嚷了起来: “你他妈又请假?你上个月请了三次了!” “最后一次。” “你上次也说的最后一次。” “这次是真的最后一次。” “那你明天必须给我滚回来。” 回到公寓,林恩把那份手写稿从信封里抽出来,又从头到尾检查了一遍。 金提的意见全改了。fbi那段冗长的程序描写被砍掉了三分之二,换成了女探员站在fbi走廊里、看著证据板上那些失踪女孩照片的一段独白。结尾那场地下室的戏,他让克拉丽丝在黑暗里多站了整整两页。她开了枪。杀手倒下了。但她站在原地,什么都看不见,不確定他是不是真的死了。黑暗。呼吸声。先是自己的,然后是—— 然后她不確定那个呼吸声是不是自己的。 汤普森提的问题也改了。帕格尼尼的歌剧改成了小提琴隨想曲。监狱里的犯人对女探员的反应,他加了整整一段,走过走廊时,每一个牢房里的犯人都在盯著她。有人吹口哨,有人在说下流话。但经过汉尼拔的牢房时,走廊忽然安静了。 林恩把稿子重新装进信封。 然后他从床头拿起一样东西——那本《午夜惊奇》。 这是周六在斯塔滕岛花园里,蕾婭最后交代的。 “周一去的时候,把你那本《午夜惊奇》带上。” “带那个干嘛?那玩意在汤普森面前拿出来不觉得掉价吗?” “你就带著。剩下的交给我。” 林恩没有追问。他把杂誌翻开,扫了一眼目录页上的“lin en”两个字,又看了看封面上那个扭曲的血红人体轮廓。 然后把杂誌搁在手稿的牛皮纸信封上面,一起夹在胳膊底下。 出门。 ------ 下午两点十五分。公园大道245號。 蕾婭比他先到。 但今天的蕾婭让林恩多看了三秒。 黑色的西装裙,象牙白的衬衫,第一颗纽扣没扣,露出锁骨上那条细细的珍珠项炼。金色的头髮从脑后盘起来,乾净利落。那支万宝龙钢笔別在衬衫的胸前口袋里。脚上是一双矮跟的黑色皮鞋,擦得鋥亮。 她站在兰登书屋的玻璃门前,公文包夹在腋下,另一只手正看著一份文件。 “你比我早。”林恩走过去。 蕾婭没看他,继续扫文件上的內容:“经纪人永远比作者先到。这是规矩。” “我的前经纪人就不遵守这个规矩。” “你那个是假的。不算。”蕾婭把文件折好塞进公文包,终於抬头看了他一眼。 她的目光从林恩的脸一路扫到他的鞋——还是那双开了胶的皮鞋、那件皱巴巴的灰色夹克、和勉强掛得住腰带的卡其裤。 “你就穿这个?” “我只有这个。” 蕾婭嘆了口气。她伸出手,帮林恩把歪了的衣领翻正了一下。 “算了。咱们走穷作家路线。汤普森见多了穿三件套的律师,偶尔来一个穷的,他反而印象深刻。” “我不是偶尔穷。我是一直穷。” “那更好。一直印象深刻。” 蕾婭从林恩胳膊底下把《午夜惊奇》抽了出来,翻开看了一下,塞进了自己的公文包里。 “进去吧。” ------ 前台还是那个金髮碧眼的女人。她看到林恩的时候多扫了一眼——大概认出了他。一个月之內第二次出现的华裔面孔,在兰登书屋的来访记录里属实不常见。 蕾婭递上名片。不是灯塔人才管理公司那张。新印的。 【蕾婭·诺】 【文学经纪人】 【诺-米勒出版代理】 林恩瞟了一眼。“诺-米勒?” “嫌难听?” “不是。挺正式的。” “就这一张名片得一美金。高级货。” 前台核对了一下预约记录,点了点头:“汤普森先生让你们直接上去。五楼。” 直接上去。和上次一样。 电梯门关上。铜框镜面里映照著一个穿著借来的西装裙的法国研究生,和一个穿著三块钱灰色夹克的中国计程车司机。 “蕾婭。” “嗯?” “不管今天结果怎样,谢谢你。” 蕾婭没有回头。她看著电梯门上自己的倒影,用指尖轻轻碰了一下珍珠项炼。 “谢太早容易出事。法国人的迷信。” “叮!” 五楼到了。 走廊深棕色的地毯柔软而安静,墙上掛著索尔·贝娄的照片,他叼著菸斗,目光深邃,仿佛在审视每一个过客。走廊的尽头,又是那扇一个星期前熟悉的门:首席编辑-比尔·汤普森。 蕾婭没有敲门。她径直把虚掩的门推开,大步走了进去。 汤普森坐在那张巨大的胡桃木办公桌后面。他叼著一根大卫·杜夫雪茄,十根手指交叉,静静地坐在椅子上。 林恩的那份一百二十页打字稿,整整齐齐地摆在办公桌正中央。 “汤普森先生。”蕾婭开口了,“蕾婭·诺,诺-米勒出版代理。” 她递过名片。汤普森接过来,扫了一眼,目光越过名片落在蕾婭身上。 “上次的那位呢?那位……埃琳娜·克拉克女士?” “她有別的安排。”林恩说。 “嗯。”汤普森把名片搁在桌角。他没说请坐,但微微抬了一下下巴,示意他们坐下。 两人坐进那两张真皮椅子。 汤普森靠向椅背,吸了一口雪茄。烟圈慢悠悠地升起来。 “我读完了。” “全部一百二十页。两遍。” 汤普森把菸灰磕进菸灰缸里。 林恩拿出了那份他又重新改了一遍的稿子,双手递给了汤普森:“汤普森先生,这是稿子的修订版。” “嗯。”汤普森接过,翻了一眼。 “很好。” 这是比尔·汤普森式的夸奖。一个每年读无数份稿子的人说出“很好”两个字,比別人一千句讚美都重。 “你结尾改了?你让她在黑暗里多待了两页,枪响了,杀手倒了。但她不动。一阵呼吸声。” 他停下来看著林恩。 “是她自己的呼吸声,还是杀手的?你没有写。你故意没有写?” “你觉得呢?”林恩问。 汤普森嘴角动了一下,但他没说话。这是林恩第二次见他露出接近笑容的表情。 “但是——” 话锋一转,林恩的心又提了起来。 “我上次说的三个条件,还剩最后一个。稿子我读完了,你现在也有了正式的经纪人。”他扫了蕾婭一眼,“但是...你的名字。我让你回去想想。想了吗?” 办公室安静了。 蕾婭开口了。 但她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她打开公文包,从里面抽出那本《午夜惊奇》,“啪”一声拍在了汤普森的胡桃木办公桌上。 杂誌封面上扭曲的血红人体轮廓,和旁边整整齐齐的一百二十页白色打字稿形成一种极其荒谬的反差。好像一瓶廉价二锅头和一瓶82年拉菲摆在同一张桌上。 第24章 杀招 汤普森低头看了一眼。 “这是什么?” “这是林恩发表的第一篇短篇小说。《午夜惊奇》,曼哈顿地下文学杂誌,上周出版。首印五百份,两天售罄,加印至一千五百份,目前还在继续加印。” 汤普森眯了一下眼。他拿起杂誌,用一种审视犯罪证据一样的目光翻了翻。 “地下杂誌。”他的语气很平淡。 “一本让人在e线地铁上呕吐的地下杂誌。”蕾婭说,“有人读到一半吐在了车厢里。旁边的人问他怎么了,他把杂誌举起来。然后那个人也吐了。两天之內,消息从东村传到了下东区,三家便利店拒绝上架。但另外五家便利店主动要求加货。” “汤普森先生,你知道纽约人为什么会买一本让人呕吐的杂誌吗?” “因为他们变態。”汤普森冷冷地说。 “不,因为他们好奇。”蕾婭纠正道,“有人告诉纽约人『这东西会让你不舒服』,纽约人的第一反应从来不是躲开,而是不信邪地看看有多不舒服。” 她用食指点了一下杂誌。 “《沉默的羔羊》会比这个更不舒服。读完《肠子》的人会呕吐,读完《沉默的羔羊》的人会失眠。呕吐是一次性的,而失眠是持续性的。” 汤普森看了蕾婭一会儿。然后把杂誌翻到林恩那一页。 《肠子》。 汤普森皱著眉头,看了足足五分钟,一句话也没有说。 然后他把椅子转了过去,背对著林恩和蕾婭。 “呕…” 一阵乾呕声传来。 等到汤普森把椅子转回来的时候,他的面色已经肉眼可见的苍白。 汤普森缓了很久,才开口说道: “说得不错。但这些数字,五百、一千五百,在出版行业算什么?我桌上那本《教父》卖了两千一百万册。” “《教父》出版之前也是从零开始的。”蕾婭不紧不慢地接过话头,“普佐写《教父》之前,不过是替男性杂誌写猎奇故事的穷光蛋。” 汤普森没有反驳。 他把身体往前倾了一点,两只手平压在桌面上。 “好。销量的问题我暂时认了。但——” 他把视线转向林恩。 “名字的问题。你想好了没有?” 林恩正要开口,但蕾婭做了一个手势,示意林恩停下,她清了清嗓子,郑重地说: “汤普森先生,关於这个问题,请允许我说几句。” 她的声音忽然变了。一种更快的、更轻的、隱约带著怒意的节奏。 林恩暗暗心想,这真是法国女人特有的锐利和审讯感。 “我是法国人。我来美国之前,我的导师跟我讲了一句话。他说,“美国人並没有你想像得包容,他们只在乎越战的名声,他们只在乎美国人的尊严”,我当时不信,现在信了。” 汤普森的雪茄悬在半空。 “你让一个作家改名字?这件事在法国是不可想像的,甚至是愚蠢的。在法国,一个阿尔及利亚裔的作家用阿拉伯名字写法语小说,拿龚古尔奖。没有人让他改名字,因为那就是他的名字。” “这不是法国。”汤普森说。 “我知道。这是美国。自由之地。所有人都可以追求梦想的美国。一个把『人人生而平等』写进宪法的国家。”蕾婭微微倾身,每一个音节都像钉子一样砸在汤普森身上。 “但你现在要求一个作家把他的名字改掉,就因为他的脸和名字不是一个白人?” “这是商业判断。”汤普森的声音沉了下来,“我不是在歧视他。我是在保护他。一个中国名字放在封面上,你知道批评界会怎么写?不是因为这本书很差,而是因为——” “因为什么?”蕾婭直直地看著他。 “因为这个国家在越战之后,还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亚洲人翻到自己灵魂最黑暗的那一面。” 办公室里安静了很长时间。 落地窗外,公园大道上一辆消防车呼啸而过。 蕾婭忽然笑了。 汤普森皱了一下眉。 “汤普森先生,我理解你的顾虑。在商业上,你也许有道理。但我想告诉你一件事。” 她拿起那本《午夜惊奇》,翻到目录页,指了指“lin en”两个字。 “这本杂誌在曼哈顿卖了一千五百份。你知道有多少买家在掏钱之前,翻到这一页,看了一眼作者的名字,然后说:『啊,林恩,中国人,我不买了』?” 她的眼睛死死咬住汤普森。 “零。” “因为在e线地铁上,在东村的便利店里,在凌晨两点的臥室里——没有人在乎作者叫什么。他们只在乎这个故事有没有把他们嚇到不敢关灯。” 蕾婭把杂誌放回桌上。 “你说越战之后美国人没有准备好。但我想告诉你,一个亚洲人翻到自己灵魂最黑暗的那一面,这恰恰才是最恐怖的。” 她靠回椅背。 “如果这本书能让一百万美国人今晚睡不著觉,没有人会在乎封底那张照片上的人,是白人、黑人、还是中国人。” 汤普森的雪茄灭了。他盯著那截变灰的雪茄头看了一会儿,慢慢把它放进菸灰缸里。 他低下头,两只手按在林恩那份一百二十页打字稿上。 “你是法国人。”汤普森忽然说。 “是的。” “法国人做生意和美国人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 “美国人在乎结果。法国人在乎感觉。” “不。”蕾婭摇了一下头,“法国人在乎两样东西。好的酒,和好的故事。这两样东西不需要改成你们美国人喜欢的名字。” 汤普森看了蕾婭很长时间。 然后他看向林恩。 林恩从头到尾没有插话。他只是坐在那里,手放在膝盖上,安安静静地看著蕾婭替他打完了这场仗。 “你確定不改?”汤普森最后问了一遍。 “確定。”林恩的声音很轻,很稳。 汤普森嘆了长长一口气。 然后他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文件夹。深棕色的牛皮封面,兰登书屋出版社的烫金標誌印在左上角。 “一般来说,新人作家的稿子要过编辑审查委员会。六个人投票,四票以上通过才能签约。走流程最少要三到四周。” 他把文件夹放在桌上。 “但我有权绕过这个流程。” 翻开文件夹。里面是一份已经列印好的合同。 “首席编辑直签权。一年只能用两次。上一次,是用在了史蒂芬·金身上。” 林恩的呼吸停了半拍。 蕾婭的眼神也微微亮了一下,但她很快恢復了那种法国式的冷静。 “条款我已经擬好了,”汤普森把合同推到桌子中间,“你们看看。” 蕾婭拿起来。林恩凑过去一起看。 首印量:一万五千册。 预付金:五千美金。 版税:精装本定价的百分之十,平装本百分之六。 合同期限:十五年。 五千美金预付金。 林恩的手指不自觉地抠进了椅子扶手的皮面里。 五千美金。 如果光靠开计程车的话,不吃不喝不睡觉,要跑將近一年。 第25章 出版合同 蕾婭一页一页地翻。 “预付金能不能到六千?”蕾婭说。 “五千五。这是我给新人作家开过最高的数字。” “首印量呢?一万五太少了。两万。” “一万八。” “版税?精装本百分之十二。” “百分之十。超过两万五千册售出后调整为百分之十二。” 蕾婭和汤普森你来我往地过了七八个回合。 每一条数字都在拉锯。预付金从五千涨到了五千五。首印量从一万五涨到了一万八。版税的阶梯保持不变。 最终,蕾婭合上了合同。 “没问题。” 汤普森从笔筒里抽出一支钢笔,旋开笔帽,递给林恩。 “签吧。” 林恩低头看著合同最后一页。签名栏。两根横线。一根写著“作者”,一根写著“出版方代表”。 他把笔尖按在“作者”那根横线上。 lin en。 一笔一划。像在刻石碑一样用力。 汤普森拿回笔,在“出版方代表”那根横线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bill thompson。 蕾婭在经纪人的副签栏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蕾婭·诺。 三个签名。一份合同。 汤普森站起来,绕过了那张巨大的胡桃木办公桌,走到林恩面前,伸出手。 林恩伸出了手。汤普森的手掌乾燥、有力。 “一个计程车司机。”汤普森嘴角终於露出了一个真正的笑。 “以前是。” “以后呢?” “以后是……一个曾经开过计程车的、拿了五千五百美金预付金的作家。” 汤普森哼了一声。然后他又瞥了一眼桌上那本《午夜惊奇》。 “你那篇《肠子》。” “嗯?” “我也读了。” 林恩愣了一下。“你什么时候读的?” “那位法国经纪人把杂誌拍在我桌上之前,我已经让秘书去东村的便利店买了一本。” “然后呢?” 汤普森皱了一下眉。 “然后我中午没吃午饭。” 蕾婭笑了出来。法国女人的笑声真像一瓶香檳气泡酒。 汤普森重新点了一根雪茄,走回落地窗旁。 “林恩。” “嗯。” “你他妈可別让我后悔。” “你也会说脏话?” “滚出去吧。两个星期交最终稿。” 林恩把属於自己的那份合同折好,小心翼翼地放进灰色夹克的內袋里。他几乎能感觉到那几张纸贴在胸口上的温度。 他和蕾婭走出办公室。门关上的那一刻,蕾婭在走廊里无声地尖叫了一下,两只手攥成拳头朝著空气猛挥了一下。 “on a réussi!”她用法语喊了一声。 “翻译一下?” “法语的意思是我们成功了。我们他妈的成功了。” “你也会说脏话?” 林恩笑了。他站在走廊里,索尔·贝娄叼著菸斗掛在墙上,海明威举著猎枪。只是现在林恩还不知道,未来有一天他的照片也会掛在这里。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食指上那道被计程车门夹过的伤疤还在,中指上有一层铅笔磨出来的茧子。 这双手,昨天还在握方向盘。今天签了一份出版合同。 操。 两个人走进电梯。五楼降到一楼,电梯门打开时,阳光从大厅洒进来。 推开兰登书屋的玻璃门,公园大道的阳光晃得他们刺眼。 “蕾——”林恩刚开口。 然后他愣住了。 兰登书屋大门外的人行道上,站著四个人。 最前面的是米勒。穿著那件大了一號半的灰色西装,领口的纽扣今天终於扣对了,但头髮被风吹得乱七八糟,鼻子冻得通红。圆框眼镜上起了一层薄雾。他看见林恩和蕾婭走出来,磕磕绊绊地说: “你...你们...怎么样了?!” 米勒旁边站著埃琳娜。 她穿著那件棉服,头髮散著,表情平静。明明今天是她的工作日,但她站在这里。 埃琳娜旁边——弗里曼。 三百磅的体型靠在一棵行道树上,行道树发出了一阵阵吱呀声。他穿著那件棕色皮夹克,脖子上围了一条看起来像桌布改的围巾,嘴里叼著一根没点著的烟。 弗里曼旁边是麦克。依旧是那件军绿色飞行夹克,耳机掛在脖子上,瘦瘦高高地站著,像是隨时会被风给吹倒。 四个人像约好了似的,排成一排。 一个花鸟出版社的编辑助理,一个酒吧调酒师,一个三百磅的地下恐怖杂誌主编,一个打字打到吐的瘦黑人。他们是林恩在曼哈顿地下文学圈的全部战友——那些在深夜聚会、分享手稿、互相鼓励的日子,铸就了今天的时刻。 “你们怎么在这?”林恩忍住心底涌上来的情绪。 弗里曼叼著那根没点的烟,含混不清地说:“操,你以为我们会怎样?坐家里等你打电话?我他妈两点半就到了。” 麦克耸耸肩:“弗里曼在这棵树底下骂了一个半小时的『操』。路过的人都以为他是精神病。” “我操你妈的,那叫紧张。”弗里曼瞪了他一眼。 米勒急得原地踏步:“你们到底签了没有!成了没有!说话啊!” 林恩感觉嗓子有点发堵。 他什么都没说。只是慢慢地从夹克內袋里抽出那份合同。 白色的打字纸,深蓝色的墨水签名,兰登书屋出版社的烫金標誌。 他把合同举起来。阳光打在纸面上,深蓝色的“lin en”两个字在光芒里闪了一下。 人行道上安静了一秒。 然后—— “操!!!” 弗里曼的嗓门像火山爆发,他一把將林恩抱了起来。 “放我下来!放我下来!” “不放!他妈的不放!”弗里曼吼著,在原地转了一圈,“兰登书屋!操!操他妈的!” 麦克双手举过头顶,做了个橄欖球达阵的庆祝姿势:“肠子万岁!呕吐万岁!”然后他转向蕾婭伸出手,“嘿,法国女士,你太他妈厉害了。” 蕾婭优雅地握了握他的手:“谢谢。不过我更擅长谈红酒的价格。” 米勒已经说不出完整的句子了。他的眼圈红了,仿佛在確认这不是一场梦。 弗里曼终於把林恩放了下来。林恩踉蹌了一步,扶住了旁边的邮筒。 他抬起头,看见了埃琳娜。 她站在最后面,没有跳,没有喊,没有拥抱任何人。 她只是看著他。 林恩和她对视了一眼。 埃琳娜的嘴角终於绷不住了。 那张调酒师的职业面孔裂开了一道缝,露出一个小小的、忍了太久的笑。 “恭喜你。”她说。 声音很轻。但在公园大道所有的噪音里——计程车的喇叭、弗里曼的狂吼、麦克的口哨——林恩只听见了这三个字。 “谢谢。”林恩说,“前经纪人。” “闭嘴。別提了。” “走!”弗里曼一只粗壮的胳膊揽过林恩的肩膀,另一只揽过麦克,“今晚所有的酒我请!不不不,所有的酒林恩请!他有钱了!” “预付金还没到帐呢。”蕾婭说。 “那先赊帐!”弗里曼大笑著往前走。 “去哪喝?”麦克问。 所有人的目光同时转向埃琳娜。 埃琳娜嘆了口气。“你们说的是那家连招牌都没有的酒吧?” “对!就那个!全曼哈顿最破的那个!” “那是我上班的地方。” “那更好!员工折扣!” ------ 林恩走在最后面。 埃琳娜在他旁边,两个人之间隔著大概半步的距离。 “多少预付金?”埃琳娜说。 “五千五百美金。” “够开多少趟计程车?” “大概够我开两百八十五天的。不吃不喝不睡觉的话。” “那你不用开了。” “嗯。暂时不用了。” 又走了几步。 “那个法国女人。”埃琳娜忽然说。 “蕾婭?” “她很厉害。” “嗯,她今天帮了大忙。” “比我厉害。” 林恩侧头看了她一眼。埃琳娜的脸朝前看著,棉服的领子竖起来,挡住了半边脸。 “你也很厉害。”林恩说。 “我只是一个被识破了的假经纪人。” “你是第一个愿意和我走进那扇门的人。” 埃琳娜没有说话。 前面弗里曼的声音传过来:“他妈的谁知道在哪拐弯!埃琳娜!你的酒吧到底在哪条巷子!” “往南走两个街区,看到一盏锈了的壁灯就到了。” “很好!全体听令!朝壁灯前进!” 