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里的气氛顿时古怪起来。
周策也有些尷尬,白嫖来的技能总是带著別人的影子,这破系统。
老吴默默地端起自己泡著枸杞水的杯子,嘬了一口。好傢伙,还是年轻人胃口好。
司清淡淡开口:“这是开会,严肃一点。周策,你继续说。”
司清语气越是平淡,郑蓉蓉心里越是慌乱。谁能想到,吃瓜吃的好好的,结果自己成瓜了。
周策压了压尷尬,他继续往下说:“看图標,这211个判决,其中有75个被认定成了夫妻共债,3个被判定法律行为无效,剩下133个不被认为是夫妻共债,比例超过一半,大概是63%。”
郑蓉蓉嚇得捂住了嘴,妈耶,还特么有比率,不会接下来还有对比表吧?
周策又点了一下:“我们再来看对比表。”
“真有!”郑蓉蓉这会是全清醒了,半点困意都没有了。不说別人了,她自己都要以为这是她做的了。
她偷偷看司清,发现司清注意力完全没在她身上,而且对方的脸色也没有任何变化。但不知道怎么的,她就是心虚了,太心虚了。
陈小兔佩服地摇了摇头,瞬间脑补了很多出大戏!
周策接著说:“在被认定为夫妻债务的75个案例中,大部分都是小额借贷,超过20万的只有10个,占比13%。其中最主要原因是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高,夫妻消费借贷持续时间长。”
“你们的借贷大部分用於高额的生活支出,比如吃顿饭花了一两千,买件衣服又是大几千。
“我找了个类案,(2023)湘0626民初143號,毛某向某公司借了六万五购买家具,最后法院认定家具金额过高,並不是普通夫妻日常家庭所需,属於毛某个人债务。
“所以在你们的这些消费支出里面,我会儘可能帮你打掉远超日常生活所需的部分。我们的火力,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个是论证这是父母的赠与,第二即便是债务,那也是男方个人债务……”
隨后,周策又详细地讲了二者的区別,以及举了很多实际案例来证明。
黄雅欣脸色好看多了,有15万兜底,她心理压力就没那么大了,更何况看周策的讲述,他们论证成是谢荣飞个人债务的把握还是挺大的。
跟黄雅欣不同的是,郑蓉蓉的脸色却是愈发难看了。
这会儿,她都开始怀疑人生了。甚至都在自我怀疑,她是不是昨晚熬夜帮周策干活了?
自己记忆產生了错乱?
还是说,这小子也偷偷观察自己很久?
“啊……別整这个!”想到这里,郑蓉蓉感觉天都塌了,她找到一份高薪工作容易吗!
说到最后,周策突然停顿下来,眉头锁在了一起,他说:“但是……这个案子有一个很奇怪的地方。”
“什么?”黄雅欣又紧张起来了。
“你又开始了。”老吴都无语了,这小子昨天就神神叨叨的,今天又来了。
周策抿了一下嘴。
司清想到了昨天高云升给周策的评价,她目光微动,而后道:“没事,大胆说,到底哪里奇怪。”
周策在ppt里面翻找起来:“我们再来看一组数据。”
还看!郑蓉蓉痛苦地捂住了头。
周策一边找,一边说:“谢家父母並不是真的想要黄女士偿还这么多债款,他们只是想以此逼迫黄女士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可现在孩子还是一岁半,还没两岁。根据『幼儿从母』的原则,两岁以內的孩子一般是直接判给母亲抚养的。如果他们想要抚养权,为什么不等孩子两周岁再起诉?”
“嗯?”眾人一怔,大家之前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
司清却是微微眯起眼睛。
黄雅欣询问:“有什么区別吗?”
周策解释道:“2周岁之后,就要以『子女利益优先』为原则了,八岁之后才会参考子女真实意愿。所以2岁后,你们双方就要比条件,看看哪方的条件更符合儿童利益了,你看。”
周策找到图表了,他把表格调出来说:“这个是《民法典》实施以来,我们省离婚案件爭抚养权的数据样本。我们从最后的裁判理由来分析。
“其中以“维持子女稳定的生活环境”为理由的最多,占到了75%,剩下的主要考虑因素就是经济条件、是否有老人帮忙照看孩子、男孩归父女孩归母、两孩一人一个等等。
“如果是两周岁之后他们再起诉,第一,你现阶段辞职在家,那就没有收入。第二,孩子长期居住在男方家里,已经有了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
“第三,男方家境很好,有人能照看孩子。所以最后的结果,你大概率爭取不到抚养权。”
黄雅欣嚇得脸色都变了,她马上紧张道:“以『维持子女稳定生活环境』为標准……我……我现在带著孩子住在我弟那边,我妈在帮我看孩子,他们不会来抢孩子吧?”
黄雅欣嚇得脸都白了。
其实也正是因为法院在裁判时,会以『维持子女稳定生活环境』为第一裁判理由,所以导致实践中经常出现抢夺和藏匿孩子的情形。
周策宽慰道:“夫妻分居,孩子谁来管?这是监护权纠纷,法院会参考抚养权判决结果作出裁决,现在孩子还没两岁,就算他们起诉,法院也会暂定由你来监护和抚养的。
“如果对方真有抢夺孩子的行为,我们可以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进行行为保全。不过也要小心,万一对方真的抢孩子藏起来,那就很麻烦了。就算官司打贏了,也很难强制执行。”
黄雅欣点了点头,神色难掩惶恐。
周策也嘆了一声,抢夺和藏匿孩子已经成为一个司法难题了。目前我国没有侵害亲权的案由,立案都立不了。
哪怕你爭取到了抚养权,对方把孩子藏起来,你也很难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不可能埋伏、蹲守、化妆隱藏,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孩子抢回去。
最后只能以拒不执行判决进行司法惩戒,但如果对方死猪不怕开水烫,你也没辙。
现实中就存在著一批被夺走孩子的“紫丝带爸爸”和“紫丝带妈妈”。
与此对应的就是没有获得抚养权的那一方,想要去看望孩子,想行使自己的探望权。很多时候也屡屡被对方拒绝,也有相当一批人很久没看到孩子了。
探望权也很难强制执行,而且持续时间又长。这次执行法官上门教育完,人家下次又犯了。
简直是造孽啊。
周策把话题扯回来:“所以问题来了,现在孩子还小,哪怕夫妻分居,监护权也还是黄女士的。黄女士如果现在立刻同意离婚,那抚养权直接就是她的。
“哪怕她选择拖延,过两年再离,那她也跟孩子建立起了新的稳定的生活环境,男方爭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不大了。所以……男方为什么在这个时间点提出离婚?”
眾人皆陷入思索之中,这里面的確有点奇怪。
司清则意味深长地看著周策,眯起眼睛:“跳出案件外的顛覆性……思维……”