公园大道的冬日下午,六个人的脚步声踩在人行道上,长短不一,快慢各异,却莫名其妙地合成了某种节奏。 只是在这时,一件事正在暗暗生根。 在那份合同的第五页:好莱坞著作改编权。 谁也没注意到它。 第26章 圣徒酒吧·飞花令 “操,这是什么?” 公园大道的一个拐角,一排铜框玻璃门在阳光里闪著光。门楣上方雕著一个裸体天使,一只手举著酒杯,另一只手指著天。 麦克停了下来,仔细地上下打量了一番:“这他妈是酒吧?” “圣徒酒吧。”林恩说。“前几天送一个客人到这儿,那傢伙下车的时候,光小费就给了五块。” “员工折扣算个屁。”弗里曼一把搂住林恩的脖子,三百磅的重量压过来,“今天你是他妈的兰登书屋的签约作家了,还喝什么破啤酒?” 林恩笑了一下:“这种酒吧下午会开门吗?” “操,管他的,就算加钱也要喝。” 埃琳娜摇了摇头,但弗里曼已经推开了“圣徒酒吧”的大门。 看到里面的装潢后,弗里曼嘴巴张著,半天没合上。麦克把耳机从脖子上摘了下来,好像觉得在这种地方戴耳机是一种冒犯。 金碧辉煌的立柱耸立在酒吧中央,椅子是墨绿色的天鹅绒,桌面镶著铜边。吧檯的酒柜也比埃琳娜的酒吧大了两圈,各种名酒——蒙特贝罗干红、海茨酒窖的赤霞珠、老菲茨杰拉德的稀有波本酒,在金光闪闪中显得更加神秘与高贵。 “乔治德拉图尔...”蕾婭也嘀咕了一声。 “先生,下午场需要预——” 弗里曼往前迈了一步,地板颤了一下。 “不管你们几点开门。我这兄弟,”他拍了一下林恩的肩,“刚从兰登书屋签了合同回来。兰登书屋,听过吧?今天的酒,他请。” 服务生依旧微笑著:“请稍等,我去请经理。” 弗里曼拍著林恩的肩:“老伙计,我们这叫他妈的情调——情调,懂吗?你见过有几个作家会在下午的酒吧喝酒?而你就是第一个。” 后厨走出来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他微微頷首,挺直了腰背,扫视一圈:“下午我们要加收 20%的服务费,只是不知道各位...嗯...可爱的亚当斯一家是否接受呢。” 弗里曼的脸沉了下来。他正要开口—— 蕾婭打断了他们:“弗里曼,这顿我来。” 她从自己的钱包里掏出两张一百美元的纸钞,用手指夹著,轻轻放在吧檯上。 经理腰弯了下来:“请,诸位这边请。” 林恩拽了一下蕾婭的袖子,悄声说:“都说好了我来请。” “第一个客户的第一顿酒,经纪人请。规矩。” “谁定的规矩?” “我定的。” 林恩苦笑了一下。没再说话,他暗想:蕾婭果然是法国女人。 六个人坐在一个真皮沙发包裹著椅子上,舒服程度和兰登书屋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圆桌也透露著一股典雅的气息。 蕾婭翻了两页酒单,合上,对服务生说:“璞立酒庄,68年的赤霞珠。” “一整瓶?”林恩问。 “才五十块。你预付金的零头。” “蕾婭。”埃琳娜突然插入了对话。 “嗯?” “你对酒很有研究。” 蕾婭轻轻笑了一下:“法国人懂哪种酒贵,但不懂怎么调酒。” “你经常来这种酒吧?” “来过。” 埃琳娜没再问。 林恩感到氛围有点微微的奇妙,忙转换了话题:“喂,各位,额...不如我教各位玩一个游戏如何?中国人喝酒的游戏。” 弗里曼皱了一下眉头:“你他妈不是小时候住在新泽西?还跟我你那个《肠子》的故事是你表哥社区的...” “刻在中国人骨子里的东西。”林恩眼神飘忽,“咳咳,中国古代的一个游戏,既然在座各位或多或少都和文学有点缘分,不如我们玩“飞花令”如何?” 米勒重重地打了一个喷嚏:“花...什么花?我可是今天翘班出来的,我可不想又被科佩尔先生抓回去种杜鹃花...” “不是,嗯...简单点,我们规定一个“单词”,然后各位即兴写一句包含这个单词的诗歌,怎么胡说八道都行。” 蕾婭转了一下杯子:“法国人喝酒的时候喜欢安静。” “那天在餐巾纸上籤合同的时候好像不怎么安静。”埃琳娜接了一句。 酒吧安静了一会儿。所有人都把目光移向她们。服务生皮鞋的声音噔噔地踏在木质地板上。 “璞立酒庄的顶级乾红葡萄酒。”服务生把酒放在了桌上,给每个人都斟满。红石榴的顏色在灯光下闪著魅惑的光。 弗里曼侧目看了一眼蕾婭和埃琳娜,又重重拍了一下林恩的肩:“这什么烂游戏?” “不敢了?” “操,有什么不敢的。我好歹也是搞过文学的。” “先干一杯!庆祝我们的大文豪的第一本书顺利签约!”麦克举起了酒杯。 “操,別抢我台词。”弗里曼又瞪了麦克一眼。 这一次,是六个人的酒杯重重碰在了一起。 “好!我来决定单词,就用他妈的“酒”这个单词,怎么样?”弗里曼擦了一下嘴巴,然后指了一下麦克,“你先来,你打个样。。” 麦克站了起来,抖了抖身子说道:““酒...是液体的...拥抱?”” “你写得什么玩意?”弗里曼不满地给了麦克一拳。 然后他大喘气一口,说:“我想到一个。操。” ““耶穌把酒变成水,我把工资变成尿”。” 林恩愣了一下:“你信基督教?” 弗里曼大笑一声:“操,我有没有说过我小时候就是教堂合唱团的?” 然后弗里曼又挨个点名,指了指米勒:“戴眼镜的臭小子,你来一个。” 米勒哆哆嗦嗦站了起来,扶了扶眼睛,结巴了一会儿:“我...我不会写诗。” “你他妈不是说你是出版社的?” “嗯...我想想。呃...“一杯酒倒进泥土里...呃...杜鹃花说...谢谢?”” 全场寂静。 蕾婭不满地努了努嘴角:“你除了杜鹃花就不知道別的了?我在考虑要不要换一个合伙人。” 米勒悻悻地坐了下来。 “操你的杜鹃花。下一个。”弗里曼转向蕾婭。 蕾婭的杯子已经空了一半,她的脸色微微湿红。 她转起杯子,想了几秒,站了起来: “不要问我明天是否还会相爱, 且把灵魂浸泡在普罗旺斯的夜色里, 这杯酒喝完,我们就是不朽” 第27章 诗 蕾婭念完自己的诗后,她静静地坐了下来,涂著深红色指甲油的手指轻抚著杯脚,深红色的口红在杯沿留下一道浅浅的印记。 “操,十四行诗。”弗里曼放下酒杯,两只眼睛被赘肉和酒精挤成了两条缝。“我这一辈子只在葬礼上听过这种东西,小姐,你们法国女人不仅漂亮,还很有才华。” 林恩举起了杯子隔空敬酒,讚许地看著蕾婭:“我一直以为你只是一个经纪人,没想到你还会写诗。” 蕾婭孔雀石一样的眼睛眨了眨,在酒吧昏黄的灯下折射出暗丽的光:“这是法国人的基本素养。” “法国人的基本素养是写诗?”麦克瞪大了眼睛。 “法国人的基本素养是——在任何场合都要比在场的所有人都更有文化。”蕾婭优雅地举起杯子抿了一口。 “操,”弗里曼大笑起来,拍打著桌子,“这个美人儿在骂我们没文化,我喜欢!来,敬文化!敬法国女人!” 酒杯碰在一起,玻璃碰撞的声音被小號盖过去了一半。 弗里曼扬了扬下巴,手指戳向埃琳娜的方向:“到你了,调酒师。” 埃琳娜放下杯子。 她的目光穿过那些酒杯,穿过一九七四年纽约冬夜的烟雾,落在某个只有她能看见的点上。 然后她缓缓说道: ““缅因州下了一场雪, 他喝了最后一杯金汤力酒。”” 沉默。小號声像烟雾一样在酒吧的空气中瀰漫。 弗里曼皱了皱眉。麦克歪著头。米勒推了推眼镜。蕾婭眯起眼睛,她只是看著埃琳娜,没有说话。她好像懂了,又好像没懂。 大家似乎不明白这首诗的含义。 缅因州。雪。最后一杯金汤力。 只有林恩,他正准备握著杯子的手突然紧了一下。他想把手伸进外套拿出那包烟,但他的手像被钉在了桌面上。 他听懂了。每一个字都听懂了。 诗是不需要被解释的。它只是一种感觉,它曖昧而模糊地从一杯深夜酒吧里的金汤力蔓延到缅因州的大雪。在那些凌晨两点的时刻,当整个曼哈顿都睡著的时候,林恩坐在吧檯前,面前摊著手稿,杯中的金汤力慢慢失去气泡,像一段正在死去的时间。 弗里曼喝了一口酒:“这写的什么?缅因州的雪和金汤力有什么关係?” 埃琳娜说:“诗。” “好吧,调酒师,”弗里曼挠了挠头,显然不买帐,“这是你最擅长的领域,但我听不懂你写的。太他妈抽象了。缅因州又不下金汤力雪。” “不需要懂。”埃琳娜的声音很平。 “到你了,林恩。” 林恩这才回过神来,他看著埃琳娜。 和蕾婭不同,如果说蕾婭是馥郁芳香的紫罗兰,那埃琳娜就是暗自散发香味的鳶尾花,清冷剔透,平直的眉和栗色的眼幽幽传来一种不属於缅因州的温润的美。 埃琳娜这份古典的美,让他突然想到中国的一个诗人,北岛,“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那曾是他前世最喜欢的句子之一。 但他知道不行。不可以。 因为他们都是在写自己的人生。 麦克的诗是一个不懂文学、只会敲打字机的瘦高黑人对世界上所有柔软事物的全部理解。弗里曼写的诗是一个三百磅的黑人基督徒在教堂唱诗班和地下杂誌社之间度过的半辈子。米勒的世界里只有杜鹃花和科佩尔先生的大呼小叫。蕾婭写的普罗旺斯和不朽,那是属於法国女人的浪漫,是巴黎的塞纳河和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之间的距离。 而埃琳娜。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埃琳娜要写那么一首诗。 林恩闭上眼。 他不能用別人的诗。 他要写自己的。 模糊的记忆从脑海的深处涌上来,画面一帧一帧地闪过—— 醉鬼警察拍著引擎盖的手。兰登书屋前台那个金髮碧眼的女人整齐的美甲。汤普森办公桌上那盒大卫·杜夫雪茄。廉租房天花板的裂缝在漏水。埃琳娜推过来的第一杯金汤力。阁楼上的人在呼吸。史蒂芬·金在火车上翻过的那一页纸。弗里曼呕吐的声音从卫生间里传出来。麦克竖起的中指。米勒推了三次才推稳的眼镜。公园大道上六个人排成一排的影子。 他要写自己的诗。 一个计程车司机的诗。 林恩抬起头,他缓缓说道: ““金巴利、橙皮与金酒, 沉进曼哈顿猩红的夜。 烈火烧过,脏雪在杯底蜿蜒。 我们共饮一杯尼格罗尼, 然后,什么都没有发生。”” 眾人沉默。 然后弗里曼第一个举起了杯子。 然后是麦克。米勒。蕾婭。 最后是埃琳娜。 她没有举杯。 她只是看著林恩。 然后她轻轻抬起了杯子。没有举到和別人一样的高度,只是从桌面上抬起了几寸。喝了一口。 “敬什么?”弗里曼的嗓子已经完全沙了,他举起不知道第几杯了。 “敬纽约。”麦克举杯。 “敬杜鹃花和酸性土壤。”米勒小声说了一句。所有人都笑了。连蕾婭都笑了。儘管她一直想换一个合伙人,但此刻她大概觉得这个只会种花的呆子还算可以留著。 “敬不需要改名字的中国作家。”蕾婭举杯。璞立酒庄的赤霞珠在她的杯壁上留下一道殷红的弧线。 “敬那些在地铁上呕吐的读者。”埃琳娜举杯。 弗里曼又大笑了起来。他一拍桌子,铜边上的酒杯跳了一下:“操,e线地铁上的那个亚美尼亚人现在还好吗?” “不知道。但那节车厢大概再也没人敢坐了。”麦克说。 “敬你们。”林恩说。 他把杯子举到最后。六只杯子在空中碰了一下。 迈尔斯·戴维斯的《蓝色情调》,小號声像烟雾一样在酒吧的空气中瀰漫。 弗里曼喝多了之后开始讲他小时候在教堂唱诗班的故事。十二岁,哈林区的浸信会教堂,他是合唱团里最胖的那个,但嗓子最好。牧师说他的声音像被上帝亲吻过。然后他十六岁开始抽大麻,嗓子就被魔鬼亲吻了。 “所以你从教堂唱诗班变成了地下恐怖杂誌的主编?”麦克问。 “从讚美上帝到嚇唬上帝,本质上是同一份工作。”弗里曼打了一个酒嗝。 眾人大笑起来。 蕾婭说她从巴黎到纽约的第一天,在甘迺迪机场拖著两只箱子转了四十分钟,最后是一个波多黎各清洁工把她带到了出口。 “你在美国遇到的第一个好人。”米勒说。 “他在出口找我要了五块钱。” “五块钱?”麦克瞪了瞪眼。 “五块钱。”蕾婭说。 “那是抢劫。”弗里曼说。 这就是一九七四年的纽约。离世纪末还远,远得没人去想。没人提尼克森,没人提石油危机,大家只是坐在那儿,大笑,聊天,然后喝酒。 第28章 尼格罗尼与苦艾酒 酒过三巡,时间已经到了凌晨。 推开圣徒酒吧大门的时候,纽约在飘雪了。 弗里曼已经站不住了。他靠在麦克身上,三百磅的重量往瘦杆一样的身体上压,麦克痛得叫了一下。 弗里曼嘟囔著:“操……操……” “行了行了,走了。”麦克咬著牙往前迈步。走了两步,弗里曼忽然扭过头,用一种烂醉的人特有的、且过於认真的眼神盯著林恩。 “林恩。” “嗯。” “你他妈……是个作家了。” “嗯。” “你他妈的给我记住了。” 他没说记住什么。 麦克已经把他拖走了。两个人歪歪扭扭地拐了个弯,弗里曼的声音从街角飘回来一句什么,听不清了。 林恩嘴角动了一下:“我记住了。” 米勒还站在原地。他的眼镜上落了一层细密的雪珠,脸也红扑扑的。 “我走了。” 然后他转身。走了三步,又回来了。 “林恩。” “嗯?” 米勒把眼镜摘下来擦了一下,又戴上。镜片上立刻又落了新的雪。 “……没事。谢谢你……谢谢你。” “你应该谢谢科佩尔先生是个老花眼。” “嗯。” “嗯。” “我……” “什么?” “没什么……呃……我走了,我的律师老爹还在家里等著收拾我呢。” “再见,米勒。” 然后米勒跌跌撞撞地就跑开了,姿势很丑。 剩下三个人站在布里克街上。 蕾婭、林恩、埃琳娜。 蕾婭在系围巾。黑色毛呢大衣,酒红色围巾,她打了个漂亮又暖和的结。雪花结晶缓缓飘落在她的身上。 “我住东边。”蕾婭说,然后她看了一眼埃琳娜,又看了一眼林恩,“你们呢?” “我们住南边。”埃琳娜说。 “我们”两个字出来的时候,连她自己都微微愣了一下,然后她迅速纠正:“我住下城区,他也住下城区。顺路。” 蕾婭点头,微微一笑。 “那就这样。晚安,林恩。晚安,埃琳娜。” 她转身朝东边走去。高跟鞋敲在人行道上,节奏很稳。金色的头髮在路灯下晃了两下。走了几步,她忽然停下来,回过头。 “埃琳娜。” “嗯?” “下次我去你的酒吧,给我调一杯你最拿手的。” “我最拿手的是生啤。” “那就生啤。” 然后她走了。林恩看著她的背影,雪花裹著煤烟,金髮就这么垂落在雪夜之中,转过一条拐角,消失了。 布里克街上只剩下林恩和埃琳娜。 两个人往南走,脚步声在空旷的街道上踩出不紧不慢的节奏。 “她人不错。”埃琳娜忽然说。 “嗯?” “蕾婭。她很漂亮。” “嗯。” “很聪明。” “嗯。” “比我懂酒。” “嗯。” “她的围巾很好看。” “嗯。” “你能不能不要只说『嗯』?” “你在生气?” “我没生气,我在陈述事实。” 林恩把烟从嘴上拿下来,没点著。他含了一路,菸嘴被嘴唇捂得有点软。 “你希望我说什么?” 埃琳娜的手从棉服里伸出来,搓了搓指尖,然后低著头,看著自己的靴子踩在雪里,一步一步,很轻。 “你就不能说一句——『是的埃琳娜,她很漂亮,但我也喜欢你调的金汤力』?” 林恩侧头看了她一眼。 埃琳娜的脸朝前看著,棉服领子竖得很高。路灯的光把她的侧脸切成一半亮一半暗。 “是的,埃琳娜。她很漂亮。但——” “但什么?” “你调的金汤力其实很一般。” 林恩咧著嘴。 埃琳娜没有说话。林恩等著她骂他,或者至少瞪他一眼。发脾气也好,说点什么也好,什么都行。 但埃琳娜没有。 她只是低著头在走。棉服的领子把她的脸挡了大半,他能看见的只有额头和头髮,雪落在她的头髮上,一片一片。 走了大概半条街。 “你是认真的吗?”埃琳娜的声音从领子里面传出来,闷闷的。 “什么?” “你说我金汤力很一般。” “我只喝过那么几次。” “四杯。” 林恩的脚步慢了一拍。 “你记得?” 埃琳娜没回答,脚步反而快了一点,走在了林恩前面。 他看著她的后脑勺,雪在她的栗棕色的头髮上积了一层薄薄的白。 他忽然想伸手把那些雪拍掉。但他没有,他不確定自己有这个资格。 他们拐了个弯。一辆福特平托停在街边,轮胎边上的雪被排气管烤化了一圈。车里没人,但收音机还开著,隔著车窗飘出来一段旋律,像是艾尔?格林。声音隔著雪夜变得很遥远。 他们走到一栋楼前,褐石砌成,台阶上的栏杆锈了,门口的灯泡也是坏的。林恩抬头看了一眼,和他的屋子很像,也是曼哈顿下城区的廉租房。 “我到了。” “埃琳娜。”林恩说。 “不用送了。”她走上了第一节台阶。 “你的头髮上有雪。” 埃琳娜转过头来。她站在第二节台阶上,这样就比林恩高了小半个头,低头看著他。 第一次,整个晚上第一次,她正面看著林恩。 “林恩。” “嗯。” “你念的那首诗不错,尼格罗尼。” “经典之酒,调酒师觉得怎么样?”林恩笑问。 “你只说了金巴利、橙皮和金酒。三样。你的尼格罗尼少了苦艾酒。” 林恩没说话。 “甜苦艾酒。”埃琳娜接著说,“义大利人酿的,葡萄酒打底——欧洲酒,欧洲女人。” 雪落在两个人之间的台阶上。 “林恩,人越在乎什么往往会迴避什么。你的尼格罗尼里没有苦艾酒。” 林恩站在下面,仰著头看她。她比他高了小半个头,棉服领子裹得很紧,埃琳娜栗棕色的眼睛映著雪光,亮亮的。 “所以,你在乎苦艾酒,在乎蕾婭吗?” 林恩张了一下嘴,忽然发现这个问题没办法像“金汤力很一般”那样,可以用玩笑来挡过去。 “……那首诗还没写完,埃琳娜。” 埃琳娜看著林恩。 “那你写完的时候,记得告诉我。” 她转过身。 “……下次来,我给你调一杯不一样的酒。晚安,诗人。” 然后她就推门进去了,没等林恩说晚安。 他站在原地,雪落在他的肩上,落在台阶上她的脚印,落在那个坏了的灯泡上。他不知道这是 1974年的第几场雪。 第29章 美金(4000 字) 回家后,林恩失眠了。 他不知道是因为蕾婭,还是埃琳娜,抑或是那份兰登书屋的合同。 他就那么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一点点滴水,嘀嗒嘀嗒,落在接水的盆里。窗外,曼哈顿的雪还在落著,映出灰白色的光。 这是第一次,第一次深夜没有拿起铅笔。 桌子还在那儿,底下垫著一本1969年的黄页电话簿,《沉默的羔羊》,他写了整整一个月。桌面上散落著乱七八糟的横线纸、铅笔灰、橡皮屑、转笔刀。墙上贴著的日历还停在去年的十二月,上面还印著尼克森的微笑。 但今天,桌子上放著的是那份兰登书屋烫金字体印的合同。白字黑纸,上面是林恩和汤普森一笔一画签下的名字。 他就这么盯著天花板。 五千五百美金,预付金。他算过,够跑两百八十五天计程车,不吃不喝;够付十六个月房租;够买一台新的雷明顿打字机;够让弗里曼的《午夜惊奇》再印三期。更不用说还有之后的销售额、版税、分成。 他翻了个身,又看了一眼合同。 他坐起来,从桌上摸过那包烟。万宝路,五毛五一包,烟盒上印著牛仔的剪影,最后一根了。 打火机咔噠一声,火苗在黑暗里跳了一下。他深吸一口,尼古丁衝进肺里。他还活著,还在这个房间里,还在 1974年。 他突然想起了一些记忆。来自这具 1974年华裔计程车司机的记忆。穿越之后,只剩下一些模糊的片段:这个叫林恩的人,出生在纽约的华人社区,父母早早离世,他輟学,在车行给人擦车、换轮胎,后来攒够钱考了计程车执照。每天开十二小时的班,赚够房租和饭钱。 然后,他就成为了林恩。带著关於未来文学的记忆。 林恩掐灭烟。 他要活著。他要写完。他要让这个名字——lin en——印在封面上,让那张华裔面孔的照片出现在书店里,让那些书评人、那些读者、那些失眠的人在凌晨三点盯著天花板,想著他写出来的句子。 他不奢求改变 1974年的美国。水门事件、石油危机、越战、种族问题,这些他管不了。 他只想靠写作活下去,活得像个人样。 lin en。 这个名字,至少得让出版社记住,让读者记住。 窗外传来警笛声,由远及近,又渐渐远去。雪还在下。 埃琳娜。蕾婭。 他闭上眼睛,在漏水的嘀嗒声中,终於睡著了。 ------ “一百五十页。最终稿。” 两周之后的兰登书屋,林恩把这份最终修订稿交到了汤普森手里。 这两周,他白天跑出租,晚上就坐在出租屋子里改稿子。铅笔头磨完了三截,唐人街的广东老板又被他拖著打了两个通宵的字。 “又多三十页?”汤普森掂量了一下稿子。 “对。忍不住又多写了点。” 汤普森的抽了抽眉毛。他没有追问,目光在这份洁白的稿纸上停了一会儿。 然后,他拉开抽屉,拿出一张支票。 “预付金。五千五百美元。” 汤普森把支票推到桌子中间,蓝色的花纹边框,兰登书屋出版社的名字印在左上角,右下角是汤普森的签名。中间那一行数字:$5500.00。 这个数字像一顿准备已久的圣诞节大餐——在脑子里千百次想过油滋滋的烤火鸡和堆满生奶油的覆盆子果冻,但真把它们塞进嘴里的那一刻绝对是说不出的美妙。林恩愣住了。 “愣著干嘛,拿著,”汤普森说,“別在我办公室里装感动。” 他伸手拿起那张支票。 支票很薄,比写过的任何一页稿纸都薄。林恩想紧紧捏住它,又怕力道太大撕碎了这片美梦。 手指真正触到的时候,指尖还是微微发抖了一下——五千五百美金! 他在曼哈顿开了一年多计程车,最好的一天也只挣过二十三块。那天他在计程车上坐了十三个小时,坐得屁股都麻了,最后一个客人是个去甘迺迪机场的商人,多给了四块钱小费。 “林恩?” “不好意思,呃,谢谢你,汤普森先生,这对我来说真的——谢谢你,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我不是要你感谢我。”汤普森从桌下的小盒子里掏出一只雪茄切口点燃。 “你知道我动用了首席编辑签约权,挨了多少骂?” 汤普森盯著林恩,“兰登书屋的那群编辑们都觉得我脑子进水了。审查委员会的那帮老头一个个在走廊堵我,问我是不是被史蒂芬·金灌了迷魂汤。有人说这本书出了就是个笑话。” 办公室里安静了几秒。雪茄的烟缓缓升起,在阳光里变成一条金色的细线,汤普森的目光穿过烟雾落在林恩送来的稿纸上。 “让他们等著。”林恩说,“等这本书上了书架,他们会排著队来跟你道歉的,汤普森先生。” 汤普森深深吸了口雪茄:“你倒是不谦虚。” “谦虚解决不了问题。” 他哼了一声,上下打量了一下林恩:“行了,別跟我这儿耍嘴皮子。封底要放一张作者照片,你找时间去拍。別穿这个烂衣服了。”汤普森用雪茄头指了指林恩那件三块钱美金的灰色外套。 林恩低下头,袖子已经被磨得起了毛边,顏色褪得像被福马林泡过一样。 “那我再买一件三美金的外套。”林恩打趣道。 汤普森嗤之以鼻:“行了,別在这跟我哭穷,五千五百美金,买个像样的西装。” “穿西装可开不了计程车。” 汤普森对他这番逗乐话报以冷脸,挥了挥手示意他可以滚了。 林恩把支票对摺,再对摺,小心地放进夹克的內袋里,他转身走到门口,轻轻把汤普森的办公室门带上。 五千五百美金。 一张支票的轻,根本无法概括其对於林恩的重。 走出兰登书屋的大门,迎面一个计程车司机和他吆喝著:“坐车吗?”,看著那辆黄色的、破旧的计程车,一个问题突然击中了林恩:还要不要继续开计程车了? 五千五百美金。他带著这个数字走出大楼,带著它钻进公园大道的地铁站。列车向曼哈顿车行的方向晃荡,他就在晃荡中反覆掂量。一天坐十三个小时,一年坐三百六十五天,他要坐上千上万个小时才勉强赚到这个天文数字。 ------ 曼哈顿皇冠车行的捲帘门半开著。老波特正趴在地上,半个身子钻在一辆老雪佛兰底下,一把锈跡斑斑的扳手敲得叮噹响。 “波特。” 老波特从车底钻出来,扶了扶帽檐,扭头看了林恩一眼: “中国佬,你这小子他妈又迟到。” 林恩强压住心中的激动,云淡风轻地笑著:“早上有点事。” “你笑什么?” “没笑。” “你他妈嘴角都要翘到天上去了。” “风吹的。” 波特翻了个白眼:“屁事天天有,你事最多。”他爬了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抽出两根,一根自己叼上,一根扔给林恩。 林恩接过烟,他只是把烟捏在手里,没有说话。他还没有想好要不要继续开下去。 波特瞄了他一眼:“怎么,不抽了?戒菸了?” “等会儿再抽。” “你今天不对劲。”波特盯著林恩,若有所思,“要是不想干了就趁早讲,我好找人顶你的班。別到时候撂挑子。” 林恩低著头,看著掉渣的橡胶鞋边,没说话。 五千五百美金,就像做梦一样,兰登书屋五楼走廊里的那股天高任鸟飞的兴奋劲儿,在波特满是机油味的车行里忽然就熄灭了。 万一,万一《沉默的羔羊》黄了呢?他还得在破烂的计程车座位上嚼麵包片,还得给满嘴牙膏沫子的房东大婶交房租,他还得在纽约这个下水沟活下去。 於是林恩把老波特扔给他的烟揣进兜,咧嘴笑了一下:“开,当然开,暖气坏了还得找你修呢。” “滚去开车吧。”波特没再追究,转身走向墙上的钉板,把35號的钥匙摘下来,扔过来。 林恩抓住钥匙,走进车库,拉开35號车的门坐进去。 引擎咳嗽了两声,总算转了起来。暖气依然半死不活,吹出来的风带著一股铁锈味。他从內袋里摸了摸那张支票的轮廓,还在。 五千五百。 五千五百。 林恩每摸一遍,这个数字都会在林恩的脑子里面炸开。太不真实了。 发动机的嗡嗡声填满了车厢。收音机自动跳出来,调频停在一个电台,主持人正高谈阔论著美国的石油危机该何去何从,总统先生將如何应对,白宫议员们又怎么看待。 林恩调低广播,把车开出车行,匯入了曼哈顿庞杂的车流中。 今天的第一个客人是一个穿灰色风衣的中年女人,要去第五大道的百货公司。她坐进来之后一直在哭,哭得很安静,眼泪顺著脸往下流,妆全花了。 林恩没有问。 她在百货公司门口下车,付了钱,推开门走了两步,又折回来敲了敲车窗。 “先生,你有纸巾吗?” 林恩从副驾驶的杂物格里翻了翻,翻出了两张皱巴巴的纸巾,递了过去。 她接过去,轻轻按了按眼睛,儘管她的睫毛膏已经糊完了。 “谢谢。我刚发现我丈夫......”她没有说完。捂著嘴摇了摇头,拿著纸巾走了。 林恩看著后视镜里那个花了妆的背影推开百货公司的旋转门,消失在人流里。 他突然拿起夹在遮阳板上的铅笔头,在一张收据的背面飞快地写了一行字: “一个女人,在计程车里无声哭了十五分钟。她下车的时候问我要了纸巾。她的婚姻出了问题。” 写完之后,他把收据塞进口袋,重新掛挡。 第二个客人是一个说话带口吃的年轻黑人,肩上挎著一把吉他,要去格林威治村的一个酒吧当驻唱。 “你、你、你是中国人吗?” “对。” “我、我、我爷爷在朝鲜打过仗。” “哦,那你爷爷怎么说中国人?” “他说、他说中国人不怕死。” “他说对了一半。中国人不怕死。”林恩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还有比死更重要的东西。” 年轻黑人到站了,他下车前回头看了林恩一眼,说: “兄弟,你说得、说得挺有道理。” 林恩又在一张收据背面写了一行字: “一个口吃的黑人吉他手,他爷爷在朝鲜打过仗。中国人不怕死。不,还有更重要的东西。” 第三个客人。第四个。第五个。 每一个人上车,都是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是一颗种子。 到了下午四点,林恩的口袋里已经塞了七八张写满字的收据。收据的正面是加油站的小票,背面全是潦草的句子。 他把车停在路边,把那些收据一张张掏出来,铺在副驾驶座上。 他忽然意识到了一件事。 计程车司机不仅仅是一份工作。 这辆破车是一间移动的写作室。 1974年的纽约,每天有几十万人在计程车里度过他们一天中最脆弱的时刻。他们在后座打电话、吵架、哭、睡著、说梦话、对著窗外发呆。而他坐在驾驶座上,只需要竖起耳朵。 不能辞职,至少现在还不能。 五千五百美金很多,但不是花不完的。他不知道《沉默的羔羊》出版后能卖多少册,不知道版税什么时候到帐,不知道下一本书的预付金在哪里。 但他知道一件事:如果他辞掉计程车的工作,坐在家里全职写作——他会失去曼哈顿这座城市里最宝贵的东西。 故事。 活的故事。从后座爬上来的、带著体温的、带著威士忌味道和泪水的故事。 仅仅一个下午,他就从几个陌生人身上攒了七八条素材。这比他关在屋子里憋一周乾巴巴想出来得要多得多。 他那装满了 21世纪文学知识的脑袋,迟早有一天会枯竭、会衰老、会模糊,到时候怎么办?一个曇花一现的落魄计程车作家?不,他要的不只是书评人几句尖酸刻薄的嘲讽,而是lin-en这个名字被记录在美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成为这个时代浓墨重彩的一笔。 林恩把那些收据收好,重新塞进口袋。 不辞职。 白天跑车,晚上写作。这辆35號雪佛兰因帕拉,就是他的素材库。 第30章 新公寓和新打字机 傍晚收车的时候,林恩把35號开回车行,钥匙扔进铁皮棚子的钉板上。老波特正靠在椅子里翻一份赛马报纸,脚搭在废旧轮胎上。 “波特。” “嗯?你又想干嘛?” “我想跟你商量个事。” 老波特的视线越过报纸,瞟了他一眼。 “不加薪。” “我没说加薪。” “那你他妈要商量什么。” 林恩在波特对面的破椅子上坐了下来。 “我想改一下排班。以后我只跑早班。早上六点到中午十二点。下午和晚上,我有別的事做。” 老波特缓缓把报纸放下来:“別的事要做?怎么,嫌开车不赚钱?” “写作。” 老波特浑浊的目光盯著林恩,然后他把脚从轮胎上放了下来,身子往前倾了一点。 “你说什么?” “写作。我签了一份出版合同,和兰登书屋。” 老波特的表情很微妙。过了一会儿,他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抖出一根,叼上,点著,深深吸了一口。 “兰登书屋。” “对。“ “……出版社?” “对。出《教父》那个。” 老波特的烟停在嘴边。他盯著林恩,好像在確认面前这个中国人有没有在开玩笑。 然后老波特笑了一下,林恩见过老波特骂人、摔扳手、踢轮胎、朝著收音机吐口水。但他从来没见过老波特笑。 “操。“老波特说,“你得癔症了?” “波特,我是认真说的。”林恩说。 “见鬼了,车行里出了个大作家。” “还没出。书还没上架呢。” (请记住.??????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老波特吸了一口烟,把菸灰弹在地上。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站起来,走到铁皮棚子角落的一个锈铁柜前,拉开抽屉,翻了翻,从里面掏出了一个东西。 一把钥匙。这把钥匙比车钥匙小,铜的,很旧,上面繫著一条褪了色的红绳。 老波特把钥匙丟给了林恩。 “车行二楼。” “车行有二楼?” “当然有二楼。以前是仓库。后来堆了太多废零件,就没人上去了。里面有张桌子,有扇窗户,窗外能看见半条街,安静。” 老波特把烟掐灭。 “你下午不跑车的时候,要是不想回家,就在上面待著。不收你钱,但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你写的书叫什么名字?” “沉默的羔羊。” “什么玩意儿。反正出版了之后,给我签一本,放我这儿。” 老波特指了指铁皮棚子墙上贴著的一排东西——车行的营业执照、一张泛黄的全家福、一个1956年纽约洋基队夺冠的剪报。 “就掛这儿。让那些臭小子们看看,从我这破车行出去过一个作家。” 林恩攥著那把铜钥匙:“谢谢你,波特。” “滚,明天早上六点准时到。迟到扣钱的规矩不变。”波特又深吸了一口烟,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 第二天一大早。 林恩拿著预付金的支票去了曼哈顿下东区的大通银行,排了四十分钟的队。柜员是个波多黎各裔的大姐,盯著支票看了半天,又抬头看了看林恩。 “兰登书屋?” “对。” “你在那工作?” “不,我给他们写书。” 大姐眨了眨眼,在支票背面盖了个章,把钱存进了他的帐户。 出了银行,林恩乾的第一件事—— 去了唐人街旁边二手店一条街。 那条街夹在坚尼路和格兰街之间,两边全是杂货铺和二手商店。卖旧家具的、卖二手收音机的、卖退伍军人军靴的,空气里飘著老木头和樟脑丸的味道。 林恩在一家犹太老头开的二手打字机店门口停了下来。 橱窗里摆了七八台打字机,各种型號。有五十年代的皇家打字机,有六十年代的奥利维蒂,还有一台落满灰的ibm电动打字机。 他推开门,店里更窄,两面墙都是打字机,从地板排到天花板。犹太老头坐在柜檯后面,正用一把小刷子清理一台雷明顿的键盘。 “找什么?”犹太老头的头也不抬。 “一台能用的。不需要太好,但不能卡纸。” “预算多少?” “四十以內。” 老头终於抬起头,推了推鼻樑上的花镜,扫了一眼林恩——灰色夹克,开了胶的皮鞋——然后从柜檯后面拖出来一台东西。 雷明顿静音型。灰绿色的外壳,边角磕了几道白印,但机身整体很乾净。 “1962年的。静音型。键盘换过一次,色带是新的。三十五块。” 林恩在键盘上按了几下。“啪嗒啪嗒”,手感清脆乾净,回弹很利索。用惯了铅笔写字,忽然改用打字机,还感觉有些不太习惯。 “三十。” “三十五。少不了一分钱。” “成交。” 老头帮他把打字机装进一个带提手的纸箱里,又拿报纸垫了垫底。 林恩拎著纸箱出了门。沉甸甸的。这是他五千五百美金的第一笔消费,也是为未来投资最重要的一笔消费。有了打字机,至少就意味著可以无需再用铅笔一笔一笔在稿纸上费力了。 然后他去了第九街区。不是回自己的老公寓。 他在第九街区往北走了六条街,拐进了第十五街的一栋楼。 这是他前两天看好的新住处:一栋三层的红砖楼,看起来比原来那栋廉租房好了不止一个档次。楼道里有灯泡,而且那灯泡居然是亮著的。 新房间在二楼。一室一厅。 有一扇完整的窗户,窗外就是曼哈顿的街景,树木葱葱,还能远远眺望著哈德逊河。臥室的床虽然是二手的,但至少比之前大了一倍,厨房也宽敞了不少,更重要的是——卫生间在屋子里面,不在楼道。 月租一百一十美金。是原来的好几倍。 但足够了。 他把打字机从纸箱里搬出来,放在窗户旁边的桌子上。桌子是房东留下的,枫木面,四条腿居然没有一条是摇晃的,林恩心想,不需要再用黄页电话薄垫著桌腿了。 阳光从窗户外面射进来,落在灰绿色的雷明顿打字机上。 林恩坐下来。 他把一张白色的打字纸卷进打字机的滚筒里。纸张被固定好之后,轻轻“咔嗒”一声。 他的手指悬在键盘上方。 1974年的阳光,1962年的打字机,和一个来自另一个时代的大脑。 手指落下去。 “啪。啪。啪。” 键盘敲出了第一行字。 第31章 伊莎贝尔·於佩尔 两个月后。 曼哈顿终於不那么冷了,公园大道的行道树冒出了嫩芽,计程车窗外的风也不再像刀子一样割脸。 这两个月,林恩过上了他穿越以来最规律的日子。 早上六点到车行拿钥匙,跑车到中午十二点。午饭去唐人街的一家粤菜馆,干一碗两块钱的叉烧饭。下午有时回到新公寓,坐在那台花了三十五块从犹太老头手里淘来的雷明顿打字机前面,一个字一个字地敲,有时就坐在老波特的车行二楼,构思新的小说情节。 晚上偶尔去埃琳娜那个连招牌都没有的破酒吧,点一杯她的特调。 日子虽然还是紧巴巴的,但比两个月前要好太多了。 兜里有钱了。住的地方暖气能用了。最重要的是,他的名字,lin en,即將被印在一本正儿八经的书的封面上。 周三下午,林恩正坐在公寓里敲打字机,写一篇新的短篇。 “叮铃铃——” 电话响了。 这是搬进新公寓之后装的座机,月租八块五。蕾婭当时说的原话是:“一个签了兰登书屋的作家连电话都没有,你打算让汤普森用信鸽联繫你吗?” 林恩拿起听筒。 “餵?” “林恩,我是汤普森。“ 声音一如既往地平稳。林恩立刻坐直了身子,因为汤普森从来不会没事打电话閒聊,这个男人打电话就跟发电报一样,惜字如金。 “汤普森先生,您好,有什么事吗?” “你的书进入最终排版了。封面设计这周定稿。” 林恩的手指从键盘上抬了起来。 来了。 终於来了! 他等这一天等了整整两个月! “大概什么时候能上架?”林恩儘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一些。 “五月初。差不多两个月后,工厂能全部印刷完。首批铺货在纽约和波士顿的书店,一周后会铺到芝加哥和洛杉磯。” 五月初。 也就是说,再过两个月,《沉默的羔羊》,这本在另一个时间线上狂卖几千万册的超级炸弹——就要出现在美国的书架上了。 “首印一万八千册。”汤普森继续说,“爭取第一个月卖完首版。顺利的话,九月前加印。” 一万八千册啊... 林恩在心里默默感嘆了一声。他知道这个首印量对於新人来说已经算很不错了,史蒂芬·金的《魔女嘉莉》首印也不过才三万册。但他更清楚的是,这本书的潜力远远不止一万八千册。 远远不止。 不过现在说这些还太早了,先把书卖出去再说。 “明白了。” “还有一件事。” 汤普森的语气忽然变了。 林恩的耳朵竖了起来。 在和汤普森打了这么久交道之后,林恩已经学会了从他四平八稳的语气里捕捉细小的变化,当汤普森的声音从公事公办变成一种微妙的停顿时,通常意味著后面跟著的东西不简单。 “有一个人想见你。” “谁?” “一个导演。” 导演? 林恩的脑子飞速转了起来。1974年,什么导演会对一个还没上架的新人小说感兴趣? “他的一个编剧上周打电话给我,说他读了你那篇《肠子》。”汤普森继续说,“我也不知道他怎么搞到的,大概是东村那边的便利店买的……总之,他读完之后,又通过我拿到了《沉默的羔羊》的校样。” 读了《肠子》,又看了《沉默的羔羊》的校样? 林恩的手不自觉地攥紧了话筒。 “什么导演?” 汤普森顿了一下。 “马丁·斯科塞斯。” 嗡—— 林恩的大脑嗡嗡响了一下。 马丁·斯科塞斯! 马丁·他妈的·操蛋的·斯科塞斯! 他差点把话筒摔了。 1974年的斯科塞斯。 此时此刻,这个名字在好莱坞还没有封神。 他刚拍完《穷街陋巷》,在纽约的独立电影圈子里已经小有名气了,但距离他真正成为传奇还差一步。 那一步,叫做—— 《计程车司机》。 对。就是那部《计程车司机》。 后来的好莱坞传奇影星,罗伯特·德尼罗对著镜子说“你在跟我说话?”的那部电影。1976年坎城金棕櫚。美国电影史上最经典的角色之一。 而这部电影,如果林恩没记错的话,现在应该还在筹备阶段。 他的心臟开始砰砰砰地狂跳。马丁·他妈的·斯科塞斯。后来拍出《禁闭岛》《华尔街之狼》《愤怒的公牛》的马丁·斯科塞斯。 “他想见我?”林恩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 “周五下午三点,华尔道夫酒店。他的助理会在大堂等你。” 华尔道夫酒店。 全纽约最顶级的酒店之一。 “穿得体面一点。”汤普森冷冷地补了一句,“別穿你那件三块钱的灰夹克。” 电话掛了之后,林恩握著话筒,整个人呆呆地愣在椅子上。 马丁·斯科塞斯。 要。见。他。 他把话筒放下来,站起来,在屋子里走了两圈,又坐下来,又站起来。 冷静。必须冷静。 他闭上眼睛,开始在脑海里疯狂检索关於斯科塞斯和《计程车司机》的一切记忆。 编剧保罗·施拉德。1975年开拍,1976年上映。坎城金棕櫚。 施拉德的剧本据说是在极度抑鬱的状態下写出来的,一个人住在车里,整夜失眠,只用了几天就写完了初稿。 但这部电影最终的成功——不仅仅是施拉德的功劳。斯科塞斯和德尼罗在现场即兴改了大量的台词和细节,才让这部电影变成了那个样子。 而现在,斯科塞斯主动来找他了。 一个真正的计程车司机。 一个会写故事的计程车司机。 林恩深吸了一口气。他已经隱隱约约地猜到了斯科塞斯想要什么。 ------ 周五下午。林恩如约到达了纽约华尔道夫酒店。 全纽约最豪华的酒店,脚底下踩的地毯就比他整间公寓的地板都贵。 大理石的立柱顶天立地,水晶吊灯像一朵倒掛的巨型冰花,整个大堂到处都是有钱人——穿三件套西装喝下午茶的男人,一只手端著骨瓷茶杯,另一只手夹著《华尔街日报》;贵妇人轻声谈笑,拎著小皮包,优雅地拈起三层甜品托盘里精致小巧的马卡龙。 而林恩站在大堂正中央,低头看了看自己。 深蓝色西装,莱辛顿大道折扣店买的,十六块美金。新的西装裤,唐人街的服装店买的,四块美金。皮鞋,纽约百货商城买的,二十块美金,昨晚用鞋油狠命擦了三遍。 行了。勉强能看。 他看了看大堂正中央那座精铜大钟——两点四十。早到了二十分钟。 林恩找了一张空椅子坐了下来。 对面是一排落地窗,下午的阳光斜斜地照进来,把整排座位镀上了一层暖金色。 然后,他看见了她。 一个年轻女人独自坐在他斜对面的沙发上,手里拿著一本摊开的剧本,一本活页装订的那种好莱坞標准剧本格式,封面朝下扣在膝盖上。她没在读,而是微微仰著头,以一种几乎静止的姿態看著大堂穹顶上的壁画。 阳光把她侧脸的轮廓勾勒得极为清晰。 很年轻。大概二十岁出头。 一头微微蓬鬆的亚麻色捲髮,没怎么打理,在午后的光线里泛出一层细密的金栗色光泽,像深秋寂寥的枫叶。 她面容寧静,让林恩想起与她年纪不相称的圣母壁画像,一种让人安心的沉默。薄唇微微抿著,那双碧玉绿的眼睛深邃得像一面结了薄冰的湖,睫毛鸦翅般层层叠叠覆在眼帘上,仿佛遮住了万千思绪。 女人坐在那里,被华尔道夫大堂的金粉浮华簇拥围绕著,却像是被一层看不见的玻璃罩隔开——她在这个世界里,又不在这个世界里。 林恩的心波动了一下。 和蕾婭这种书卷气的法国女人不同,她的漂亮是一种跳出世俗的漂亮,不是好莱坞流水线上那种甜腻华丽的大眼睛高鼻樑,而是一种孤寂的、冷冽的、锋利的美。 他认出了这张脸。 这张脸,他在另一个时间线里的无数个深夜见过。 2001年坎城金棕櫚《钢琴教师》的女主演。 伊莎贝尔·於佩尔。 两届坎城影后。凯撒奖纪录保持者。法国国宝。欧洲文艺片女王。影评人口中的当世最伟大的女演员,没有之一。 (註:伊莎贝尔·於佩尔在 1981年电影《茶花女》饰演阿尔方斯妮的剧照) 而此刻——1974年。 她还什么都不是。 她大概刚从巴黎国立高等戏剧艺术学院毕业不久,演了几部没什么水花的法国小製作。距离她被全世界认识,还有好几年。 但那种遗世独立的气质已经如一层薄纱,盖住了林恩。这个女人將来一定会名扬四海——哪怕从曼哈顿下城区拽来一个酒鬼也会这么打包票。 林恩发现自己盯得太久了。 就在他准备移开目光的时候,伊莎贝尔·於佩尔转过了头。 她的眼睛平静地落在他身上。 四目相对。 林恩本能地想移开视线,但她的目光有一种奇怪的引力。 她微微扬了一下下巴,像是在说看够了吗。 林恩报以一个不失礼貌的微笑,点头。 他知道,这个女人的核心,是一种绝对的、不被任何人驯服的自我。 “你是中国人吗?” 法语口音的英语。每一个单词的尾音都微微上翘,像被一根看不见的丝线轻飘飘地提起来。声音不大,音色乾净冷冽,像冬天里刚从井里打上来的水。 “是的。”林恩扫了一眼於佩尔手中的剧本,“我想你是来试镜的?” 伊莎贝尔·於佩尔轻轻点头:“是的。” “可你是法国人,为什么会来纽约?” 於佩尔身体微微前倾了一些,她碧玉绿的眼睛如一层丝绒落在林恩身上。 “你怎么知道我是法国人?” “直觉,女士。” 阳光从高窗斜照下来,落在她微微粟棕色的发梢上,也照亮了她白皙的侧脸。 她就那么看著林恩,安静得几乎没有表情。 过了一会儿,於佩尔才开口: “是,我是来试镜的。一部体育片,他们需要一个法国女孩。” “很巧,我也是。”林恩笑了一下,“只不过不是试镜,而是试编剧。” 她的目光缓缓向下垂了一下,落在了他的手上——林恩右手食指侧面有一块淡淡的墨渍。 “你写东西?”她问。 “算是吧。”林恩说,“刚入行。” “写什么?” “恐怖悬疑。” “听起来比这个有意思。”她晃了晃手里的剧本。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声音从大堂方向传来—— “林恩先生?“ 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人踩著小羊皮细高跟鞋款款走来,散发著高定香水的馥郁香气,金色捲髮,掐身套裙,身材曼妙,手里拿著个记事本。 斯科塞斯的助理。 林恩站了起来。 “是我。” 他转头看了伊莎贝尔一眼。 她站在那里,手里拿著剧本,浅绿色的眼睛平静地回望著他。 林恩张了张嘴,最后只说了一句—— “祝你试镜成功。” 於佩尔的头轻轻点了一下,又垂下头去,平静地注视著自己的剧本。 只是。 只是此时的林恩还不知道,他和伊莎贝尔·於佩尔,將会在风起云涌的世纪末,慢慢形成了一种对彼此都特殊的、珍贵的联结。 不是爱情,但远远超过爱情的联结。 林恩转身跟著女助理走向电梯。 “请跟我来,斯科塞斯先生在楼上等您。” 站在电梯里,林恩深深吸了一口气。他照了照铜框镜面,捋了捋中午用发泥抹了好几遍的头髮。 总算像个体面人了。 他发现自己脑子里同时在转两件事——一件是即將见到马丁·斯科塞斯,另一件是刚才那双眼睛。那双碧绿色的、冷得像薄荷的、什么都看透了却什么都不说的眼睛。他用力甩了甩头。不行。得集中注意力。斯科塞斯才是正事。 电梯继续往上升。 顶楼到了。铺著手工波斯地毯的走廊,尽头是一扇顶棚双开的胡桃木大门。是一间总统套房。 女助理回头和林恩微笑示意,轻轻敲了三下门。 门开了。 站在门后的那个人—— 个子很矮,估摸只有一米六左右,敦厚,精神头十足,蓄著浓密的络腮鬍。典型的义大利裔长相。一头黑色的浓密头髮往后梳著,两道八字浓眉下面是一双极其锐利的鹰眼。 他站在那里,像一只隨时会扑过来的鹰,锐利而警觉,充满著年轻气盛的攻击性。 现在站在林恩面前的,是一个未来包揽了“奥斯卡最佳导演奖”“坎城金棕櫚奖”“威尼斯银狮奖”“美国电影电视金球奖”,捧红了德尼罗、丹尼尔·戴-刘易斯、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等一眾明星,与库布里克、史匹柏並列“好莱坞电影之神”的男人。 马丁·斯科塞斯。 活生生的,年轻的,马丁·斯科塞斯。 第32章 马丁·斯科塞斯 “林恩。”斯科塞斯开口了,他的声音里传来一股西西里岛的热风。 “斯科塞斯先生。” 斯科塞斯没有伸手握手,也没有任何多余的客套。他只是侧身让开门,做了个“请”的手势。 套房很大。客厅里一张长沙发、两张单人椅、一张茶几。茶几上已经摆好了两杯咖啡,旁边放著一份东西—— 林恩一眼就认出来了。 《沉默的羔羊》的清样校对稿。 而且,那份校样的边角被折了好几道,页边空白处密密麻麻全是手写的批註。 这个男人不仅看了,而且看得非常仔细。 林恩的心跳又加速了。 “坐。” 两人分別落座。 斯科塞斯没有废话,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就那么直勾勾地盯著林恩。 “你是计程车司机?” “对,我白天还在跑车。” 斯科塞斯的眉毛抬了一下:“好。” 然后他从茶几上拿起那份校样,翻到其中一页。林恩瞥了一眼,页边的批註是用蓝色原子笔写的,字跡像蚂蚁一样密,还画了好几个圈。 “我读了你的《沉默的羔羊》。两遍。”斯科塞斯的语速很快,带著纽约义大利裔特有的那种节奏感,一句连著一句,像打机关枪。 “汤普森还跟我说你写了篇《肠子》。我也搞来读了。e线地铁上那个亚美尼亚人吐了的事我也听说了,操了个蛋的,东村那边都传疯了。” 林恩心里暗暗得意了一下,看来《肠子》的影响力比他想像中还大,居然都传到电影圈去了。 “但我今天找你,不是为了《沉默的羔羊》。” 斯科塞斯把校样放回茶几上。 “也不是为了《肠子》。” “我找你,是因为你开计程车。” 林恩等的就是这句话。他暗暗庆幸自己没有辞职的决定。 斯科塞斯身子往前倾了倾,双手交握垂在膝盖之间,眼睛死死地锁著林恩: “我正在筹备一部电影。一个纽约的计程车司机,焦虑失眠,晚上开夜班。他看著这座城市——满街的妓女、皮条客、政客、烂在下水道里的垃圾——他觉得这座城市病了。” “然后他决定自己来当清洁工。” 《计程车司机》。 林恩的指甲掐了一下膝盖。 他早就知道是这个。但亲耳从斯科塞斯嘴里听到,仍然是另一回事。 美国电影史上最黑暗、最孤独、最愤怒的一声嚎叫。 但林恩脸上一点都没表现出来。他依然平静且面无波澜地看著马丁·斯科塞斯。 “你有编剧了吗?”林恩不紧不慢地问。 “有,保罗·施拉德,他写了一个初稿。”斯科塞斯摇了摇头,两根手指在太阳穴旁边敲了敲。 “你知道施拉德吗?”斯科塞斯问。 林恩知道保罗·施拉德是谁。马丁·斯科塞斯的御用编剧,他在好莱坞成名的电影,几乎都是他写的剧本。 林恩点了点头:“我知道他。” “他写的东西很浓烈,像他妈的汽油一样。但他有个问题——” 林恩淡淡地补充道:“他不是计程车司机。” 斯科塞斯的眼睛亮了一下。 他盯著林恩,好像在重新审视面前这个人。 “你怎么知道我要说什么?” 林恩笑了一下,心想:当然,《计程车司机》这部电影我前世看了三遍,关於它的幕后纪录片我看了两遍,影评人写的分析文章我读了不下二十篇。施拉德的剧本好不好?当然好。但它最大的问题就是,太文学化了,根本就不是一个司机的视角和应有的生活场景。 但他当然不能这么说。 “因为我就是计程车司机。”林恩说,“我知道一个整天坐在办公室里的编剧写不出凌晨三点的曼哈顿是什么味道。他写不出醉鬼坐进后座时那股隔了夜的威士忌味是怎么从后脑勺钻进鼻孔的。他也写不出计价器跳动的声音在深夜的空车厢里有多吵。当然,他可能比我更懂美国,但他绝对不知道计程车司机每天喝什么,吃什么,睡在哪,乘客聊什么。” 斯科塞斯的身体往前又倾了倾,他的眼神变了。 “就是这个。”斯科塞斯站了起来,走到窗边,双手插在裤袋里。 窗外是公园大道的天际线,帝国大厦的尖顶刺进了下午的薄云里。 “我要你帮我改剧本。”他转过身来,“不,准確来说——”。 斯科塞斯转过身来,用锐利的目光盯著林恩: “我要你写一个新的剧本。你把保罗·施拉德的东西拿回去看一遍,他同不同意我哪怕赔钱也要改剧本。把你的东西加进去,你每天在计程车里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那些东西。让观眾坐在电影院里的时候,觉得自己也坐进了那辆车的驾驶座。” “没问题,这对我而言就像写日记一样轻鬆。” 斯科塞斯点了点头:“好小子。好莱坞的未来,绝对不是靠打光、布景和请一些符合美国人审美的演员,你觉得是什么?” “真实。” 林恩轻轻吐出了这两个字。 马丁·斯科塞斯没说话,但林恩能从他的眼睛里感到赤忱的光。 “你和我想到一起去了。”斯科塞斯补充道,“五月之前。我需要拿到一个能用的剧本。年中就要开拍。“ 五月。 林恩在心里飞速盘算了一下。 现在是三月初。 距离五月——满打满算只剩两个月。 两个月的时间,有两件事情:一、给斯科塞斯交一份《计程车司机》的剧本。二、《沉默的羔羊》上架。 《计程车司机》的剧本——他虽然不能完整背下来,但大致的结构、关键场景、最经典的那些台词,他全记得。他要做的不是从零开始写,而是在施拉德的基础上,把自己真正开计程车的经验填充进去,把《计程车司机》给完完全全做到好莱坞的顶尖水准。 这活儿他能干。 “报酬呢?”林恩问。 斯科塞斯笑了一下。 这个年轻的中国计程车司机,没有被“马丁·斯科塞斯”几个字嚇到,张嘴第一件事是问钱。 有意思。 “联合编剧。你放心,保罗·施拉德那边我会搞定,之后会安排你们见一面。具体的报酬,我会让我的製片人和你的经纪人谈。” 联合编剧。 他的名字——lin en——会出现在《计程车司机》的片头字幕上。 和马丁·斯科塞斯並列。 和保罗·施拉德並列。 印在海报上。 出现在1976年坎城电影节的大银幕上。 林恩在心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我可以。” “好。” 斯科塞斯没有握手,没有拥抱。就像一只鹰达成了捕猎前的协议,点了个头,仅此而已。 他重新端起咖啡杯,靠在窗边,换了一种轻鬆了一点的口吻: “跟我聊聊。” “聊什么?” “聊聊你的计程车。凌晨两点的曼哈顿,从你的方向盘后面看出去,到底是什么样的。” 林恩想了想。 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也是他每天都在经歷的事情。 “凌晨两点,计价表上那串绿色的数字,是整条街上唯一的光。后座的人,你看不清他们的脸,你只能闻到他们的味道。波本威士忌、廉价香水、雨水、腋臭。” 他停了一下。 “还有一种味道,血。血的味道。” 斯科塞斯的咖啡杯停在嘴边。 “有一次我拉了一个人。上车的时候我以为他打架了,手上全是血。后来我从后视镜里看见——血是从他的手腕上流出来的。他自己割的。” “你怎么做的?” “把他拉到贝尔维尤医院的急诊室门口。他下了车。没付钱。” “然后呢?“ “然后我拿抹布把后座的血擦了擦,继续跑车。” 斯科塞斯的眼睛亮了一下。 史蒂芬·金在计程车上读手稿的时候也是这种眼神,弗里曼读完《肠子》吐完了之后也是这种眼神。 一个创作者发现了他想要的东西时,眼睛里会亮起来。 “就是这个。”斯科塞斯把咖啡杯重重地放在茶几上。 “就他妈的是这种东西。全部写进去。” 第33章 伤口 斯科塞斯从窗边走回来,他翻了翻公文包,把一份装订得整整齐齐的剧本交给林恩。 “这就是施拉德写的剧本初稿。” 林恩接了过来,最上方印著马丁·斯科塞斯电影公司的水印。標题写著《计程车司机》,编剧:保罗·施拉德。 “你知道我为什么想拍这个电影吗?”斯科塞斯嘆了一口气。 “为什么?” “因为我就是在这座城市长大的。小义大利区,伊莉莎白街,我父母都是熨衣工。”斯科塞斯看著林恩,“你知道小义大利区的孩子长大后有几条路?要么当厨师,要么进黑帮,要么滚出去。” 斯科塞斯的声音低了下来。 “但我选了第四条路——扛起摄影机。把烂掉的纽约拍下来。但老实说,我一直找不到一个合適的角度。” 他指了指林恩手里的剧本:“直到有一天,我上了一个计程车司机的车,全是烟味和汗臭味,司机是一个墨西哥人,他一直在哭,哭到后面握方向盘的手都开始发抖,我问他,你为什么要哭?你猜他说了什么。” “什么?” 窗外,帝国大厦的阴影笼罩进来。 “他说,他父母死了。死在布鲁克林的一条街上。他不知道原因,他只知道他得继续上班,开车,工作,出葬礼的钱。” 斯科塞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点起一根雪茄,又回到窗边:“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拍这个电影。好莱坞不能只是欢天喜地和又唱又跳的东西。” 总统套房里一片死寂。 林恩现在理解了为什么马丁·斯科塞斯是美国最伟大的导演之一。 他翻开剧本。 第一场:夜。曼哈顿。一辆黄色计程车在雨中行驶。 第二场:內。计程车。司机的脸被仪錶盘的绿光照亮。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主角的名字叫特拉维斯·比克尔。 林恩快速扫了一遍人物介绍,然后他的眉头皱了起来。 施拉德笔下的特拉维斯·比克尔——二十六岁,白人男性,单身,无业,因失眠来到计程车行应聘夜班司机。 没有了。 就这些。 林恩又往后翻了几页,確认了一遍。 一个普通的、因为睡不著觉而去开夜班出租的白人青年。没有过去,没有伤疤,没有战爭的阴影,只是一个在深夜曼哈顿游荡的孤独灵魂。 这和林恩前世看过的电影不一样。 他清楚地记得——银幕上的特拉维斯·比克尔是一个越战退伍兵。那个角色最核心的底色,就是越战留在他身上的创伤。整部电影的暴力逻辑、特拉维斯对社会的仇恨、以及最后那场血腥的枪战——全部建立在“主角在越南的丛林里经歷过地狱”这个前提上。 而施拉德的初稿里,这一层完全没有。 林恩合上剧本,抬头看著斯科塞斯。 “这个剧本不对。” 斯科塞斯吐了一口烟圈:“哪里不对?” “特拉维斯是谁?施拉德只写了一个孤独的灵魂,一个厌世的人。”林恩用手敲了敲剧本封面,“他为什么失眠?他为什么厌恶社会?施拉德没有解释。” “你的意思是?” “他缺一个伤口。” “伤口?”斯科塞斯眯起眼睛。 “对。一个在越南丛林里被一颗子弹贯穿的伤口。把主角换成一个越战退伍兵试试。” 斯科塞斯没有说话。他两只手插在裤袋里,林恩能看见他脖子上的肌肉绷了一下。 “越战...”斯科塞斯低声重复了一遍这个词,“为什么要写越战退伍兵?你继续说。” 林恩站了起来,他觉得坐著说这些话不得劲。 “1974年,越战还没有完全结束,每天有成千上百的年轻人从西贡回来,他们被丟回甘迺迪机场,穿著军装,拎著一个帆布包,站在出口,发现没有人迎接他们。” “美国政府对他们说,他们是英雄。但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他们见过地狱,他们活著回来,然后谁也不会在乎他们。” “大学校园里到处是反战游行的,他们从西贡回来,从越南的深山老林回来,没有人把他们当一回事,甚至会朝著他们吐口水。” 林恩走到窗边,和斯科塞斯並肩站著。帝国大厦的倒影正在地毯上投射出一道巨大的阴影。 “特拉维斯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从越南回来了,但他没有真正回来。他的身体坐在驾驶座上,但他的脑子还在丛林里。每一次有人在后座大声说话,他都会条件反射地缩一下脖子,因为在丛林里,噪音意味著暴露位置。” 斯科塞斯的呼吸慢了下来。 “纽约都是他的敌人。街上的妓女、皮条客、政客——在他眼里都是敌人。”林恩也慢了下来,“他活在一场永远不会结束的战爭里。” 斯科塞斯一句话都没有说,他只是站在那里,捏著手里的雪茄。 过了大概十秒,斯科塞斯慢慢走回茶几旁,拿起那份施拉德的剧本,翻到第一页,用酒店的原子笔在人物介绍的空白处写了一行字。 林恩看不清他写了什么,他只能看清他写字的时候,手在微微发抖。 斯科塞斯写完之后,把铅笔扔在茶几上,重重地坐回沙发里。 “操。” “操!”他又说了一遍,然后仰著头,看向天花板上那盏水晶吊灯。 “你知道吗,林恩,施拉德给我这个剧本已经三个月了。足足三个月。我一直觉得缺点什么,但我就是他妈说不出来。我跟施拉德说过,特拉维斯这个角色缺点什么,他问我缺什么,但我就是说不出来。” 他转向林恩。 “现在我知道了,缺的不是什么技巧、结构和对白。缺的就是他妈的一场战爭。” 他重新拿起剧本,递给林恩。 林恩翻到了那页人物介绍,是刚刚斯科塞斯用原子笔重重写下的一行字: 越战退伍兵。海军陆战队。1974年退役。没有人在机场等他。 斯科塞斯把剧本合上,看著林恩。 “你怎么想到这个的?” “因为我拉过他们。”林恩的声音很平静。 第34章 丛林小路和照明弹 “什么意思?” “退伍兵。我在计程车上拉过好几个,你知道怎么一眼认出他们吗?” “怎么认?” “他们上车的时候,一定会先坐到离车门最近的位置。手永远搭在门把手上,隨时准备下车。这是在丛林里养成的习惯——永远要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斯科塞斯的目光变了,已经不像是一个导演在看一个普通的计程车司机了。 “还有呢?” “他们害怕看到远光灯,因为在丛林里面,光意味著照明弹,而照明弹意味著空袭。” 斯科塞斯开始在套房的客厅里来回踱步。像一头被关在笼子里的老虎,脑子里有太多东西在撞。 林恩看著陷入狂热的斯科塞斯,问道:“你觉得谁来演这个越战老兵合適?” “罗伯特·德尼罗。” 罗伯特·德尼罗。 美国传奇级別的演员。《教父2》《美国往事》《导火线》...1981年拿了奥斯卡影帝。 林恩静静地想著,感受著这个男人身上那种几乎灼人的能量。 “不过我有一点担心。”斯科塞斯突然说。 “为什么?” 斯科塞斯盯著林恩:“你知道德尼罗会怎么演这个角色吗?” “怎么演?” “他是个疯子,他会变成这个角色。” 斯科塞斯看著窗外,缓缓说道:“罗伯特·德尼罗,他在拍《穷街陋巷》的时候,每天晚上去小义大利区找那些混混喝酒,喝了两个月。” “所以,如果他要演一个计程车司机,他一定会——” “来找你。”斯科塞斯的目光落在林恩身上。 “我会让德尼罗跟著你跑一周夜班,坐在你旁边。看你怎么开车,看你怎么跟乘客说话,看你在凌晨三点的曼哈顿是什么状態。” “没问题。”林恩说,“不过那辆老雪佛兰已经很破了,只希望德尼罗不要嫌弃。” 斯科塞斯笑了一下,说:“没关係。他不止会去找你,他还得花时间去找一些越南老兵...哦不,他甚至可能会去找个森林住著。” 林恩也笑了。但他知道斯科塞斯没有在开玩笑,德尼罗就是这种人。 “好了,”斯科塞斯指了指林恩手里的剧本,“五月之前,我要看到你的剧本。你跟施拉德的分工我来协调,別担心他。” “那他会不会不高兴?” 斯科塞斯哼了一声:“他肯定会不高兴。一个人写了三个月的东西,忽然来了一个连小说还没上架的新人,要动他的剧本,换谁都不高兴。” “但这是我的电影,我说了算。”斯科塞斯耸了耸肩。 他走到窗边,深吸了一口雪茄。远处的帝国大厦尖顶在暮色中反射著最后一点光。烟雾在他的剪影周围散开,像一层薄薄的纱。 “我还有一件事。” “说。” “片酬这方面,我的法国经纪人可能会把你们的製片人谈哭。” 斯科塞斯又笑了:“我喜欢你的幽默。” ------ 回到华尔道夫酒店大堂时,已经是傍晚了。 天光从高窗外退下去,水晶吊灯一盏盏亮起,大堂重新浮起那种属於夜晚的金色光泽。 林恩没有再看见伊莎贝尔·於佩尔。 像一枚石子落进水里,只在他心里留下了一圈极淡的涟漪,转眼又归於平静。 她没有留下联繫方式,也没有留下任何能让人追索的东西。对於那时的他们而言,这不过是一次再普通不过的擦肩——短暂,克制,甚至有些无足轻重。 有些人第一次出现的时候,並不会真正进入你的生活。 直到很多年后,林恩站在巴黎的香榭丽舍大街,细雨滴落,伊莎贝尔·於佩尔站在那儿时,林恩总会想起这个下午——华尔道夫酒店的光影,以及命运与他们开的那个漫长的玩笑。 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 林恩推开门,纽约夜晚的灯光铺在大路上,一辆辆汽车驶过。 林恩夹著那份施拉德的剧本,走在人行道上,脑子里面已经全是斯科塞斯说的那些话。 没有人在乎穿著军装从机场走出的年轻小伙。没有人在乎水门事件的录音。没有人在乎加油站排起了长队。没有人在乎肯特州立大学的子弹壳还扫没扫乾净。没有人在乎西贡的最后一批直升机什么时候起飞。 1974年的美国,所有人都在假装一切正常。 电视里在放《布雷迪一家》,广播里在放约翰·丹佛的《乡村路》,超市货架上的罐头还是一排一排整整齐齐。好像只要不提那些事,那些事就没有发生过。 林恩路过一家药店,药店的橱窗里摆著一排安眠药的gg,一个金髮女人躺在云朵上微笑。下面写著:“告別失眠,拥抱美梦。” 林恩看著那个gg,想到了特拉维斯。 一个吃了多少安眠药都睡不著的人。 因为他害怕闭上眼睛。 闭上眼睛就会回到丛林里。 回到枪声和尖叫声里。 回到那个他用刺刀捅进一个越共士兵腹部、感受到对方身体里的热度一点一点流失的夜晚。 他不是失眠。他是不敢睡。 林恩在药店门口站了一会儿,然后掏出铅笔,在剧本的空白页上飞快写了一段: “特拉维斯的公寓-夜 (特拉维斯躺在床上,睁著眼。天花板上有一道裂缝。他盯著那道裂缝。裂缝的形状像湄公河三角洲的地图。) (床头柜上放著一瓶安眠药,瓶盖是开著的,但药片一颗也没少。) (他翻了个身,闭上眼睛。三秒后又睁开了。) (起身,穿衣服,出门。动作机械、精確,像还在军营里执行起床號令。) (外面,凌晨两点的曼哈顿。霓虹灯的光落在他的军靴上——那是他唯一从越南带回来的东西。) (他走进车行,拿钥匙,上车,发动引擎。) (计价器亮了,绿色的数字在黑暗里跳动。) (特拉维斯深吸一口气。前方,曼哈顿的街道空空荡荡,像一条没有尽头的丛林小路。) (他把车驶出车行。路灯从挡风玻璃上一盏一盏划过,像越南丛林里的那颗曳光弹。)” 写完之后,林恩把铅笔头放回衬衫口袋。 他知道这只是第一场戏。后面还有一百多页要改。但他已经找到了感觉:一个越战老兵从驾驶座后面看出去的视角,汽油味、血腥味和腐烂的味道。每一条街道同时也是一条丛林小路,每一个乘客同时也是一个可能的敌人,每一盏路灯同时也是一颗照明弹。 他决定从今天晚上开始跑夜班。 一回到公寓,林恩就用座机给老波特打了个电话。 “餵?波特。” “你又要搞什么么蛾子?” “我想换班,晚上九点到凌晨五点。”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林恩听到老波特把电视声音关小了。 “你小子不是说只跑早班吗?又改主意了?” “有一个项目需要素材。” “哼,又是你写作的破事?” “差不多。” “你他妈就不能像个正常人一样安安稳稳地开车?”老波特嘟囔著,但语气已经软了下来。 “不能,波特。” “...算了,35號水箱我下午又修了一下,別再给我开漏了。” “谢了,波特。” “滚。” 第35章 编剧费 当天晚上,林恩直奔埃琳娜的酒吧。 推开门的时候,他发现蕾婭已经坐在吧檯上了。 蕾婭今天穿著一件黑色紧身高领毛衣,柔软的针织物勾勒出凹凸有致的线条。金色的长髮散在肩上,和面前红酒的醇厚色彩相得益彰。她正和埃琳娜说著什么,两个女人的表情都有些微妙。 就像两只猫在同一条窗台上懒洋洋地晒太阳,但你不知道下一秒它们会不会打成一团。 “你怎么在这?”林恩看著蕾婭。 “斯科塞斯的助理下午打电话给我了。”蕾婭抚摸著杯沿,“我来跟你谈编剧费的事。” “你怎么知道我会来这儿?” “你除了这儿还会去哪?” 林恩张了张嘴,发现自己无话可说。 他老老实实在蕾婭旁边坐下来。埃琳娜站在吧檯后面,手里拿著一只威士忌杯,慢悠悠地擦著——慢的別有用心似的。 “喝什么?”埃琳娜问。 “你的特调。” “什么特调?” “忘了你那天说的吗?你要给我调一杯不一样的。” 蕾雅的眼神飘荡过来:“你们说过这种话?” 埃琳娜和林恩对视了一眼,他能明显感觉到埃琳娜的眼神里有一股微微的怒意。 “在法国,一个男人如果每次去同一家酒吧、坐同一个位置、点同一杯酒,只有两种可能。”蕾婭咯咯笑了一声,又把目光拋向两人。 “哪两种?”林恩问。 “要么,他是酒鬼。” “要么呢?” “要么嘛...他想泡调酒师。” “咚”,吧檯后面传来一声闷响——埃琳娜手里的杯子磕在了檯面上。 “抱歉,杯子太滑了。”埃琳娜面不改色地说。 “嗯哼。”蕾婭也面不改色,优雅地抿了一口红酒。 嗯...林恩决定装傻。 “谈正事。编剧费。”蕾婭这才收回那种法国女人特有的、慵懒而带刺的目光,从包里掏出小本子和那支万宝龙钢笔。 “好莱坞的编剧费,联合署名的话,行业標准在五千到两万之间。但斯科塞斯不是大製片厂,他拍《穷街陋巷》总预算才六十五万。这部《计程车司机》估计也差不多。依我看,能谈到八千到一万就算上帝庇佑了。” “一万。”林恩点了点头。 “加上《沉默的羔羊》的预付金五千五。“蕾婭用钢笔在本子上列了一行数字,“如果顺利的话,你今年的总收入大概在一万五左右。” “翻了几十倍。”埃琳娜把抹布搭在肩上,“两个月前你还在为三十二块的房租发愁。” “是啊,多么奇妙的人生。”林恩感慨了一声。 蕾婭用笔尖敲了敲本子:“別感慨了。还有一个问题。署名,你要联合编剧还是剧本改编?” “联合编剧。“林恩说。 “我就知道。“蕾婭笑了一下,把钢笔帽旋上。 “你说得那个斯科塞斯的御用编剧...施拉德会同意吗?”埃琳娜问了第二个问题。 蕾婭又看了她一眼:“你对好莱坞很了解?“ “不了解。但我知道,施拉德要是知道自己写了三个月的东西被你改了,一定会暴跳如雷。”埃琳娜耸耸肩。 “你说得对。施拉德肯定会气得跳脚。”林恩微微笑道。 “你能搞定?“埃琳娜问。 “我从巴黎飞到纽约,身上只有两只箱子,一只是空的,一只装著衣服和和哥伦比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蕾婭靠在椅背上,金色的直发绸缎般从肩膀倾泻下来,“你觉得一个叫保罗·施拉德的编剧能难住我?” “好啦,女士们。”林恩拍了一下吧檯,“编剧费的事交给蕾婭,我没意见。还有別的事吗?” “有。”蕾婭收起本子,身体往前倾了一点,“斯科塞斯说要让德尼罗跟你跑一周夜班。这件事你得注意。” “注意什么?” “德尼罗不是普通演员。他准备角色的方式非常极端。跟你跑了一周之后,他可能比你还像计程车司机。到时候在片场,如果他临时改了你写的台词,你怎么办?” “如果他改得比我写的好,那就用他的。” 蕾婭不讚许地摇了摇头:“你太好说话了。” “这件事到时候再討论,蕾婭,你跟斯科塞斯的製片人什么时候见面?”林恩问。 “明天上午十点。在他们中城的办公室。” “需要我陪你去吗?” “不需要。谈钱的时候作者不在场,效果更好。”蕾婭啜了口红酒,“你在场的话,他们一看你穿的那件破西装,可能会觉得给你八百块你就满意了。” “我的西装有那么差吗?” “还真挺差的。”蕾婭耸耸肩。 “那你觉得我应该穿什么?” “你不用穿衣服。” “...” 吧檯后面传来一声轻轻地笑。 蕾婭转过头,埃琳娜仍埋头擦著杯子,只是肩膀微微抖动。 “你笑什么?”蕾婭问。 “没有。” “你刚才明明在笑。” “我在咳嗽。” “你咳嗽的时候肩膀会抖?” “对。我咳嗽跟別人不一样。缅因州的人都这么咳。” 蕾婭盯著埃琳娜看了两秒,然后转过头来,对林恩说:“你的女朋友们都这么难对付吗”,女朋友这个词咬的格外重。 “女、性、朋、友。”林恩赶紧摆了摆手,“蕾婭是我的经纪人,埃琳娜是我常去酒吧的调酒师。都是正常的朋友关係。” “朋友关係。”蕾婭重复了一遍。 “朋友关係。”埃琳娜也重复了一遍。 林恩觉得自己的后脊樑发凉。 “喝酒,女士们。”他訕笑,“谈正事。別扯別的。” 蕾婭端起红酒杯,转了一圈。埃琳娜给自己倒了半杯啤酒,靠在冰柜上。 “还有一件事。”林恩说。为了打破尷尬的沉默,他在脑子里拼命搜出来一个话题,“《沉默的羔羊》下个月上架。汤普森说首批铺货在纽约和波士顿,一周后铺到芝加哥和洛杉磯。蕾婭,宣传方面有什么计划吗?” 蕾婭翻开小本子扫了一眼:“汤普森的宣传部门会安排几场书店签售,还有两三家报纸的採访。不过,我觉得不够。” “为什么?这不是常规做法吗?” “阁下,因为您是个初出茅庐的菜鸟。只在书店签售的话,来的人可能还没有你在东村那个朗读会上多。”蕾婭说。 “那怎么办?” 第36章 灵感 蕾婭两个指节敲了敲吧檯:“你有一个天然的卖点,是其他所有新人作家都没有的。” “什么?” “计程车司机。” “我的职业是卖点?” “当然。一个纽约的计程车司机写了一本关於连环杀手的小说。这个噱头比任何gg都管用。”蕾婭狡黠一笑,早有准备似的,“我打算联繫几家报纸和电视台。不是让你做普通的作家专访,而是让记者坐你的计程车。你一边开车,一边接受採访。全程在车上。” 林恩愣了一下。 “在车上採访?” “对。想像一下画面——记者坐在后座,你坐在驾驶座。採访的地点不是什么演播室,而是一辆在曼哈顿大街小巷穿梭的黄色计程车。你一边开车一边聊你的小说,窗外是纽约的街景,你瞧,这个画面本身就是一个故事!”蕾婭越说越来劲,完全沉浸在她计划的图景之中。 “操。”林恩说。 “怎么?” “你他妈是个天才。” “谢谢。不过你骂人的时候能不能优雅一点?你现在是兰登书屋签约的作家了。” “一个兰登书屋签约的计程车司机。在我辞职之前,我想怎么骂就怎么骂。” 蕾婭笑了出来。她拋弃了那种法国式的、嘴角微微上扬的矜持笑,露出了一种美国年轻女孩的笑,笑声在安静的酒吧里弹来弹去。 埃琳娜不再擦杯子了,也没有在喝酒,只是在灯光隱匿的暗处静静地看著蕾婭。 “这个主意不错。”她忽然开口了,慢条斯理地说,“不过如果在车上採访的话,记者看到的那辆计程车最好別太破。你那辆35號的后座有一块不明污渍,拍出来不太好看。” “你坐过他的车?”蕾婭问。 “没有。但他描述过。” “描述过?他跟你描述他的计程车?” “他跟我描述很多东西。”埃琳娜声音淡淡的,“他每天凌晨来这里喝酒的时候,会说他今天拉了什么客人,听到了什么故事。哭的、骂的、吐的、在后座打架的。” 蕾婭挑了挑眉。 “他的很多故事灵感都是从从这个吧檯上来的。“埃琳娜用抹布在吧檯上画了一个圈,“他坐在这里,喝特调金汤力,一边跟大家聊天,一边在收据背面写东西。” 林恩低头喝酒,假装自己不存在。 “你知道他那篇《肠子》最早的灵感是怎么来的吗?”埃琳娜继续说,语气很隨意,“有天晚上他坐在这儿,问我美国人最害怕什么。我说我不知道。他又问我害怕什么。然后我跟他讲了两个小时候的梦。” 蕾婭的目光在两人之间扫了一下。 “所以,”蕾婭慢慢地说,“你不仅是他的调酒师,还是他的灵感来源?” “我只是一个在凌晨两点还愿意听他说话的人。”埃琳娜把杯子倒扣在沥水垫上。 蕾婭没有回答。她端起红酒杯,送到嘴边才发现已经空了。 “再来一杯?”埃琳娜微笑著问。 “换一种。你最拿手的是什么?” “生啤。” “上次你也说是生啤。你就没有別的拿手的?” “有。金汤力。” “你给所有人调的金汤力都一样吗?” “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看对谁。” 蕾婭把空杯子推过去:“那给我调一杯。我想知道你给我的和给他的有什么不同。” 埃琳娜收走酒杯。冰块,杜松子酒,汤力水,一片柠檬,动作利落乾净。 利落地擦乾杯底,她把杯子推到蕾婭面前。 蕾婭拿起来,喝了一口。 “怎么样?”埃琳娜问。 “比他的多了一片柠檬。” “你舌头很灵。” “法国人的基本功。” “多一片柠檬代表什么?” 蕾婭问的时候,声音里带著一种认真的好奇,不像是在开玩笑。 埃琳娜想了一下。 “多一片柠檬的意思是——这杯酒是给第一次喝的人的。柠檬可以盖掉杜松子酒的苦味,让第一口更容易入口。” “所以你给林恩的不放柠檬?” “他不是第一次喝了。他不需要。” 蕾婭端著杯子,看著里面那片柠檬慢慢沉下去。 “有道理。”她说。 然后她又喝了一口,把杯子放下来,转向林恩。 “你的御用调酒师比你会说话。” “喂,她不是我的御用调酒师——” “行了。”蕾婭和埃琳娜几乎同时说出了这两个字。 然后两个人都愣了一下,空气中忽然凝结了。 最后还是蕾婭先开口了。 “你给他调酒不放柠檬?” “嗯。” “因为他不是第一次了。” “嗯。” “那你什么时候给他放过柠檬?“ 埃琳娜想了想:“他第一次来的时候。” “那天他点的什么?” “生啤。最便宜的那种。” “生啤不放柠檬。” “对。但我往里面挤了几滴。他没发现。“ 林恩握著杯子的手僵了一下。他喝了两个多月的金汤力,从来不知道第一次来的生啤里面被人偷偷挤过柠檬。 “你——”他刚要开口。 “別说话。”两个女人第二次同时开口了。 这次她们对视了一下。 然后蕾婭笑了,很轻的一声。埃琳娜却没有笑,但她的嘴角动了一下。 林恩决定闭嘴喝酒。 有些战场不属於他。 ------ 快到凌晨的时候,蕾婭起身准备走了。 她把钱放在吧檯上——红酒和金汤力的钱,多放了一美金小费。 蕾婭系好围巾,拿起包,走到门口。然后她停了一下,回过头,望著埃琳娜:“你调的金汤力確实不错。” “谢谢。” “比巴黎蒙马特那些酒吧都好。” “那是因为蒙马特的酒吧放太多柠檬了。” “也许吧。”她说,“下次我来,不用放柠檬了。” 蕾婭说著,推了门走了出去。 酒吧里只剩下林恩和埃琳娜。 林恩把杯子里最后一口埃琳娜特调的金汤力喝完,他站起来,把钱放在吧檯上。 “埃琳娜。” “嗯。” “你真的在我第一杯生啤里挤了柠檬?” “嗯。” “为什么?” “因为你当时的样子像是第一次在纽约喝酒。”埃琳娜把他的空杯子收走,放进水槽里,“一个人第一次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喝酒的时候,应该有人偷偷让那杯酒好喝一点。” 林恩看著她,慢慢说出了:“谢谢。” “两毛五。” “什么?” “柠檬的钱。两毛五。补上。” 林恩又从口袋里摸出两毛五分的硬幣,放在吧檯上。 “现在我们两清了。”埃琳娜说。 “嗯。两清了。” 林恩拉上夹克拉链,走到门口。 “林恩。” 他回过头。 埃琳娜站在吧檯后面,手里拿著那块抹布。壁灯的光还是那样,把她的侧脸切成一半亮一半暗。 “蕾婭。” “嗯?” “...没事了。” 林恩站在原地,春天晚上的冷风吹了进来。他看著埃琳娜,但他还没有想好。 是的,林恩还没有想好。 他轻轻关上门,踏上回新公寓的路。 第37章 罗伯特·德尼罗 第二天。 林恩又去了唐人街那家二手打字机店,跟犹太老头磨了半个小时的嘴皮子,最后以三十二美金的价格买了一台奥利维蒂。比家里那台雷明顿小一號,刚好能搬进波特车行的二楼。 他给自己定了一个时间表:下午五点吃完饭来车行二楼,写《计程车司机》的剧本到晚上九点,然后下楼拿钥匙出车。凌晨四五点收工回来,再写一个小时,然后回家睡觉。 “滚出去!” 车行一楼突然传来老波特的一声怒吼。 “你他妈谁啊?鬼鬼祟祟戴个墨镜站在门口!修车到对面登记去!不修车给我滚!” 林恩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到楼梯口往下探了探头。 车行的铁门前站著一个人。 他穿著一件旧得不能再旧的军绿色野战夹克,牛仔裤洗到发白,脚上一双沾著泥巴的工装靴。戴著一副飞行员墨镜,头髮乱糟糟的。 老波特站在铁皮棚子门口,手里攥著一把扳手。 “我不是来修车的。”那人的声音沉稳、有磁性。 “那你来干嘛?这里是车行,不是酒吧。” “我找林恩。” “林恩?你是他什么人?上次那个缅因州的已经够烦的了,又来一个。” “我是演员。” 波特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墨镜、野战夹克、工装靴,怎么看都不像演员,倒像是从布鲁克林的地下拳馆刚出来的。 “演员?” “电影演员。” 老波特的扳手慢慢放了下来,他带著困惑又仔细盯著面前的男人看了一会儿。 “我怎么没看过你演的电影?” “说明你看得少。” “操。”波特骂了一句,然后他转过头,朝二楼喊了一嗓子:“林恩!该死的,你的什么演员朋友来了!” 接著又嘟囔了一句:“演员跑来开计程车叫体验生活,计程车司机跑去写小说叫不务正业。这世道全他妈的反了。” 只有林恩认了出来——罗伯特·德尼罗。 还没有成名的德尼罗。距离他凭《教父2》拿到奥斯卡最佳男配角还有不到一年。距离他在《计程车司机》里对著镜子说出那句传世台词还有两年。距离他成为美国电影史上最伟大的演员之一,还有整整一个时代。 --- 林恩从二楼下来的时候,德尼罗已经自己走进了车库。 他没有站在那里等林恩来迎接他。他在看车。 一辆一辆看。他绕著车库里停著的六辆计程车慢慢走了一圈,时不时蹲下来看看轮胎,或者拉开车门看看內饰。他摘了墨镜,两只眼睛在昏暗的车库灯光下显得格外亮。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林恩走过去的时候,德尼罗正蹲在35號雪佛兰旁边,一只手摸著前保险槓上那道长长的刮痕。 “这辆?”德尼罗抬头瞄了林恩一眼。 这就是德尼罗的相处模式。不打招呼不寒暄,直接进入角色。 “这辆。” 德尼罗站起来,拉开驾驶座的门,弯腰钻了进去。他在驾驶座上坐好,两只手放在方向盘上。十点十分的位置。 然后他调了一下后视镜。 然后他把座椅往后推了一格。 然后他把左脚搭在方向盘下面的支架上。 “你平时开车把座椅调到哪一格?”德尼罗没有看林恩,他的目光依旧在打量车內的构造。 “倒数第三格。” 德尼罗把座椅往前又推了一格。 “左手放哪?” “十二点位置。” 德尼罗把左手从十点钟的位置移到了十二点。 “右手?” “换挡杆旁边,不握,就搭在那。” 德尼罗的右手从方向盘上鬆开,垂在换挡杆旁。 林恩站在车门外面看著他,后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这个人坐进驾驶座还不到两分钟,已经开始变成另一个人了。 刚才站在车库门口的那个演员不见了。坐在35號里的是一个看起来开了很多年计程车的、疲惫的、有点危险的男人。 “你有计程车执照?”林恩问。 “上周考的,笔试加路考,三百多条线路全背了。” 德尼罗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卡片——纽约市计程车驾驶许可证。照片上的他比本人还凶。 “从今天开始,我跟你跑一周夜班。” ------ 晚上九点。35號驶出车行。 林恩开,德尼罗坐副驾。 他以为德尼罗会问很多关於电影的问题,比如角色的动机,情节的走向,台词该怎么说之类的。毕竟他是来体验生活的。 但德尼罗什么都没问。 他就那么坐在副驾驶上,两只手放在膝盖上,盯著前方。安安静静。 第一个小时,一句话都没说。 林恩拉了一个去中城的商人,拉了一个去下东区的护士,拉了一对去布鲁克林的老夫妻。 每一趟,德尼罗都只是坐在旁边,偶尔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小本子,用铅笔飞快地写几个字,写完就塞回自己的口袋。 等到上一个客人下了车,林恩才忍不住问了德尼罗。 “你在记什么?” “你的手。” “什么?” “你等红灯的时候,食指会在换挡杆上敲来敲去。”德尼罗翻开了他的小本子——上面画了一只手的简笔画,旁边標註著“食指,等红灯,无节奏敲击换挡杆。” “你观察得很仔细。”林恩说。 车继续往曼哈顿的方向开。过了布鲁克林大桥之后,街上的人渐渐少了。凌晨的城市像一杯慢慢失去气泡的汽水,声音一层一层地沉下去。 他们拉了一个从医院下班的黑人保安,拉了两个从酒吧出来的大学生,又拉了一个不知道从哪来的、穿著一件到脚踝的皮草大衣的女人。皮草女人上车的时候浑身廉价香水味,下车之后那股味道在后座赖了二十分钟不散。 林恩摇下车窗,透了透气。 但德尼罗没有。 林恩注意到一件事,每有一个客人上车,德尼罗都会轻轻吸一口气。 “你在闻什么?”等皮草女人走了,车厢里只剩下那股廉价香水的残留,林恩终於忍不住问他。 “每个人的味道不一样。”德尼罗说。 “当然。” “威士忌、廉价香水、汗酸、雨水。这辆车一个晚上能攒上十几种味道。” “最后混合成一种更奇怪的味道。”林恩补充道。 德尼罗突然沉默了,他盯著林恩。 车停在下东区的一条暗巷口等客人,引擎没熄,暖气嗡嗡地吹著铁锈味的热风。街对面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亮著惨白的日光灯,里面一个韩国老太太趴在柜檯上打瞌睡。 “你害怕这种味道吗?”德尼罗突然问。 “害怕?” “对。害怕。” “为什么是害怕?” 德尼罗转过头去,看著前方黑漆漆的街道:“你的那本《沉默的羔羊》,我也读了校对稿。” 林恩左手搭在方向盘上,看著曼哈顿的夜色一点点沉下来,笼罩了整个计程车的周身。 他第一次感受到罗伯特·德尼罗的可怕。 德尼罗读了《沉默的羔羊》。他读到了汉尼拔闻出女探员身上润肤露味道的那一段。然后他坐在这辆计程车里,一整晚都在闻每一个上车的人的味道。 他不是在体验角色。 他是在体验林恩。 他想知道写出那种场景的人,是不是也像汉尼拔一样,活在一个由气味构成的世界里。 一个计程车司机每天在驾驶座上坐十几个小时,几百个陌生人从后座来了又走,留下的不是名字,不是长相,是味道。波本威士忌是深夜买醉的中年男人,医院消毒水是刚下夜班的护士,廉价香水是脱衣舞俱乐部出来的女人。林恩闭著眼睛都能闻出来今晚拉的第几个客人是什么样的人。 这种能力和汉尼拔的没有本质区別。 只不过汉尼拔用它来猎杀,林恩用它来写作。 而德尼罗...德尼罗只用了一个晚上就看穿了这件事。 林恩慢慢开口了:“害怕过。我有一个亲身经歷。你要听吗?” 德尼罗没有说话,他轻轻吸了一下鼻子。 林恩从主驾驶座的暗格里翻出一堆收据和纸条,那些都是他这两个月开计程车攒下来的东西——每一张的背面都密密麻麻写满了字。他听到的对话,他看到的场景,乘客留在后座上的碎片。整整一沓,用一根橡皮筋箍著,边角已经卷了。 他一张一张地翻。翻到其中一张的时候,手停了一下。 那张收据上的字跡比其他的都要潦草。歪歪扭扭的,像是在发抖的时候写的。 德尼罗又吸了一下鼻子。 “两周前,纽约很冷。凌晨两点多...” 第38章 You talking to me? “一个男人拉开车门,一阵寒风灌了进来。然后他坐下,没说话。” “我从车內后视镜看了他一眼。问他,“先生,去哪”。” “但他还是没说话,他穿的是一件皮衣,皮革和狐臭的味道,但还有一种味道,只是我不確定那是什么。” “我又问了他一遍,“先生,您好,您去哪?”。” “我又瞥了一眼后视镜,他正在死死盯著我。然后说了一个字,就一个字:“开”。” “所以我就开。我一直开,计价器的数字就那么一下一下跳著。” “然后我就看见,他的右手一直插在口袋里,口袋鼓起了一个硬东西的轮廓。他就那么死死插在口袋里,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枪?我不敢赌。” “所以我就往左,往右,往北开,往南开。车厢里很安静,没有人说话,只剩下发动机的嗡鸣声,我连收音机都没有打开,甚至连呼吸都小心翼翼,当时我只敢用嘴巴呼吸,而不是鼻子,因为我担心鼻子呼气的声音太大了。” “大概在纽约转了一个小时。晃悠到布鲁克林一条街的时候,车子顛了一下。” “爆胎了。” “就这么爆胎了。” “凌晨,布鲁克林,一个口袋里揣著硬傢伙的男人坐在后座,我的车爆胎了。” 林恩突然沉默了一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包万宝路,抽出两根烟,看著德尼罗:“来一根?” 德尼罗微微侧了一下头,伸手接过,林恩递过火机,点火。 烟雾缓缓地从车內飘向窗外。 “然后?”德尼罗的声音很轻。 “然后,然后我们就坐在车上。谁也没有说话。” “你为什么不和他说车子爆胎了?” “我不知道。一个刚刚成功的,拿了五千五百美金的计程车司机在那种情境下就是会怕死。万一我动了一下,然后他口袋里伸出一把枪指著我的后脑勺,爆头,血浆四溅,明天新闻的头版头条就是我了。” 林恩继续说:“这年头,你不知道纽约人都在想些什么,做些什么。你也没有勇气去赌。所以我们俩就坐在车里,坐在布鲁克林的黑暗里,坐了足足三十秒。” “然后我听到『咚』的一声,他拉开车门,下了车,没给钱,我也没要。” “你知道他下车后我的第一反应是什么吗?”林恩看向德尼罗。 德尼罗正吸著烟,右手搭在窗户上,表情一如既往的平淡。 “你又在车里坐了十分钟?” “不是,是我立马踩下油门拉满马力跑了,爆胎的车子就这么一路火花擦在地面上,车子已经失控了,但我拼了命稳住方向盘和踩油门,我怕他追回来杀了我。” “这个故事可怕吗?”德尼罗突然插了一句。 “最可怕的不是这个。”林恩吸了一口烟,“我拼命把这辆车开远,找了一个深夜加油站换了轮胎。” “然后——” “我拉开后座的车门的时候。我闻到了一个味道。” “血。他屁股坐的地方,是一小块血。还有一颗牙齿。” “牙齿?”德尼罗眯著眼睛问林恩。 “对,牙齿。根部还带著一点粉色的肉。” 林恩翻了一下旁边的暗格,从那堆收据下面捻起了一个牙齿。 德尼罗一把拿了过去,打开车里的小灯,凑近端详了一番。 “你留著这个?” “我留著。因为这是一个写作的素材。” 德尼罗打量了一下林恩,又迅速转过头去。 “你和我一样。” “什么?”林恩说。 “演员和作家都是一回事。如果是我,我也会把这颗牙齿留著,我摸著它我就知道该怎么演一个角色了。” 他顿了一下,窗外一辆深夜公交车从旁边驶过,车窗上映出两个男人模糊的侧影。 “拍《穷街陋巷》的时候,我在小义大利区混了两个月。有一天晚上,一个开酒吧的老头给了我一把弹簧刀。刀把上刻著一个名字,已经磨得看不清了。老头说那是他弟弟的,他弟弟二十三岁那年在一次斗殴里被人捅死了。我问他为什么要给我。他说——“你不是要演我们的故事吗?拿著,这样你才知道那把刀捅进去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德尼罗又吸了一下鼻子。 “然后呢?你没报警?”他把话题拉了回来。 “没有。因为我知道的只有一滩血跡,一颗牙齿,还有一把塞在口袋里的手枪。我用什么理由?万一他只是个心情不好的牙医呢?” “你害怕了。” “当然害怕了。”林恩把菸蒂掐灭,“你知道最操蛋的是什么吗?害怕完之后,你还得把车开回车行,把血跡擦乾净,把轮胎的事跟波特解释,第二天早上六点又得出车。害怕不会让你的生活停下来,你还是得他妈的继续活著。” “所以特拉维斯就是这样的人。”德尼罗开了口。 “是。你说——”林恩侧过头,“特拉维斯,一个被逼疯的人,一个害怕到极点的人,盯著镜子的时候,他会不会精神分裂?” “精神分裂...然后呢?”德尼罗低下头,似乎在思考这个问题。 “你觉得特拉维斯会有什么反应?”林恩追问。 “什么?” “他不知道镜子里的那个人是谁,他甚至不知道刚才说话的人是谁。然后,他说了一句话,you talking to me?(你在和我说话?)” 车里沉默了。 然后德尼罗坐直了。 “you talking to me...” 他的右手从膝盖上抬了起来,做出一个手枪的形状,对著前方——对著挡风玻璃上自己的倒影。 “you talking to me?” 在另一个时间线上,这句台词是德尼罗在片场即兴发挥出来的,成为了美国电影史上最经典的一幕。但在这个时间线上,在1974年的凌晨,在一辆破旧的35號雪佛兰计程车里,这句台词是从一个中国计程车司机嘴里说出来的,然后被一个还没有成名的义大利裔演员接住了。 “you talking to me.”林恩低声重复了一遍,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 ------ 凌晨四点,林恩和德尼罗回到了曼哈顿皇冠车行。车库门半开著,里面黑洞洞的,只有最深处一盏灯泡还亮著。 老波特已经趴在一张脏兮兮的《纽约时报》上打盹了。 林恩和德尼罗站在门口。 “斯科塞斯找我演《计程车司机》的时候,我一开始拒绝了。”德尼罗突然开了口,他很少会主动说事情。 “为什么拒绝?因为片酬还是斯科塞斯是个混蛋?” “因为那个剧本不对,我虽然是个演员,但我坐过计程车,我知道纽约的司机是什么的德行。施拉德写的那个特拉维斯太乾净了。太乾净了。你知道我说的乾净是什么意思。” “那现在呢?” 德尼罗过了一会儿才开口: “我回去了。” “明天继续?” “继续。” 第39章 《沉默的羔羊》上架! 五月初。 纽约终於像个样子了。中央公园的榆树冒出了新绿,公园大道上的鬱金香开了一片,连下水道的臭味都被春风吹散了几分。 林恩下了早班,回到新公寓洗了个澡。他打开衣柜,里面只掛著两件东西:那件三块钱的灰色旧夹克,和那件十六块的深蓝色西装。 他把西装取下来,套上,站在浴室的小镜子前看了看。 他把头髮用水抿了两下,算是打理过了。 出门。 曼哈顿第五大道。 巴诺书店。 这是纽约最大的连锁书店之一。它盘踞在第五大道和第十八街的拐角上,三层楼高的维多利亚式建筑,外墙是深红色的砖,橱窗宽敞明亮,里面用聚光灯打著最新一期的畅销书推荐。 林恩推开书店沉重的橡木门。一股混合著新书油墨味、咖啡香气和暖气管道灰尘味道的气流扑面而来。 他穿过入口处堆成金字塔形的《教父》平装本,绕过一排排齐胸高的书架,沿著地上铺的深棕色地毯往里走。 “新书推荐”的书架在一楼右侧,靠近落地窗的位置。 林恩在书架前站住了。 他的目光从左往右扫过去。约翰·勒卡雷的新书。彼得·本奇利的《大白鯊》。一本关於尼克森的纪实文学。理察·亚当斯的《瓦特希普荒原》。 然后他看到了它。 深红色的封面。像凝固了的暗血。 烫金的標题,字体端正而锋利:“沉默的羔羊”。 下方,作者名——lin en。 他就那么站在那里,看著它。 书脊朝外,和其他的书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既不特別显眼,也不特別隱蔽。就是一本书,一本被摆在“新书推荐“架子上的、和其他十几本新书排列在一起的书。 但它不是其他的书。 它是他写的。 是在那间漏水的廉租房里、用铅笔头一个字一个字抠出来的。是在35號雪佛兰的副驾驶暗格里藏了一个多月的。是史蒂芬·金在开往缅因州的火车上翻到停不下来的。是汤普森坐在胡桃木办公桌后面动用了首席编辑直签权才拍板的。是唐人街的广东老头骂骂咧咧敲到凌晨两点才打完字的。是蕾婭穿著大了两號的西装在汤普森面前寸步不让谈下来的。 现在它在这里了。在第五大道的巴诺书店里。在纽约最亮的阳光底下。 在千千万万个陌生人可以隨手拿起来翻开的地方。 林恩伸出手,摸了一下书脊。 指尖触到书脊时,手指微微发抖了一下。 他抽出一本,翻到封底。 封底的右下角是一张黑白照片。一个华裔面孔的年轻男人,目光平静地看著镜头。照片是上个月在蕾婭找的一个摄影师工作室拍的,背景是一面白墙,什么都没有。他穿著那件深蓝色的西装,就那么直直地看著前方。 照片下面印著一行小字:lin en,中国裔,生於纽约,现居曼哈顿。白天开计程车,晚上写小说。 这行简介是蕾婭坚持要加的。林恩当时觉得“白天开计程车”这几个字太掉价了,但蕾婭说:“这句话会让每一个拿起这本书的人多看三秒。三秒足够了。” 他把书合上,放回架子上。 然后他退后两步,站在过道中间,就那么看著那个书架。 一个穿驼色大衣的白人女士从他身后走过来。四五十岁的样子,头髮灰白,挎著一只深棕色的皮包。 她在“新书推荐”的书架前停了下来。 她的目光在书架上扫了一圈,手指从左边滑到右边。经过《大白鯊》的时候停了一下,又往右移了两格。 然后她的手指停在了那个深红色的封面上。 她把它抽了出来。 翻开。 扫了一眼目录。 又翻到第一页,读了几行。 然后她合上书,翻到封底,看了一眼那张黑白照片。她微微皱了一下眉——大概是没想到作者是一个华裔面孔。 但她没有把书放回去。 她把书夹在腋下,转身朝收银台走去。 林恩站在原地,看著那个穿驼色大衣的女人的背影。她排了两分钟的队,付了钱。收银员把书装进一个牛皮纸袋里递给她。她接过纸袋,推开了巴诺书店的玻璃大门,走了出去。 阳光从玻璃门后面涌进来,照亮了她的背影。然后门合上了,她消失在了第五大道午后的人流里。 一个他永远不会知道名字的陌生人,抱著他写的书,走进了纽约的阳光里。 从这本书被摆上这个书架的那一刻起,它就不再属於林恩了。它属於每一个翻开它的人——那个穿驼色大衣的女士,e线地铁上未来的某个乘客,凌晨三点翻到最后一页然后盯著天花板失眠的某个读者。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食指上那道被车门夹过的旧疤还在,中指上铅笔磨出来的茧子比两个月前更厚了。 林恩把手插进西装口袋,转身走出了巴诺书店。 ------ 晚上。 他推开了那家连招牌都没有的酒吧的门。 壁灯还亮著。冰柜还在嗡嗡地响。吧檯尽头的黑人老头还是那个姿势——半杯波本,脑袋枕在手臂上。电视里在放棒球赛的重播。 埃琳娜站在吧檯后面,正弯腰从冰柜里取冰块。听见门响,她回头看了一眼。 “来了?” “来了。” 林恩在老位置坐下来。 “金汤力?” “嗯。” 她调了一杯金汤力推过来,里面没有放柠檬。 林恩喝了一口。杜松子酒的苦味和汤力水的甜在舌尖上碰了一下,然后化开了。和第一次喝的时候一模一样,又完全不一样。 他没有说什么,埃琳娜也没有问他今天去了书店。 但林恩注意到了一样东西。 吧檯下面的架子上——就是上次放《罗斯玛丽的婴儿》的那个位置,后来又放了签名版《午夜惊奇》的那个位置,现在多了一样东西。 一本崭新的、书店买的《沉默的羔羊》。 深红色的封面。烫金的標题。定价三块九毛五。还没有拆掉书店的价格贴纸。 它和那本皱皱巴巴的《午夜惊奇》紧挨著,摆在一起。一本三毛钱的地下恐怖杂誌,和一本兰登书屋出版的精装小说,並排躺在一家连招牌都没有的酒吧的吧檯底下。 埃琳娜没有提这件事。 林恩也没有问。 他只是又喝了一口金汤力。 然后他看著吧檯下面那两本並排放著的东西,看了很久。 “酒不好喝吗?”埃琳娜问。 “好喝。” “那你为什么一直盯著桌子底下看?” “没有。我在看你的鞋。” “我穿的是运动鞋。” “嗯。挺好看的。” “你什么时候开始关心我穿什么鞋了?” 林恩笑了一下,没有回答。 吧檯尽头的老头翻了个身,嘟囔了一句什么,又睡过去了。 埃琳娜擦完了最后一只杯子,放回架子上,又拿起一只。 “恭喜你。”她说。声音很轻。 “谢谢。” “別谢我,谢你自己。” “我给你写个签名怎么样?说不定你以后还能卖个好价钱。” 埃琳娜没说话,她把那本书从柜檯底下抽了出来,递给林恩。 林恩掏出一只铅笔,翻开书的扉页,在上面写下了: “给 e,谢谢你的金汤力。” 埃琳娜扫了一眼:“兰登书屋的签约作家都流行用铅笔给人提字?” 林恩笑了一下,把书递了过去:“我说过我的主职是计程车司机,以及...” “以及什么?” “以及调酒师的御用顾客。” 埃琳娜接过林恩亲笔签名的《沉默的羔羊》,转过身去。他们没有再说话,有些东西是不需要说出来的。 林恩一个人坐在吧檯前,面前是一杯慢慢失去气泡的金汤力。 窗外,曼哈顿的夜色正在一层一层地沉下去。 第40章 书评 第一篇书评在《沉默的羔羊》上架后的第四天出现了。 蕾婭打来的电话把林恩从午觉中吵醒,一口浓厚的法国人特有的愤怒和兴奋交织的节奏: “看今天的《纽约时报》了吗?” “没。怎么了?” “书评版,倒数第二页。你自己去看。” 林恩穿上外套下楼,走到街角的报刊亭,花了两毛钱买了一份《纽约时报》。他站在报刊亭旁边的消防栓上,翻到书评版。 倒数第二页的右下角,一个不到巴掌大的版面。 標题写著: 【来自驾驶座的尖叫——一个计程车司机的恐怖处女作】 书评人叫霍华德·莫里斯,林恩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林恩站在那,一个字,一个字读完了。 莫里斯的评价是这样的: “林恩是一个完全没有出版记录的新人。他的日间工作是在曼哈顿开计程车。这个事实本身就比他写的任何东西都更有戏剧性。《沉默的羔羊》展现了一种罕见的敘事控制力——汉尼拔·莱克特这个角色是近年来最令人不安的反派之一,他的礼貌比他的暴行更让人毛骨悚然。” 到这里为止都还不错,但接下来画风突然一转。 “然而,很难忽视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一个华裔移民——更准確地说,一个华裔计程车司机——是否真的能够从內部理解fbi的运作方式、美国中南部的连环杀手心理,以及一个白人女性探员在男性主导的执法系统中所面临的困境?” “林恩先生的文字技巧令人印象深刻,但是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一个局外人对美国恐惧的描述?打个比方,就像一个从没吃过牡蠣的人,却写出了世界上最好的牡蠣食谱。” “我们期待林恩先生的下一部作品。也许到那时,他能够证明这不仅仅是一个华裔天才的精彩把戏,而是一个作家真正的声音。” 林恩把报纸折好。 “精彩把戏”。 他站在消防栓旁边,看著第五大道的车流从面前一辆一辆驶过。 有那么几秒钟,他突然想衝上去拦住一辆车,把里面的司机拖下来,然后再把这份《纽约时报》摔在他的脸上。 但,第一篇书评,不管好坏,至少证明有人在读。 可是,这只是开始。 接下来的两周里,书评噼里啪啦地冒出来。 好的消息先来了。 《出版人周刊》给了一颗星,称讚林恩“构建了一个令人窒息的悬疑迷宫”。 《柯克斯书评》的措辞更直接:“今年最让人不舒服的处女作。汉尼拔·莱克特將会在读者的噩梦中住上很久。” 波士顿一家独立书店的店员在手写推荐卡上写了一句话,后来被蕾婭裱在了她的公文包內侧:“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直接和我那个穿西装喝红酒的约会男友分手了。” 东村和下东区的地下文学圈反应更热烈。 弗里曼在《午夜惊奇》的新一期上写了一篇半页的推荐,標题是“《肠子》的作者出了一本让全美国人失眠的书”。 麦克把这篇推荐用打字机敲了二十份,贴在了圣马克斯街附近每一家他能找到的便利店橱窗上。 但坏消息也来了,而且来得更猛。 《大西洋月刊》的书评人兼耶鲁大学文学教授哈罗德·布鲁姆,写了一篇措辞极其刻薄的长评。標题直截了当:《当东方遇见西方的下水道》。 “林恩先生的敘述能力毋庸置疑。但问题在於,这种能力服务於什么?一个中国计程车司机写了一本关於美国的连环杀手的小说,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隱喻:它暗示了美国文化正在被一个东方人剥夺。” “林恩先生或许可以模仿美国恐惧的音调,但他能真正理解这种恐惧的根源吗?汉尼拔·莱克特的高雅品味、他对巴赫和基安蒂红酒的迷恋,这些都是欧洲文化遗產的碎片——一个来自亚洲的作者用这些碎片拼贴出的怪物?” “恕我直言,一个中国人用欧洲文化写了一个美国故事?我们没有必要去读《沉默的羔羊》,因为这只不过是一个东方人对西方的臆想罢了。” 真正的风暴发生在第三周。 一家名叫《文学前哨》的小型评论杂誌刊登了一篇署名为“r.j.卡特”的书评。这篇评论不长,但它言辞更加犀利,直接上升到了种族主义和越南战爭的高度。 “据本刊了解,作者林恩並非文学科班出身,亦无任何新闻或刑侦背景。他是曼哈顿皇冠车行的一名计程车司机,此前唯一的发表记录是一本名为《午夜惊奇》的地下恐怖杂誌上的一篇短篇小说。他的经纪公司诺-米勒出版代理成立不到三个月,其合伙人之一斯蒂文·米勒的本职工作是一家园艺出版社的编辑助理。” “但是,兰登书屋的首席编辑,比尔·汤普森居然动用了直签权,绕过审查委员会签下此书——这是否说明兰登书屋和中国官方有著某种特殊交易?” “意识形態战爭不仅仅是文化层面的,兰登书屋作为纽约出版业巨头,却非要选择一个中国人作为营销噱头,这恰恰说明了一点:美国现在正在遭受严重的顏色入侵。这就好比越南战爭中,美国军方选了一个越南人作为前线的军事指挥官。” 这篇评论被《纽约邮报》的八卦版转载了。然后又被一家广播电台在晨间节目里念了。 蕾婭给林恩打电话的时候,声音里罕见地带著一丝疲惫。 “你看了吗?” “看了。” “你打算怎么办?” 林恩在电话这头沉默了几秒钟。窗外,曼哈顿的阳光照在打字机的灰绿色外壳上,键盘上的字母一个一个闪著冷冷的光。 “我有办法。” “什么办法?他们不仅质疑汤普森的判断力,还侮辱了你的国籍——” “蕾婭。”林恩打断了蕾婭。 “嗯?“ “你知道最好的回击是什么吗?” 林恩继续说道:“让书自己说话。” “销量。只有销量能堵住所有人的嘴。一千本堵不住,一万本堵不住,但如果卖到五万本、十万本——到时候没有人会在乎这本书是中国人写的、白人写的、还是火星人写的。” “五万本…”蕾婭在电话那头重复了一遍。 “对。我们需要五万本。” “首印才一万八。” “所以得加印。” “加印的前提是首印卖完。” “那就卖完它。” 电话那头安静了一会儿。林恩能听到蕾婭在翻什么东西,纸页的沙沙声。 “有一个好消息。”她终於开口了。 “什么?” “纽约和波士顿的首批铺货,截止到昨天,卖出了四千六百本。三周。” 林恩在心里飞快地算了一下。一万八千本首印,三周卖掉四千六百本,日均两百二十本出头。照这个速度,差不多两个半月能卖完首版。 “还有一个数字你可能想知道。”蕾婭说。 “什么数字?” “巴诺书店第五大道店,你的书在上架第一周排在新书推荐的第九位。这周升到了第六位。” “第六?” “对。前面五本分別是《大白鯊》、勒卡雷的新书、一本尼克森传记、一本烹飪书,和一本关於猫的摄影集。” “我输给了一本猫的摄影集。” “猫在美国的受欢迎程度不亚於总统。” “…” 那些书评,不管是夸他的还是骂他的,都在做同一件事:让更多的人知道了这本书。 莫里斯说他是“精彩把戏”。布鲁姆说他是“对美国文化的剥夺”。卡特不但骂了汤普森,还说他是“顏色入侵”。 好。 让他们说。 有人买书是因为好评,有人买书是因为好奇,还有人买书——纯粹是因为想看看被骂成这样的东西到底有多烂。 不管出於什么原因,他们都得先花三块九毛五。 而那三块九毛五里面,有一部分会变成版税,流进林恩的口袋。 骂得越凶,买得越多。 他把手指放回打字机的键盘上。 《计程车司机》的剧本还有六十页没改完。《沉默的羔羊》的销量在慢慢爬。书评人在骂,读者在买,这个世界在照常运转。 他要做的只有一件事——继续写。 … 但是。 真正把《沉默的羔羊》舆论和骂战推到天上去的那个人,出现了。 第41章 诺曼·普拉特 诺曼·普拉特。 哥伦比亚大学英文系终身教授。《巴黎评论》的特约撰稿人。1969年普利兹文学评论奖的入围者。七十年代纽约严肃文学圈里最毒辣,最锐利的嘴巴之一。 他写了一篇两千字的长文,发在了《纽约时报》上。 標题只有四个字:“文学之耻”。 林恩当时在车行二楼改剧本,收到了蕾婭用加急邮件寄来的剪报,信封上用钢笔写著一行字: “读完之后別摔打字机,那台奥利维蒂比你值钱。” 他坐在那张破桌子前,窗外曼哈顿的天际线被傍晚的余暉染成脏橘色,楼下的老波特正在打鼾。 他展开剪报,读了第一段。 “我一直认为,美国文学正面临的最大威胁不是审查制度,不是商业化,甚至不是电视的崛起——而是一种更恶劣的退化:通俗文学对严肃文学领地的蚕食。 “当出版社的编辑们开始用“能不能拍成电影”来评判一本书的价值时,文学就已经死了一半。” 林恩的眉毛抬了一下。 “最新的例证是一本名为《沉默的羔羊》的“所谓”的惊悚小说。作者是一个名叫林恩的华裔计程车司机——请注意,我用“所谓”这个词並非出於轻蔑,而是出於困惑。因为我实在无法判断这本书究竟是一部小说,还是一份精心偽装成小说的好莱坞剧本提案。” “它的每一章都是一幕电影场景。每一段对白是为了好莱坞演员量身定製。用剪辑师的思路写小说,每三页一个悬念,每十页一个转折。这是小说吗?这是文学吗?这是好莱坞剧本的流水线。” 林恩咬了一下嘴唇。 他不得不承认,普拉特的观察力极其敏锐——《沉默的羔羊》確实有一种电影化的敘事结构,因为它本来就是,它在另一个时间线上確实被拍成了电影,而且拿了奥斯卡。 但这並不意味著它不是文学。 他继续往下读。 “更令人忧虑的是,像兰登书屋这样曾经出版过索尔·贝娄和约翰·厄普代克的出版社,竟然会动用首席编辑的特权为这样一本书开绿灯。我无意质疑比尔·汤普森先生的专业判断,但商业嗅觉和文学判断力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能力。” “把金子从沙子里淘出来是一种本事,把黄铜当成金子卖出去是另一种本事。汤普森先生精於后者。” 普拉特不仅骂了他,还顺带把汤普森一起骂了。 最后三段是最狠的。 “通俗文学——无论是恐怖、悬疑、科幻还是言情——本质上是一种娱乐產品。它的目的不是揭示人类处境的复杂性,而是提供一种廉价的情感刺激:恐惧、悬念、快感。它像是糖果,虽然很甜,但没有营养,而且吃多了会蛀牙。” “我並不否认林恩先生的敘事才华。一个能写出汉尼拔·莱克特这样角色的人,如果把同样的精力和天赋投入到真正的文学创作中,而不是浪费在取悦大眾的惊悚故事上,他本可以写出值得被记住的东西。” “但他选择了捷径。而出版业的体制奖励了这种选择。这才是真正的“文学之耻”。” 林恩读完后,把剪报轻轻放在桌上,坐了很久。 他不生气。 不,他生气。但不是因为被骂了。他被骂过太多次了——醉鬼警察骂过他,兰登书屋的前台用沉默骂过他,汤普森讥讽过他。 他生气的是普拉特最后那段话。 “他本可以写出值得被记住的东西。” 这句话比前面所有的刻薄加在一起都更让人难以下咽。 这是整篇文章里唯一一句让林恩真正动了怒的话。 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选错。 他走到一楼。 “老波特。” “你他妈又怎么了?”老波特正在嚼三明治。 “今天的《纽约时报》你看了吗?” “我他妈看赛马版,你觉得呢?” “你说,如果你车行的作家被人骂了怎么办?” 老波特停了下来。 “骂?骂了什么?” “说我应该写严肃文学,不该写恐怖小说。” 老波特又开始嚼了。 “写那篇文章的人坐过你的计程车吗?” “没有。” “那他放的屁跟你有什么关係?开你的车。” “我今天得回趟家。”林恩说。 “回家干嘛?” “有点事情要办。” 老波特沉默了一会儿,他那双浑浊的眼睛看著林恩,仿佛明白了林恩要干什么。 “如果你回家不是为了写东西骂那个人,那我不同意。” “老波特,你猜对了,我得骂回去。” “哼,记得把车行的名字带上,让人家知道曼哈顿皇冠车行不是好惹的。” 他要写一篇文章。 不是小说,不是剧本,不是短篇故事。而是一篇回应。 一篇堂堂正正的、署名的、印在报纸上的回应。 他把一张白色的打字纸卷进滚筒,手指悬在键盘上方,想了大概十分钟。 然后手指落下去。 標题:“文学的门——致诺曼·普拉特教授” 他一口气写了两个小时。中间只停下来喝了一杯水,抽了两根烟。 写完之后,他从头到尾读了一遍,改了十几个词,又读了一遍。然后他从打字机里抽出那张纸,叠好,装进信封。 林恩拿起电话,打给了蕾婭:“餵?” “这周的《纽约书评》已经卖爆了。” “我知道,卖得越爆越好。” “誒?” “因为我刚刚写了一个回应,给诺曼·普拉特的。” 电话那头的蕾婭开始急促起来:“回应?天哪,林恩,你知道诺曼·普拉特是谁吗?” “我不关心他是谁。” “林恩,你听著,你只是一个刚刚出道的作家,但普拉特是文学圈的风向標,你惹了他,你知道后果会怎么样吗?” “你先看完我的回应信件,再做决定也不迟。” ...... 三天后,蕾婭读完后,二话不说就帮他联繫了一个刊物,《村声》周报准备刊登这篇文章。 《纽约书评》不可能给一个新人作家版面来反驳他们自己的撰稿人,但《村声》,一个从来不怕得罪任何人的格林威治村独立周报,很乐意刊登一场文学骂战。 第42章 林恩的反击:《文学的门》 文学的门——致诺曼·普拉特教授 作者:林恩 普拉特教授: 感谢您在《纽约书评》上花了两千字来討论我的小说。对於一个计程车司机来说,这是莫大的荣幸。毕竟,您平时评论的对象是索尔·贝娄和约翰·厄普代克,而我平时打交道的对象是醉鬼和皮条客。我们能在同一份报纸上出现,本身就说明美国还是一个充满奇蹟的国家。 您在文章中提出了一个核心论点:类型文学是“廉价的情感刺激”,是“糖果”,是“没有营养的”;而严肃文学——您那些谈论“人类处境的复杂性”的文学——才是值得被记住的。 我理解这个论点,我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同意它。 但我想请您回答一个问题:莎士比亚算严肃文学还是类型文学? 我知道这个问题看起来很蠢。莎士比亚当然是严肃文学,他是西方文学的巔峰。他的作品被印在大学教科书里,被刻在剧院的门楣上,被用来折磨一代又一代英文系的学生。 但如果您穿越回1600年的伦敦,走进环球剧场——您会看到什么? 您会看到一个谋杀故事(《哈姆雷特》),一个復仇故事(《奥赛罗》),一个鬼故事(《麦克白》),一个关於暴风雨和魔法的奇幻故事(《暴风雨》)。 台下坐著的不是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是伦敦的屠夫、麵包师、妓女和小偷。他们花一个便士买站票,站在泥地里看戏,往台上扔果皮。 莎士比亚不是在“揭示人类处境的复杂性”,他是在讲故事,讲能让屠夫和麵包师站在泥地里三个小时也不肯走的故事。恐惧、悬念、快感、眼泪、大笑——您所说的那些“廉价的情感刺激”——是莎士比亚手里最锋利的刀。 只不过,他用这些刀切开的东西,刚好是人类灵魂最深处的某样东西。 所以问题不在於一本书是“类型文学”还是“严肃文学”,问题在於:刀够不够锋利,切得够不够深。 您说《沉默的羔羊》像一份好莱坞剧本提案,说它的节奏是“剪辑台上的节奏”,我不否认。但您有没有想过一种可能性:也许文学的节奏不只有一种? 也许除了您所推崇的那种缓慢的、內省的、一杯茶配一下午的节奏之外,还存在另一种节奏——一种更快、更危险、更接近心跳的节奏,一种让读者翻完一页之后双手发抖的节奏? 这种节奏不比您的节奏低级,它只是不同。 您说我“选择了捷径”,说我“把才华浪费在了不值得的地方”。 教授,我想告诉您一件事。 我在凌晨两点的曼哈顿开计程车,每天有十几个陌生人从后座来了又去。他们不读《纽约书评》,他们不知道索尔·贝娄是谁,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这辈子走进书店的次数用一只手就能数完。 但他们害怕。 他们害怕黑暗、害怕陌生人、害怕独处、害怕自己脑子里那些午夜三点钟才敢想的念头。这种恐惧是真实的,和您在学术论文里分析的“存在主义焦虑”一样真实。 我写的东西就是给他们看的。 给那些凌晨两点还醒著的人,给那些不敢关灯的人,给那些从来不会走进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但会在地铁上翻开一本三块九毛五的平装书的人。 如果这就是您所说的“捷径”——那我很乐意继续走下去。 因为文学不应该有门。或者说,如果文学有门的话,那扇门不应该只有一个方向。它不应该只朝內打开——朝著大学的研討室、朝著文学评论家的书桌、朝著那些只在鸡尾酒会上被討论的书。 它也应该朝外打开。 朝著曼哈顿的街道,朝著计程车的后座,朝著地铁,朝著便利店,朝著每一个在深夜买了一本书、只是因为有人告诉他“这本书会让你睡不著觉”的普通人。 您说类型文学是糖果。 也许吧。但有时候,一个在深夜独自一人、什么都没有的人,最需要的恰恰就是一颗糖。 而好的糖果和坏的糖果之间的区別,不在於它是不是糖果,而在於它是不是用真的糖做的。 我不愿去夸夸其谈文学是什么,因为我想我不明白,对我而言,最重要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把故事讲好。 最后,您在文章中暗示我的书是“黄铜”。我不確定您是否真的读完了全部一百五十页。如果您读到了最后——地下室里,女探员一个人站在黑暗中,枪响了,杀手倒了,但她不確定他是不是真的死了—— 如果您读到了那一段,还觉得那只是“廉价的情感刺激”—— 那我建议您今晚回家之后,关上书房的灯,在黑暗里站一分钟。 只要一分钟。 然后告诉我,黑暗是严肃的,还是类型的。 此致 敬礼 林恩 曼哈顿皇冠车行35號 文章刊出的当天,蕾婭的电话被打爆了。 三家报纸和两家电台同时联繫诺-米勒出版代理,要求採访林恩。《纽约邮报》的八卦版用了一个整版的標题:“计程车司机大战哥伦比亚教授——纽约文坛年度骂战”。 《村声》周报在一天之內加印了两次。编辑后来告诉蕾婭,这一期的销量是过去一年里最高的。 诺曼·普拉特在《纽约书评》上发表了一篇简短的回应,只有三百字,核心只有一句话:“林恩先生用莎士比亚来为自己辩护,这恰恰证明了我的观点——他是一个极其聪明的人,但聪明和深刻是两回事。” 但风向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纽约的文化圈现在乱成了一锅粥。 一派是以各大美国高校为代表的——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大学、天主教福特汉姆大学,都纷纷声援诺曼·普拉特,觉得林恩和兰登书屋在羞辱文学的尊严。 另一派则是纽约的市民圈,曼哈顿的地下超市、各条大街上的书店、哪怕是地铁站里的报刊亭,都摆著林恩的这本《沉默的羔羊》。 在所有这些爭论的背后,有一个数字在安静地、不声不响地上涨。 巴诺书店的店员告诉蕾婭:《村声》那篇文章刊出之后的两天里,《沉默的羔羊》在第五大道店的日销量翻了三倍。 从“新书推荐”的第六位,升到了第三位。 前面只剩下《大白鯊》和那本猫的摄影集。 弗里曼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在电话里吼了一嗓子: “操!干掉那只猫!” 第43章 约翰尼·卡森今夜秀 真正把事情推到不可收拾的地步的,是一通来自nbc电视台的电话。 蕾婭接了电话,对方是一个製片人助理。 “诺-米勒出版代理吗?我是nbc《约翰尼?卡森今夜秀》的製片组。我们想邀请林恩先生和诺曼·普拉特教授一起上节目,下周六,现场直播。” 《约翰尼·卡森今夜秀》,美国 70年代和《周六夜现场》並列的电视综艺,在全美的影响力巨大,即將举办一场林恩 vs诺曼·普拉特的辩论节目。 虽然但是,这简直是扩大销量最好的办法。 蕾婭放下电话之后,两只手交叉在胸前,翻了翻墙上的日历,然后给林恩打了一个电话。 “你下周六晚上有空吗?” “应该有。怎么了?” “nbc请你上电视,和普拉特一起,《约翰尼?卡森今夜秀》,现场辩论,全国直播。” 电话那头安静了。 “操。约翰尼·卡森深夜秀?”林恩说。 “这个节目,会帮你打败那本猫的摄影书。”蕾婭回答。 --- 周六。 nbc演播大楼在洛克菲勒中心,五十层的摩天大楼像一根银灰色的巨柱插在曼哈顿的心臟里,大堂地板上镶著一面巨大的铜浮雕。 《约翰尼?卡森今夜秀》的录製在8h演播厅。 林恩到的时候是下午五点半,距离直播还有三个小时。 他依旧穿著那件十六块的深蓝色折扣西装,领口的纽扣扣了又松,鬆了又扣,他拿不准上电视的时候第一颗纽扣该不该扣。 製片组的一个年轻人把他领进了后台。 后台比他想像的要小,也比想像的要乱。到处是电线、灯架、纸杯咖啡和来回奔走的工作人员。 “林恩先生,请在这里等候,化妆师马上来。”年轻人把他带进一间贴著他名字的小房间。 林恩在椅子上坐下来。镜子里映出他的脸——这两个礼拜他没怎么睡,一半在改《计程车司机》的剧本,一半在应付那些该死的书评。 林恩深吸了一口气,他不打算背台词,因为普拉特是哥伦比亚大学的终身教授,在辩论场上靠背台词跟他打就像拿菜刀去砍坦克。 他要靠別的东西。 六点半,蕾婭到了。 她穿了一件黑色的西装连衣裙,金色的头髮在脑后盘成一个利落的髮髻,那支万宝龙钢笔別在领口,脚上是一双红色的细高跟鞋。 “你怎么在这?”林恩从化妆椅上抬起头,化妆师正在给他脸上扑粉,扑得他直打喷嚏。 “我是你的经纪人,我当然要在现场。”蕾婭靠在门框上,扫了一眼镜子里的林恩,“而且製片组说可以带两个嘉宾坐在观眾席的特邀区。” “两个?另一个是谁?” 蕾婭还没回答,走廊里传来一个他再熟悉不过的声音。 “这个化妆间比我的酒吧还小。” 埃琳娜站在门口。 她今天没有穿那件棉服,也没有穿围裙。她穿了一件深灰色的连衣裙,腰间鬆鬆地扎了一条黑色的细皮带,比平时柔软了很多。 埃琳娜脸上化了淡妆,眉毛修了一下,嘴唇上涂了一层很薄的顏色,一种很安静的、像秋天落叶一样的暖棕色。 “你也来了?” “蕾婭叫我来的,她说你上电视需要人壮胆。” “我不需要壮胆——” “她还说你的西装第一颗纽扣不应该扣。” 埃琳娜走过来,两根手指捏住林恩领口的纽扣,“嗒”一声解开了。 “果然。”她退后一步看了看,“鬆开比扣上好看。” 化妆师在一旁拿著粉扑,很有眼色地等著他们说完。 蕾婭从门框那边走进来,站到埃琳娜旁边。两个女人一左一右地审视著镜子里的林恩,就像在检阅一件即將被送上拍卖台的货品。 “头髮往左边多拨一点。”蕾婭说。 “不要,往右边。左边他有一撮翘毛压不住。”埃琳娜反驳。 “你们两个能不能——” “闭嘴。”两人第三次同时开口了。 化妆师低下头,假装在整理粉盒。 林恩看著镜子里那个脸被拍得死白、领口敞著、头髮两边被人指挥来指挥去的自己,心想我他妈现在逃还来得及吗。 ------ 七点四十五分。 林恩被带到了演播厅的候场区。 隔著一堵墙就是8h演播厅的观眾席。他能听到外面嗡嗡的人声、乐队调音的声音,以及主持人在做最后的暖场——约翰尼·卡森,美国 70年代最有影响力的主持人之一。 候场区的另一头,普拉特也到了。 他比林恩想像的要老,六十岁左右,花白的头髮梳得一丝不苟,穿著一件深棕色的粗花呢三件套西装,口袋里插著一条酒红色的方巾。 他戴著一副金丝边眼镜,整个人散发著一种学院派特有的、不怒自威的气场。 林恩想起了他曾读大学时经常碰到的那种教授,总操著一口“我比你读过的书多,我比你活过的年头长,你最好別在我面前耍小聪明”的气场。 普拉特看到林恩的时候,微微眯了一下眼,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穿著十六块钱折扣西装的华裔年轻人。 “林恩先生,您好。”他伸出手。 “普拉特教授,您好。”林恩握了一下。 “你的那篇文章我读了。”普拉特的语气不像文章里那么咄咄逼人,更多的是一种从容,“写得不错,至少比你的小说更有文学性。” “谢谢,这是我今年收到的最有学术水准的侮辱。” 普拉特冷哼了一声,然后就背著手离开了。 八点整。 灯光亮了。 8h演播厅比林恩想像的要大得多,观眾席呈半圆形环绕著舞台,大概坐了三百多人。灯光从天花板上密密麻麻的灯架上倾泻下来,把舞台照得十分明亮。 舞台中央是两个真皮沙发,中间隔著一张主持人专用的黑色台子。 台子上放著两杯书:一本《沉默的羔羊》和一份《纽约时报》。 主持人约翰尼·卡森穿著一件灰色毛衣和牛仔裤,一副隨和亲民的模样,络腮鬍子修剪得很整齐,嗓音浑厚而富有弹性。 “女士们,先生们,欢迎来到《约翰尼?卡森今夜秀》!” “今晚我们有一场特別的对谈。在我左手边,是哥伦比亚大学英文系终身教授、《巴黎评论》特约撰稿人诺曼·普拉特——” 掌声稀稀疏疏地响起,毕竟学术名人在电视观眾里的號召力有限。 “在我右手边,是最近一个月里纽约文坛最有爭议的名字——计程车司机、恐怖小说家,以及『地铁呕吐事件』的始作俑者——” “林恩!” 第44章 辩论 约翰尼·卡森介绍完林恩之后,掌声明显要比普拉特大了许多,毕竟看电视综艺的大多站在林恩这边。 林恩在椅子上坐下来,灯光打在脸上,热烘烘的。他下意识地想把手插进口袋,但发现坐在椅子里插口袋的姿势太邋遢了,又抽了出来。 卡森开场就问了一个最直接的问题。 “普拉特教授,您在《纽约时报》上称《沉默的羔羊》是『文学之耻』,您现在还坚持这个说法吗?” 普拉特交叉双手,语速不疾不徐。 “我坚持我的核心观点。类型文学,包括恐怖小说、侦探小说、科幻小说,它们的首要目標是娱乐,而非启迪。它们让读者的肾上腺素飆升,但不让读者思考,这和严肃文学的追求是根本性的不同。” “林恩先生,”卡森转向他,“您在《村声》的文章里用莎士比亚来反驳这个观点,您现在还想坚持『莎士比亚也是类型文学作家』这个说法吗?” “我没说莎士比亚是类型文学作家。” “我说的是,莎士比亚用了类型文学的工具:谋杀、復仇、鬼魂、悬念——去做了普拉特教授认为只有严肃文学才能做的事情。他用恐惧打开了人类灵魂的门。” “所以关键不是分类,关键是你用这些工具做了什么。” 林恩稳稳地搬出了莎士比亚,说完后目光平视前方,他看见坐在观眾席里的蕾婭和埃琳娜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普拉特推了推金丝边眼镜。他的目光锐利,但声音依然不紧不慢。 “这个类比有一个致命的漏洞。莎士比亚写了三十七部戏剧,经歷了整个伊莉莎白时代。而你,请恕我直言,你只写了一本书,一本。你用莎士比亚的三十七部来为你的一本辩护,这在逻辑上叫以偏概全。” 观眾席里笑了起来。 卡森显然对这种火药味很满意,他靠在椅背上,做了一个“请继续”的手势。 林恩没有马上反驳。 在这个舞台上,一个哥伦比亚大学终身教授的分量和一个计程车司机的分量是不对等的。 但他准备了一招。 “普拉特教授,您说您读了《沉默的羔羊》,我想问您一个问题。” “请说。” “您读完之后,当天晚上睡著了吗?” 普拉特的眉毛微微抬了一下。 “你想表达什么?这和我们討论的问题有什么关係?” “有很大的关係。因为您之前说类型文学只提供『廉价的情感刺激』,不让读者思考。但如果一本书能让一个以严肃文学为业的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在深夜里多想了哪怕一秒钟,哪怕只是想了『我要不要检查一下门锁』,那它就已经超越了『廉价』的范畴。” “你的前提是我会因为一本恐怖小说失眠。”普拉特冷冷地说,“我不会。” “那您一定没有读到地下室那一段。” 观眾席里爆发出了一阵笑声和掌声,普拉特冷哼了一声,没再回答。 卡森举起双手示意观眾安静,然后他微笑了一下。 “好了好了,让我们换一个角度。普拉特教授,您在文章里说林恩先生『选择了捷径』,这个词引起了很大的爭议,您能解释一下您的意思吗?” 普拉特坐直了身子。他的目光从卡森移到林恩身上,然后用一种教授在课堂上讲话的语调缓缓说道: “我的意思很简单。林恩先生有才华,这一点我从不否认。但才华没有用在正道上,一个有才华的人选择写类型小说,就像一个天赋异稟的建筑师选择去盖麦当劳。他可以盖出世界上最漂亮的麦当劳,但它终究还是麦当劳。” 普拉特顿了顿,继续说道: “——而,文学需要的是大教堂。” 这句话一出来,观眾席安静了。 普拉特不愧是在哥伦比亚大学讲了三十年课的人,他的每一句话都像是提前磨过的,锋利、精准、不留余地。 但林恩准备好了。 他没有马上接话,转头看了一眼观眾席。 他深吸了一口气。 “普拉特教授,您说文学需要大教堂,那我想请问您,谁决定什么是大教堂?” “传统、时间,以及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和评论家。” “传统。”林恩重复了这个词,“好,我来告诉您一个关於传统的故事。” 他的声音慢了下来。 “1816年,瑞士日內瓦。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坐在壁炉旁,听两个男人討论生命的本质。她那天晚上做了一个噩梦,梦到一个科学家用缝合的尸体碎片拼出了一个活人。” “她把这个噩梦写了下来,那本书叫《弗兰肯斯坦》,作者叫玛丽·雪莱。她十八岁,没有上过大学。” “这本书出版的时候,英国的文学评论家们管它叫什么?他们叫它『庸俗的恐怖故事』『哥特垃圾』『不值一提的类型小说』。” 林恩看著普拉特。 “一百五十八年后的今天,《弗兰肯斯坦》被收录在世界上每一本严肃的文学史教材里,包括哥伦比亚大学英文系的。” “教授,我猜您每年秋天都要给新生讲这本书。” 普拉特眨了眨眼睛,他没有否认,因为这是事实。 “所以,”林恩说,“您口中的『传统』,不是一堵固定不变的墙,它是一扇门,一扇不断被人踹开的门。每一部曾经被叫做『类型垃圾』的伟大作品,都是踹门的人。《弗兰肯斯坦》踹了一脚,爱伦·坡踹了一脚,柯南·道尔踹了一脚。” “现在轮到我了。” “也许我踹不开,也许我的脚不够硬,但这不代表这扇门不应该被踹。” 观眾席先是安静了几秒。 然后爆发出巨大的声音,掌声、口哨声、拍桌子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卡森在旁边笑得鬍子都在抖。 普拉特依旧冷静,他完全没有被观眾席的反应给打败。 卡森乘势追击:“普拉特教授,您对此怎么看?” 普拉特沉默了大概三秒。 “玛丽·雪莱的例子很好。”他终於开口,声音比之前低了半度,“但林恩先生忽略了一件事。” “什么?” “《弗兰肯斯坦》之所以被收录进文学史,不是因为它的恐怖元素,而是因为它在恐怖的外壳下面包裹了一个关於造物主与被造物之间关係的深刻命题。它恰恰证明了我的观点——一本书要被记住,光嚇人是不够的,它必须在嚇人之外还有別的东西。” “那么问题来了,林恩先生。您的《沉默的羔羊》,除了嚇人,还有什么?” 普拉特的这一击非常精准,他没有否定林恩的例子,而是用林恩的例子反过来將了他一军。 全场安静了。 林恩感觉所有的灯光都压在了他的肩膀上。摄像机的红灯一闪一闪。观眾席前排,他隱约看见观眾席里的埃琳娜和蕾婭露出一个紧张的表情。 他没有回答普拉特的问题,转向卡森。 “我能邀请两位嘉宾上台吗?” 第45章 特邀嘉宾 卡森愣了一下,然后两只手一摊:“这是现场直播,先生,你爱干嘛干嘛。 林恩站起来,朝特邀区伸出了手。 “请上来。” 蕾婭第一个站起来。 她缓缓而优雅地走上台,高跟鞋在地板上敲出一串清脆的声音。黑色西装裙、金色髮髻、红色的高跟鞋——下面的观眾都看愣了两秒。 她没有走到林恩旁边,而是径直走到了舞台中央,面对著普拉特,站定了。 普拉特看著她:“这位是?” 蕾婭从容地说道: “蕾婭·诺,林恩的经纪人,法国人,哥伦比亚大学出版业硕士。也就是说——我们是校友,教授。” 普拉特的眉毛微微抬了一下,看向林恩:“你找了个哥伦比亚大学的学生来帮你打败一个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 林恩没有理会,他只是伸了伸手,意思是先聆听蕾婭的发言。 蕾婭点了点头,继续说: “教授,在开始之前,我想告诉您一件事。” “请说。” “我在哥伦比亚念书的时候,选过您的课,美国文学批评导论,每周二下午两点。您那学期讲的主题是『文学经典的形成机制』。” 普拉特的表情微微变了。 “您在那门课上说过一句话,我记了四年。” “什么话?” “您说——『经典不是天生的,经典是活下来的。一本书能不能成为经典,不取决於评论家写了什么,而取决於五十年后还有没有人在读它。』” “教授,《沉默的羔羊》出版还不到两个月,两个月。您现在就断言它不是文学,这是不是违背了您自己的標准?” 蕾婭的声音不大,但在演播厅里迴荡得很清楚。 “五十年后,这本书可能会消失,可能真的像您说的那样,只是一颗糖果。但也有另一种可能——五十年后,它还在书架上。到那时候,您还会管它叫『文学之耻』吗?” 普拉特沉默了,他心里一惊,因为他清楚,蕾婭的这句话是用自己的矛,戳穿了自己一直以来的盾。呵,不愧是哥伦比亚大学的高材生。 卡森在旁边已经彻底变成了一个看热闹的,他捧著下巴,眼珠子在三个人之间转来转去。 普拉特清了清嗓子:“蕾婭小姐,我想有些书刚出版就足够让我做出判断了。” 蕾婭依旧笑著:“那么您敢保证——19世纪时,《弗兰肯斯坦》刚出版时,你会做出正確的判断?” “没错,我能。” “当时的评论家也认为《弗兰肯斯坦》是廉价的糖果,您的意思是,您对文学的敏感程度远远超出他们?” 普拉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到:“我今天辩论的对象是林恩先生,不是他的经纪人。” 眼见现在的局势发生了逆转,卡森连忙指了指特邀观眾区:“林恩先生,您说了两位嘉宾,还有一位呢?” 所有人的目光转向特邀区的第二个座位。 埃琳娜站了起来。 她穿著那件深灰色的毛衣连衣裙,整个演播厅的目光都被她吸了过去。不是因为她多么耀眼,恰恰相反,是因为她太安静了。 在这个充满了辩论、掌声和灯光的地方,她的安静反而是最引人注目的东西。 她走到了台上,步伐和她在酒吧里端著托盘穿过人群时一模一样。 卡森看著她:“这位女士是?” “她叫埃琳娜,”林恩说,“她是一个调酒师。” 全场发出了细碎的笑声,大家心里都在想,为什么会邀请一个调酒师来上节目。 “计程车司机和调酒师,”卡森摇了摇头,“这大概是《周末深夜秀》开播以来嘉宾组合最奇特的一期。” 埃琳娜看著卡森,说:“我能说几句话吗?” “请。” “我没有读过索尔·贝娄,也没有读过约翰·厄普代克,我也不知道什么叫『存在主义焦虑』。” “但我读了《沉默的羔羊》,从头到尾。” “然后呢?”卡森问。 “然后我回家检查了一遍窗户。” 卡森哈哈大笑了一声,全场的气氛又往上推了一层。 “普拉特教授,”埃琳娜转向那个穿粗花呢三件套的老人,“您说类型文学不让读者思考。但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整个晚上都在想一件事。” “什么事?” “我在想,如果有一天,一个像汉尼拔那样的人走进我的酒吧——一个非常礼貌、非常绅士、说话比任何人都温柔的人——我会知道他是个变態吃人狂吗?” 她停了一下。 “我想了一整夜,答案是不能。” “这不是恐惧,这是思考。” 演播厅里沉默了很长时间。 然后掌声开始了,从后排开始,一点一点地蔓延到前排,最后变成了整个演播厅的轰鸣。 普拉特的表情看不出喜怒,金丝边眼镜后面的眼睛紧紧地盯著埃琳娜。 卡森站起来,举起手示意观眾安静。 “好了好了,我有一个问题——问林恩先生。” “如果五十年后,有人问你:你到底是一个计程车司机,还是一个作家?你会怎么回答?” 林恩想了想。 他看了一眼蕾婭。蕾婭站在舞台左侧,万宝龙钢笔別在领口,嘴角掛著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 他又看了一眼埃琳娜。埃琳娜站在舞台右侧,双手自然地垂在身体两侧,脸上是那种他见过无数次的、调酒师特有的、不紧不慢的表情。 然后他看向摄像机的红灯。 “我会说——我是一个开过计程车的人,写了一些让人睡不著觉的故事。” “仅此而已。” ------ 节目结束后,后台乱成了一团,大家都在热议今天的收视率爆了。 卡森走了过来,理了理自己的衣服,重重拍了一下林恩的肩膀:“小子,你知道今天的收视率有多高吗?” 林恩微微笑了一下:“没有纽约人不想看到一个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在电视节目上被打败。” 卡森哈哈大笑一声:“好!有机会的话我们再做一期节目。” 说罢,卡森就被一个製片人拖走去聊事情了。 林恩、蕾婭和埃琳娜站在后台的走廊里。 “你们俩今天——”林恩刚开口。 “別说谢谢。”蕾婭抢先一步。 “別说谢谢。”埃琳娜同时说出了一模一样的话。 两个女人对视了一下。 然后蕾婭笑了,埃琳娜也笑了。 林恩站在两个人中间,觉得这大概是1974年纽约最奇怪也最温暖的一个夜晚。 “走吧。”他说,“我请你们喝酒。” “去哪?”蕾婭问。 埃琳娜看了她一眼:“你说呢?” “那个连招牌都没有的地方?” “除了那里还能去哪。” 三个人走出nbc大楼。洛克菲勒中心的广场上还残留著春天最后一点寒意,普罗米修斯的金色雕像在夜灯下发著柔和的光。 他们拦了一辆计程车,一辆黄色的、破旧的、暖气可能会坏的计程车。 三个人挤进后座。蕾婭坐在左边,埃琳娜坐在右边,林恩被夹在中间。 空间很挤,三个人的肩膀挨在一起。 “去哪?”司机问。 “曼哈顿下城区,”埃琳娜说,“看到一盏生了锈的壁灯就停。” 车匯入了曼哈顿的夜色里,路灯从车窗外一盏一盏掠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